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定牌生产是卖方按照买方的要求,在其生产和出售的商品上,使用买方提供的商标或牌名(商标的名称)的生产方式。由于定牌生产的卖方需要使用买方提供的商标,在选择定牌生产方式时就必须考虑所提供商标的合法性。充分调查所用商标合法性是保证定牌生产卖方利益的关键,对我国企业扩大出口、进一步进入世界市场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我国大量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大额资金和独有技术,为他人定牌生产产品成了其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但是由于他们在定牌加工方面认识不足,从而经常会走入侵权行为的误区。因此,在定牌业务中,企业要提高自身的自律意识,坚决不采用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商标和牌名;对所接受的定牌加工合同,涉及商标,特别是外商标如果是难以把握的,可向工商部门咨询;在国际贸易中的定牌业务中,企业在包装上应刷中国制造,而不能按照买方的要求在商品和商标上注明买方指定的国别。  相似文献   

3.
买卖合同各方当事人均应严格按合同及法律之规定履行各自义务。一旦卖方未能按合同及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买方有权追究卖方违约责任。然而,基于诚信原则、鼓励交易与合同维持等精神,CISG赋予卖方在不履行时补救其履行的权利。但为维持买卖双方利益之平衡,CISG根据法定补救权与意定补救权之不同而分别设定了行使条件。在卖方补救不履行期间,买方有权中止履行对应义务,但不得行使与卖方补救权相悖之救济措施。补救期限内卖方未能补救违约的,买方可行使法律所规定之救济措施。补救期限内即使卖方已做出补救,也不影响买方就其所遭受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买方非法拒绝卖方补救时,买方丧失相应法律救济权利。当卖方补救权与买方合同解除权、实际履行请求权及宽限期通知制度相冲突时,哪一种权利优先应视法定补救权与意定补救权之不同而定。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我国涉外定牌加工企业蓬勃发展,涉外定牌加工形式的特殊性,使得定牌加工企业因为在加工生产中使用商标的行为经常容易发生商标侵权的纠纷。目前我国涉外定牌加工企业商标纠纷日趋严重,已经影响到  相似文献   

5.
国际货物买卖的知识产权担保,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关系中,卖方有义务保证,对于其向买方交付的货物,任何第三方不能基于知识产权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由于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地域性、独占性等特点,其权利人的专有权被他人侵犯的机会和可能性比物权等权利大的多.一旦第三人对卖方交付的货物基于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提出权利或要求,买方对货物的使用或转售就会受到干扰,因为第三人可能向法院申请禁令,禁止买方使用或转售货物,而且还会要求买方赔偿因侵权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所以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规定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对保护买方的利益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6.
定牌加工作为商标使用的一种形式,不是单一的商标专用权保护问题,涉及商标印制、商标许可使用、冒充注册商标、侵权假冒等几方面的综合问题。只有综合地、联系地看待定牌加工,才能发挥商标监管的作用。一、定牌加工作为企业经营策略,是一种充满活力的现代经营模式定牌加工其实质是以商标为核心内容的商品加工定做活动。以委托方是否涉外分类,定牌加工分为涉外定牌加工和国内定牌加工;以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分类,定牌加工可分为委托方提供商标标识形式和加工方印制商标标识形式;以商标是否在我国注册分类,定牌加工可以分为已在我国注…  相似文献   

7.
定牌加工的法律特征及规范管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定牌加工的法律特征定牌加工与商标法律制度密切相关,由于产品涉及标注委托方的注册商标,因此很容易被混同商标使用许可行为,其实调整商标使用许可法律关系的是商标法;而定牌加工本质是产品的加工承揽方式,调整定牌加工双方法律关系的主要是合同法。定牌加工属于承揽行为。加工承揽是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约定报酬的法律关系,由于定牌加工方在生产加工的过程中,所需的原材料根据合同的约定,有的由定牌方提供,有的由受托方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自行采购,因此定牌加工包括加…  相似文献   

8.
买方指定船公司是指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买方限定卖方只能把买卖合同中规定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船公司去运输,卖方不能随便委托任何其他的船公司运输该货物.买方之所以要硬性做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源于以下原因:  相似文献   

9.
[案例简介] 1998年初,卖方和买方谈妥一笔业务,买方以CIF术语即期信用证购买卖方的一批货物,规定装运期为1998年7月份.在装运前,双方又谈妥将支付方式改为D\P150 after sight.卖方于7月28日将货物装船.8月1日,卖方将全套单据连同汇票并附托收申请书交给托收行,委托银行收款,但卖方在托收申请书上并没有明确付款方式,只说明托收银行将单据转交给买方.  相似文献   

10.
所谓费用划分是指明确货物由卖方运到买方的过程中发生的与货物有关的费用是由卖方负担还是由买方负担.目前学术界对中CIF术语下费用划分问题的论述较少或论述过于笼统,国际贸易实务中买卖双方因对该问题缺乏正确的认识而产生的争议大量存在.  相似文献   

