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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36 毫秒
1.
根据《国际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为配合全国金税工程二期拓展的相关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03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2.
农产品是适用低税率的货物,对于对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一般纳税人而言,购入农产品的来源渠道不同、购入农产品的用途不同,将影响其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2019年增值税税率再次调整后,纳税人外购农产品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又面临变化。  相似文献   

3.
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的时间分别为:工业企业在所购货物验收入库后,商业企业在所购货物货款全部付清之后.  相似文献   

4.
<正> 销售固定资产理应交纳增值税。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增值税征收范围是销售或进口货物及提供应税劳务。这里的“货物”系指有形资产。毋庸置疑,企业出售的固定资产,如可动产(机器、运输设备等),并且有偿转让其所有权,这种行为纳入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该交纳增值税。但现在必须澄清以下三种模糊认识: 第一种模糊认识,《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果对出售的固定资产计  相似文献   

5.
在《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对增值税纳税人就其规模进行区分,将其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适用不同的税率,缴纳的税额是不尽相同的。一般纳税人通常适用17%的税率,可以按规定扣除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适用6%的征收率,不能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本文主  相似文献   

6.
《条例》规定,增值税有~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分。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一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上述公式中,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其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到下期继续抵扣。公式中的消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其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一销售额X税率上式中的销售额是指向购买方收取的货物价款,包括价外补贴,或者是应…  相似文献   

7.
2004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税[2004]156号文件《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此文件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制定的,是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而采取的重大措施。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指一般纳税人自2004年7月1日起实际发生的,并于7月1日以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通运输发票以及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合法扣税凭证的进项税额,经审批可予以抵扣。值得注意的是: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超过当年新增增值税(已交税金)金额,当年新增增值税指退税年…  相似文献   

8.
笔者在纳税检查中发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被税务机关查补的增值税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开具要求不能抵扣造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八条第三款规定,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符合该规定关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的,购货方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不符合开具要求就不能抵扣,抵扣了要做补税处理。所以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要注意认真审核。对不符合开具要求的,有权拒收,或要求对方重…  相似文献   

9.
2004年9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自2004年7月1日起,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大连市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品生产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和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等所含进项税额,准予用当年新增加的增值税税额抵扣。当年没有新增加的增值税税额或新增加的增值税税额不足抵扣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继续抵扣。这标志着我国已经实行10年之久的生产型增值税制度的改革试点工作,已首先在东北地区启动。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将对企业降低税负、提升业绩、改善现金流量,进而提高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带来重大“利好”。本文从会计学的角度,简要分析我国增值税转型对企业产生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在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中,国家相继在财政、税收等相关领域出台了优惠政策,其中有部分条款是针对粮食生产企业和食品制造业的。在新规定中国家税务总局就东北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并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该科目下增设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科目。  相似文献   

11.
我国税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人有两种:即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它们的区别:一是销售额是否超过规定标准;二是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税务部门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或者虽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则按小规模纳税人对待。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一般纳税人实行税额抵扣制度,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适用税率有三档:17%、13%和0%,其中后一种零税率仅适用于出口货物。小规模纳税人不实行税额抵扣制度,直接接销售额…  相似文献   

12.
新增值税法下的企业纳税筹划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这次改革主要体现在:采用消费型增值税,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延长纳税申报期限;降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对个别混合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本文结合新增值税法,从企业设立、采购和销售等方面提出增值税筹划策略,以达到减轻税负、增加企...  相似文献   

13.
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免税农产品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扣除率从10%提高到13%。此项特殊政策解决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有利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但从实施一年来的情况看,农产品收购凭证管理及抵扣的具体操作上存在许多不足和模糊认识。为此,有必要明确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4.
增值税转型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个行业全面推行.就概念而言,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就细节来说,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还有一些技术性问题需要明确.这些需要明确的问题在于固定资产的现状,与企业固定资产具体业务有关.现探讨几个固定资产事项的增值税处理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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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5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6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会计处理规定,并以(93)财会字第83号文发布,要求企业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现将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转发,供学习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国务院颁发,现对有关会计处理办法规定如下;一、会计科目(一)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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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某一镇办企业从A省购一批生铁 ,取得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由B省某单位开具 ,抵扣税额1 3万元 ,被当地税务机关查获 ,补税1 3万元 ,同时处以税额一倍的罚款。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收取款项的单位 ,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售单位一致 ,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否则不予抵扣。因此 ,虽有实际购销业务 ,但供货方与开票方不符 ,这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接受 ,仍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为此 ,厂长、经理要带头学习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税收法规 ,经常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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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明确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属于该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在我国现行实务中,统一将固定资产增值税计入成本,不准计入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这种处理办法不符合增值税的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   

18.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明确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属于该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在我国现行实务中,统一将固定资产增值税计入成本,不准计入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这种处理办法不符合增值税的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   

19.
林秀芳 《山西农经》2021,(5):120-121
增值税属于流转税,是我国规模最大的税种之一,主要对提供劳务或销售货物以及应税行为实现的增值额进行征收。该税种仅对增值部分征税,具有不重复征税的特征,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流行的税种之一。通过分析一般纳税人准予抵扣进项税额和不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关系,准确计算当期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20.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各项中,“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两项,是纳税人在计算和缴纳增值税实务中最容易出现差错的地方。因此,如何计算和处理非正常损失的存货进项税额是十分重要的。这里的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失外的损失,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变等损失和其他非正常损失。税法对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在产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准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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