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股东平等强调人的平等性。股东平等与股份平等之间存在内在的冲突,股份平等强调资本的平等性,而股东平等强调人的平等性。两者主要表现为资本多数决原则和禁止权力滥用之间的深层矛盾。股东平等需要在承认多数股东凭借资本多数决控制公司的合法性的框架下,对多数股东滥用控制权欺压少数股东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2.
在股东大会形骸化的背景下,设置股东质询权可以改变股东表决时资讯不足的状况。我国《公司法》所设置的质询权制度十分简陋,并未涉及到质询权的主体、范围、答询、法律救济等重要问题,与真正意义上的质询权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有必要借鉴德日公司法质询权的制度设计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5条确立了抽象股利分配之诉,为司法适当干预公司利润分配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该司法解释未对“滥用股东权利”的认定原则和具体情形进行规定,导致认定规则不清晰,中小股东需要承担“滥用股东权利”的证明责任,往往举证不能,则需要承担败诉后果。因此需要完善“滥用股东权利”的司法认定规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4.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作为WTO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协定)一项基本原则不仅包括禁止知识产权滥用的内容,还包括对禁止知识产权滥用的限制。本文以利益平衡为视角,结合协定签订的历史背景对TRIPS协定有关于权利滥用的具体规则进行分析,以期实现对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全面、立体的认识。  相似文献   

5.
传统公司法一直以追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以保护股东权利和利益为核心任务,很少考虑到公司债权人和公司其他相关人的利益.构建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平衡机制是公司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是交易明确与安全原则的需要;是公司实现营利目的的有利保障;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要求.完善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保护平衡机制,应建立起效率居先、兼顾公平的公司法立法理念,赋予债权人必要的知情权和质询权,建立债权人权利受损的救济制度,完善对公司的财务会计监管制度,从而实现经济领域意义上的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6.
《商》2016,(15)
公司中小股东常处于弱势地位,保护公司中小股东权利满足股东平等原则要求且利于实现公司持续发展。在我国《公司法》中对小股东权利保护的制度设计应考虑对股东质询权加以规范,扩大累积投票制的适用范围并实行强制性累积投票制度,规定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程序,规定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具体适用条件等。  相似文献   

7.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要旨是要求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负载了“社会本位”权利观的价值,在民法上成为一般条款。基于法律基本原则的不确定性(模糊性)的特征,故设立权利失效原则实乃必要。本文以权利的本质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为分析出发点,阐述权利失效的构成及功能。  相似文献   

8.
在司法审判中,章程限制股权转让问题存在较为模糊的地带,判断章程限制股权转让规定的有效性缺乏相关的司法解释及依据。为此,法院需要在司法过程中确定相关标准。其一,区分限制条件和实质性禁止条件。若为限制条件,符合公司意思自治原则,章程规定有效;若为实质性禁止条件,违背了股权转让自由原则,章程规定无效。判断限制条件和实质性条件的标准在于其合理性。其二,区分初始章程和修订章程。若为初始章程,既有公司自治性质又有合同性质,对全体股东有效;若为修订章程,除股东一致同意外只有公司自治性质无合同性质,需进一步判断处分性规定是否符合股东预期。  相似文献   

9.
新《公司法》确立的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对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防止控制股东对资本多数决原则的滥用,预防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不公平关联交易的产生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现行立法对该制度的适用范围、主体和救济措施等规定尚不完善。从加强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的角度来看,应针对以上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  相似文献   

10.
在资本多数决机制下 ,小股东总是处于弱势地位 ,其利益时常会受到侵害。因此 ,公司法应针对小股东的利益保护给予法律的特别规定 ,建立起完整的保护机制 ,防止股东或董事会滥用资本多数决造成对小股东利益的侵害 ,使公司制度在中国得以顺利发展。具体应采取以下措施 :股东和董事会遵循诚信原则 ,实行积累投票制 ,股东行使代位诉讼权等。  相似文献   