11.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 ,存在着激烈的商业竞争。竞争机制的作用迫使企业以各种手段扩大销售以提高市场占有率。赊销也是扩大销售的手段之一。对卖方企业而言 ,形成应收账款 ,对买方企业而言 ,则形成应付账款。卖方企业为了尽早地回笼资金往往会给买方企业一定的信用条件。这样买方企业将面临着是否享受现金折扣 ,这将涉及到现金折扣成本的经济含义、现金折扣成本的计算与其逻辑思想以及利用现金折扣的决策等问题  相似文献   

12.
在国际贸易中,买方无单提货的现象一直存在,对国际贸易中的卖方危害较大,卖方因此会遭受巨大的损失,甚至货款两空.本文列举了几种买方无单提货的案例,旨在说明卖方有必要了解买方无单提货的方式和行为,从而对此引起足够的认识,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相似文献   

13.
涉外定牌加工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在国际条约和我国国内法上没有直接的规定。我国司法机关早期以商标权地域性为基础,认为受托方加工相同产品、贴附相同商标并交付至境外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后来逐渐转变态度,认定受托方的行为属于“非商标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非商标使用”虽然为认定受托方不构成商标侵权提供了理论便利,但与常识相悖,也难以自洽。在面对日益复杂的涉外定牌加工案件时,以该理论全面替代混淆性判断,无法精细平衡涉外定牌加工委托方和商标权人之间的利益。我国法院近年考察涉外定牌加工受托方的必要审查注意义务,则是将涉外定牌加工受托方定位为商标侵权的帮助者,这与其倡导的“非商标使用”思路自相矛盾,进一步导致法律适用的混乱。应限制“非商标使用”理论的适用,回归传统的商标侵权认定。  相似文献   

14.
采用FOB贸易术语出口的风险及其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由于运费不断上涨,我国超过70%的出口都是采用FOB贸易术语.但用FOB若由买方指定货代公司或者船公司,或买方规定以自己为提单的收、发货人,卖方经常会出现钱货两空的局面;同时该术语规定卖方还要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故卖方在选用该术语时一定要争取自己来指定货代、投保陆运险和力争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等有针对性的措施来防范其中的风险.  相似文献   

15.
信用证欺诈救济与我国立法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证独立性和单证一致两大基本原则为信用证交易的正常、迅速运行创造了条件,但也为信用证欺诈留下可乘之机:一方面,买方故意在信用证中列入繁冗的条款,或故意设置诸多"陷阱",使卖方提交的单据很难能符合其要求,待卖方发出货物后,却被买方及开证行拒付.另一方面,卖方无货或以假货冒充真货,他们却伪造了一套完全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只要单据表面与信用证相符,开证行就必须予以付款,并不受基础交易的制约,这样致使买方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相似文献   

16.
七、甲乙双方订有长期协议,其中规定:“卖方必须在收到买方订单后,应在14天答复。如在14天内未作答复,则应视为卖方已接受订单。”2月1日卖方收到买方的订单,订购1000打服装,直至2月25日卖方才通知买方不能供应。但买方不同意这项通知,并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如果卖方不能履行,则要求赔偿损失。试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此项权利?为什么? 答:按照双方协议的规定,在上述情况下,应视为合同已经成立。如果卖方不能履行1000打服装的交货义务,买方有权要求  相似文献   

17.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签订售货合同后,接下来就是由买方或卖方按合同办理货物的租船、定舱等运输手续,承运人向其开具全套正本提单.货物运抵目的港后,通常情况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在见单并确认无误后才能交付放货.但凡事难免有例外,至于在什么情况下承运人可以无单放货或无单也应该放货,则是买卖双方都应了解的.  相似文献   

18.
JIT模式的应用可以帮助企业减少库存成本,加快资金周转和利用效率,并能够按照市场需求的变化进行快速响应.本文通过对买方占优势地位的情况下卖方可以选择的策略分析,从而深入研究可以帮助卖方既满足买方的"零库存"需求,又可以使自己能够在这样的交易条件下受益的策略选择.本文认为,从供应链整体发展来看,越靠近供应链的两端,卖方对于买方的零库存要求响应的能力越低;而处在供应链中段的卖方具有更强的响应能力.  相似文献   

19.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 ,买卖双方通常在合同中约定以跟单信用证付款。根据信用证的规定 ,卖方必须提供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如果卖方提示的单据和信用证相符 ,银行必须付款 ,银行的付款义务是绝对的。银行接受单据后 ,买方对于和开证指示相符的单据也必须接受并向银行进行偿付。银行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并不影响买方在合同中的权利 ,如买方未收到货物或货物存在品质瑕疵 ,买方可以向卖方提起违反合同诉讼 ,即买方可行使其拒收货物或索赔的权利。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 ,如经过检验发现其与合同的要求不符 ,买方并不丧失拒收货物或索赔的权利。如果…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涉外定牌加工贸易引起的商标侵权纠纷屡见不鲜,不少中小企业因为侵犯商标专用权而遭受巨额赔偿以致于破产的事情一再发生。本文在介绍定牌加工内涵的基础上,对其所产生的商标侵权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我国应有的对策。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