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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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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推行,林业也基本沿袭了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形式,部分人认为个体经营也是振兴我国林业的必由之路,在防护林建设中,甚至提出了“个人、集体、国家一齐上,以个体造林为主”的林业政策。然而,实践证明,个体经营林业的潜力并非很大,林业生产有自己的特点,不适宜简单套用农业生产  相似文献   

2.
<正> 以大包干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使长期萧条的农村经济迅速繁荣起来,随着农业大包干的成功,进而把它移植到林业领域。1981年,南方集体林区开始划分自留山和责任山,尔后又实行“两山并一山”,基本上实行了林业家庭经营。常德地区和其他地区一样,全区共有山林1545万亩,划分自留山1130万亩,承包到户责任山229万亩,二者合计1359万亩,占山  相似文献   

3.
<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业的大包干的实行,我们常德地区林业上也由紧到松,先后几次开展了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三定”工作。特别是二九八四年,地委、行署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广大群众的要求,作出“关于进一步放宽林业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经过近一年的努力,除乡村林场经营的山林以外,丘陵区基本上全部划了自留山,山区大部分山林划了自留山,全区1540多万亩山,共划分自留山1130万亩,有  相似文献   

4.
一、林业家庭承包责任制存在的几个问题 在农业改革的推动下,城步县林业也相继进行了重大改革。首先是落实了集体山林权属,而后又划自留山给农民经营,1984年以来建立了山林承包责任制。随着山林责任制,特别是山林家庭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千斤担子众人挑”,给长期停滞不前的林业生产注入了新的活力。保护森林引起了重视,造林质量有所提高,高标准速生丰产林面积扩大,毁林开荒现象基本杜绝,全县退耕还林3万多亩。特别是林业专业户、联合体的兴起,给林业生产带来生机勃勃的气象。  相似文献   

5.
最近,我们到丽水、金华地区调查了山林生产责任制的问题。走访了不同类型的社队,看了林子,听了社员的反映,同一些主管山林工作的同志交换了意见。现将情况报告如后。 一、大田大包干给林业带来的新情况 大包干的责任制,现在已经成为我省山区大田责任制的主要形式。农业生产关系的这种大变革,给山村生产带来了许多新情况。 (1)大田包干到户以后,大队、生产队林业生产如何搞?林业收益如何分配?矛盾很  相似文献   

6.
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普遍推行,林业也相继按其生产的特点和要求,建立起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解放了林业生产力,涌现了许多致力开发荒山,植树造林的重点户、专业户,加快了林业发展的步伐。如湖南靖县一年完成四年造林面积的总和。湖北通山县三介公社1983年完成造林面积13,413亩,一年造林面积为建国30年造林总面积的3.9倍。其中88.2%是专业户完成的,这一新的形势的出现是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分不开的。  相似文献   

7.
余国富 《浙江林业》2009,(11):14-15
武义是一个“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山区县。解放前夕,全县仅有森林130.32万亩,森林覆盖率仅为48.57%。建国后,通过积极贯彻“大力造林、普遍护林、采造结合、永续利用”的林业建设方针,实行“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政策,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以“三年消灭荒山,八年绿化武义”为主的绿化造林以及林业产业建设,  相似文献   

8.
集体林区林业股份合作经济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3,他引:1  
集体林区林业股份合作经济的研究吴静和80年代随着农业家庭经营承包制的推行,落实林业三定(稳定山林权属、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南方集体林区统一的山林集体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林业股份合作组织也就悄然兴起,在实践中产生了好的社会经...  相似文献   

9.
我区属深丘地区,集体所有的荒山面积很大,自党的三中全会以来,林业“两制”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目前已划自留山、责任山400多万亩,群众造林积极性提高,涌现了不少造林专业户,现已造林约50万亩。但是,在落实“两制”过程中,也反应出一些问题:不少残林、荒山、河沟两旁尚未落实责任制;有的虽已落实责任制,但报酬不够合理。为了加速荒山绿化、保护森林资源,当前应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0.
一、农村林业面临着改革的新任务 近几年,我国农村全面推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农业改革浪潮的推动下,林业也进行了许多改革探索。从中央到地方,进一步放宽了林业政策,采取了一些必要措施,使林业改革收到了一定效果。全国已给5,600万农户划了3.9亿亩自留山,80%以上的生产队明确了山林权属,建立了各种林业生产责任制,林业专业户、重点户和新的林  相似文献   