11.
李小五 《商场现代化》2006,(27):259-260
股东代表诉讼是对公司独立人格和资本多数决原则的否认。它不同于股东个人的直接诉讼,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也间接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为防止滥用代表诉讼,须对股东作出适当限制。  相似文献   

12.
股东知情权的落实是其它股权得以切实享有和行使的基础和前提。我国股东知情权法律制度仍存在很大缺陷,即对股东知情权之积极法律调整严重不足,没有赋予股东以详实且可操作的知情权。公司法应建立股东知情权之积极法律调整制度,赋予股东以查阅权、询问权、质询权、代理人的选聘权、检查人的选任请求权等权利,并作出明确而详尽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  相似文献   

13.
股东派生诉讼是维护股东利益的重要措施.同时亦有可能造成股东滥用诉权的情形。为了完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应当借鉴国外的经验,考察前置程序的相关理论及实践问题,建立相应的派生诉讼前置程序。  相似文献   

14.
父母基于血缘关系,对未成年子女天然的享有亲权,行使人身照顾权和财产管理权。然而,有些父母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超越了权利所赋予的应有界限,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利益,从而引发了法律上的亲权滥用现象。依据亲权的内容,可将滥用亲权的模式分为未成年子女人身照顾方面的亲权滥用和未成年子女财产管理方面的亲权滥用两大类。鉴于我国法律没有亲权滥用的明确规定,可以按照监护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亲权滥用的程度高低,采取亲权中止、亲权剥夺及损害赔偿。明确规定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有利于平衡当事人的利益和维护社会利益。  相似文献   

15.
股东派生诉讼是维护股东利益的重要措施.同时亦有可能造成股东滥用诉权的情形.为了完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应当借鉴国外的经验,考察前置程序的相关理论及实践问题,建立相应的派生诉讼前置程序.  相似文献   

16.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对公司有限责任传统观念的现代修正。正如在特定情况下否认公司独立人格是对股东有限责任“特权”的限制一样,该制度本身也需要设立一定的准则加以约束。通过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分析,探讨适用该制度的若干限制以及一人公司如何采取积极的措施规避人格被否认,防止债权人滥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维护一人股东的合法权益,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享有的一种十分重要的股东权,是股东实现其他股东权的重要基础。知情权包括股东在股东会上的质询权、公司账簿查阅权、外部检查人选任请求权以及权利行使出现障碍时的诉讼救济请求权等方面的内容。我国公司法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2005年的《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加以完善,但规定仍然过于简单,并不利于公司股东权利的行使,因此必须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加以补充。  相似文献   

18.
股东大会决议采“多数决原则”是团体行为逻辑演绎的结果。多数决的正当性依赖于变动的多数派,才能期望股东大会的决议符合公司利益。但多数决的滥用造成不公正决议的现象不可避免,各国立法和判例上形成了禁止多数决滥用的法理,以克服多数决原则的弊端。滥用多数决的股东大会决议,其效力应认定为无效。  相似文献   

19.
闻德锋  梁三利 《商业研究》2005,(13):169-171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变动等影响股东利益的特定事项,异议股东可请求公司股东大会以当时的公正价格收购其持有的股份。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涉及公司与股东、债权人之间以及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利益的衡量,是公平与效率博弈的结果。股份收购请求权与股份回购的禁止原则之例外,其实质要件与程序要件是综合多种因素的结果。  相似文献   

20.
石峰  温玉娟 《商场现代化》2007,(18):234-235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引进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成为本次《公司法》修改的亮点之一,其积极意义十分明显,但其存在被滥用的风险。针对股东代表诉讼的滥用,各国立法者设计了一系列制度来进行预防,主要有基于商事经营判断原则的股东代表诉讼驳回制度、穷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诉讼费用担保制度,对于我国有着很强的借鉴意义。最后笔者提出了提醒:我们在引进法律制度时必须做出全面细致的考察,须知法律制度往往是由很多个方面和环节相互联系组成的,没有一定的制约和限制,好的制度也可以被错误的利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