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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3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对金融衍生业务认真组织清理并切实有效管控风险,这份文件的出台应该说是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国资委对部分中央企业在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并蒙受巨大损失后采取的重大举措,这不仅让企业深度反思:金融衍生品究竟是企业避险获利的助手,还是企业陷入困境的罪魁祸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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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运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债务风险管理的情况
金融衍生工具是在债券、股票、外汇等金融工具的基础上衍生而来的,是金融市场创新的结果。它是企业规避债务风险的一个重要手段,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为规避风险和获取投机利润对初始投资要求较低的合约,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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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26日,美国《萨班斯法案》出台,强调了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并在会计职业监管、公司治理、证券市场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2008年5月22日,财政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简称“基本规范”)和2010年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简称“配套指引”),标志着我国内部控制建设的全面开展。2012年国资委68号文件发布《关于加快构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全面启动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推动中央企业扎实开展管理提升活动,加强内部控制。由此,内控建设进一步推向集团型中央企业、民营企业及其他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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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企业是否可以办理境外衍生业务?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5号,下称25号文)的规定,以下两类境内企业可以办理境外衍生业务。一类是根据《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证监发[2001]81号)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国有企业:另一类是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从事境外金融衍生业务并取得国资委核定对外付汇额度的中央企业,或上述中央企业授权的集团内成员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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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工具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千第119号中定义为:“一项价值由名义规定的衍生于所依据的资产或指数的业务或合约”。在我国一般解释为由股票、债券、利率1汇率等基本金融工具基础上派生出来的一种新的金融合约种类。目前国际金融市场上派生出来的一种新的金融合约种类。目前国际金融市场上衍生的金融 工龄种类很多,按其自身的交易特点大致可以分为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互换、远期人事约四大类。金融衍生工龄在我国起步和发展比较晚,为了规避投资风险、增强我们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能力,开展对金融衍生工具投资风险特征的分析和研究已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焦点。本文拟就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的总体风险特征和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特征分别加以探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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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强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26(3):25-27
我国上市公司运用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现状不容乐观,出现了投机交易失败、套期保值交易不当等问题.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亏损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内部控制制度失效,违规操作造成重大损失;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企业风险管控机制缺失;专业人才缺乏,国际投行欺诈;国内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滞后,有效监管不足等.上市公司要防范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风险,必须强化风险意识,正确运用金融衍生产品的功能;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衍生金融工具投资的各类风险;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提高金融衍生产品从业人员投资能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