11.
林权改革模式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81年全国实施了以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三定”政策,标志着国家对林业产权的重新界定。“三定”肯定了林农对自留山的使用权、受益权,明确了林农对责任山的收益分配关系,激发了林农生产积极性。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林业经营机制又已经不适应林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动力何在?  相似文献   

12.
集体林区农民为什么普遍欢迎“两山并一山”(简称“并山”)?“并山”是否有利于森林贤源的保护和林业生产的发展?是否有利于林业大包干责任制的稳定和完善?为什么说它是当前农村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紧迫任务?本文拟就上述问题作初步探讨。“并山”反映了林区农民自主经营山林的强烈愿望从1981年开始,全国集体林区先后进行了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责任山,确定  相似文献   

13.
我省在落实林业“两制”(即所有制、责任制)的过程中,各地从林业生产的特点和林地资源的实际出发,根据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普遍增划了自留山,把集体没有经营或经营不善的荒山、疏林地承包到户(圆括个人或联户承包)作为责任山,并建立了各种形式的林业生产责任制(包括有林地分户管理和林场内部的责任制)。实践证明,林业生产责任制是坚持土地、山林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前提下社会主义林业经营管理的好形式。由于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时间不长,因此,责任制怎样稳定和发展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4.
达县地区林业"两制"工作基本结束,通江、南江、万源、宣汉、白沙工农区等五个山区县已划自留山226万亩,责任山102万亩,涌现出林业专业户、重点户5.6万多户.党的林业政策调动了群众造林的积极性.南江县社员在"两山"(即自留山、责任山,下同)上造林,仅去冬今春达25.5万亩,相当于前两年的总和.社员建小茶园、小药园、小果园、小桑园、小竹园共1.15万多个,共有面积34,360多亩.但是,目前五个山区县还有400来万亩荒山荒坡待绿化,还有一部分荒山未落实责任制,有的社队的成林尚需改进经营管理办法.因此,山区林业生产,无论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国营农场随着大包干等生产责任制的实行,农业技术责任制也得到了逐步恢复和发展。但是,农业技术责任制采取何种形式才能使国营农场雄厚的技术力量适应新的形势,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提高农垦企业的经济效益呢?在这个问题上,国营五三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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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基本情况汶川县映秀公社位于县境边区,靠近人多缺材的川西平原。原有集体林14,218亩,1975年至1982年,人工造林13,500亩(速生用材林12,280亩、茶园970亩、班竹250亩),总计有林面积27,718亩(不包括1983年新造部分),总蓄积量约20多万立方米。按现有人口计算,全社人均有林7亩。全社45,900余株各种经济林和零星用材树,全部随土地承包到户。1974年列入阿坝州发展杉木用材林基地。辖区内分布国有林38,000亩,从1980年开始,由国家交公社承包管护。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不断完善,公社建立了不同形式的林业承包责任制:公社共划自留山2,013亩,户平2.44亩;落实责任山3,324亩,户平4.03亩;育苗、造林、护林等承包到户。  相似文献   

17.
改革开放以来,东阳市从全面深入林业改革入手,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促进林业发展上新台阶。“林业三定”、“增划自留山”和“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全面开展,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林农的造林育林积极性,林业生产得到了较快发展,每年均大比例超额完成绿化造林任务。1991年春,开始实施“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东阳”,通过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等方式,提前两年完成“五年消灭荒山”任务,于1994年被省政府确认为首批“浙江省绿化荒山达标县(市)”。东阳市在巩固“灭荒”成果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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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为振兴林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调整和改革了不适应林业生产力发展“左”的或右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建立和完善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划分自留山、发放山权证、林权证,从而调动了群众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在这些新政策推动下,林业生产已出现一种向前发展的趋势。但由于长期受“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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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江西省吉水县林业1982年普遍实行“三定”(稳定山林权属、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政策后,形成了以家庭经营为主、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新格局。在这种新的情况下,究竟应选择什么样的路子来加快林业的发展,是林区面临的新课题。本文联系吉水县近几年林业发展的实践谈点看法。  相似文献   

20.
为进一步发展林业生产,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结合本州的实际情况,把原来三种管理形式的山,即已承包到户的责任山、尚待开发的集体荒山、原划的自留山,都划给农民作自留山。“三山变一山”后,山权归集体,林权归个人,砍伐依法,限期绿化;林木谁造谁有,长期不变,可以继承,可以转让;现有林木折价到户,折价款由林木收入中分期扣还给集体,主要用于发展林业。“三山变一山”的政策象田土大包干一样,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有效地调动了农民护林爱林的积极性,促进了林业生产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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