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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特产税涉及到千家万户,其税源,如:水果、食用菌、水产品、花卉等不仅零星分散,而且经常变化。客观上造成其税类难定,税额难核,主观上地方政府也没有下决心进行过税源普查。多年来农业特产税税源底数一直不清,税源档案无法建立到户。这样,政府每年在下达农业特产税征收任务时心中无数,只能是“垒大堆”,按人头、按田亩平摊。有的地方政府在利益的驱动下,农业特产税层层加码和必要的减免措施不落实的现象得不到有效纠正,农民的抵触情绪很大。农业特产税税源普查,无疑是减轻农民负担,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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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特产税涉及到千家万户,其税源不仅零星分散,而且经常变化。如:水果、食用菌、水产品、花卉等。客观上造成其税类难定、税额难核;而主观上,地方政府也没有下决心进行税源普查。多年来农业特产税税源底数一直不清,税源档案也无法建立到户。这样,政府每年在下达农业特产税征收任务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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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目前宝鸡县农业特产税征收中存在一些政策性的问题,主要有:(一)计税办法与税收政策的矛盾。自特产税开征以来,基层征收部门的计税办法先后经过“以产计征,以亩计征,以收计征”三个阶段。目前的“以收计征”具体内容是“核实地亩、以亩定产、以产定收、以收计征”,其中包括评定地亩等级、评定区域价格等程序。此办法比较客观公正,管理规范,但操作难度大,常会导致到前两种办法上去,造成税负不公,这与我国农业特产税“据实征收”政策相矛盾。(二)税款征期与减轻农民负担的矛盾。199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对农业特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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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是各级党委、政府和财税部门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对此,我们从改革农业特产税征管体制入手,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农业特产税是山区乡镇财政收入的骨干财源,同时又具有涉及面广、税源不确定因素等特点。抓好农业特产税据实、足额征收,不仅关系到税收政策的落实,而且直接影响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一些地区由于过于强调完成上级任务,有些地方出现农业特产税征管按人头、田块平摊或重复征收的问题,不仅违背了国家政策,而且加重了部分农户的负担,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去年,我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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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笔者下乡调查时了解到,基层干部和农民对农业特产税反映非常强烈。他们认为,农业特产税"据实征收"难操作,"查账征收、查实征收、查验征收和核定收入征收"的政策难落实,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矛盾大,一致要求取消农业特产税或改革农特税征收方法。据调查,农业特产种植情况非常复杂,田亩、数量、产量、价格、收入等均不固定,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农特税的应税品种和面积比较分散,产量难核实,产值难确定,价格波动大,税额难计算。且征收的刚性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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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特产税(以前称农林特产税),1983年3月以前,基本上是并入农业税一起征收,是农业税的组成部分。1983年3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后,开始按照产品的实际收入单独计算征收。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将原农林特产税与原工商税中的农林牧水产品税合并,改为农业特产税。农业特产税税源零星分散,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多年来,为了发挥农业特产税调节作用,确保财政收入,各地农税征收机关对农业特产税的征收采取了很多办法和措施。有的对农民生产的农业特产采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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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的农业税收政策稳定不变。“九五”期间.对农业生产不开征新的税种.国家规定的农业税税率不再提高。任何地方无权设立税种、提高税率,非法设立的税种和擅自提高的税率一律取消。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必须据实征收,不得向农民下指标,不得按人头、田亩平摊。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不得重复征收。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农业税收稽征办法。二、村提留乡统筹费不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百分之五的政策稳定不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民实际负担村提留乡统筹费的比例还应该逐步降下来。按照公平合理负担的原则,改革完善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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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会计》2004,(5):12-12
本刊讯国家税务总局最近下发《 2004年农业税收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农业税征收管理,确保农业税收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意见》明确,根据中央一号文件规定:“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 2004年农业税税率总体降低1个百分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或免征农业税”,要做好降低农业税税率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户。做好取消农业特产税工作,从2004年起,除烟叶外,各地不得再对原农业特产税应税产品征收农业特产税。《意见》提出,要据实核减征占耕地而减少的计税面积,研究制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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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解困工作(即化解村级不良债务工作)要继续深入推进下去,需要解决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农业特产税如何做到依法据实征收,解决村财借款代垫而形成债务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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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都名文规定乡镇征收单位在核定农林特产税纳税人应纳税额时,应当实行税源多的多征、税源少的少征的原则。但是,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其征收办法却与上述规定存在着较大偏差。笔者因工作之需最近调查了一些乡镇农林特产税的征收情况,发现很多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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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国有林场农业特产税征收环节问题我省国有林场在执行新的税制过程中,不少林场反映,当地财税部门将国有林场生产的木材分别按生产与销售两个环节征收农业特产税,税率共计176%(一是按销售收入征收8.8%,二是按当地木材公司收购均价征收8.8%),国有林场生产的木材既是生产环节的纳税人,又是销售环节纳税人。这种作法显然是不符合财政部(94)对农税率第7号“关于农业特产税征收具体事项的通知”规定:“生产和收购原木、原竹的单位和个人均按《规定》的同一税年执行。“国有林场大多是自产自销木材,收购行为比重很小,不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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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民种田经济负担重、弃田现象突出的问题,湖北省石首市改过去单一由承包耕地面积负担为人田劳合理分摊,今年农民的各种税费负担亩平为105元,比上年亩平减少95元。实行人田劳合理分摊,石首市将推行农民负担的农业税、水费、排水费和血防统筹按耕地面积(含宅基地、自留地)负担;共同生产费和农业综合开发还款按受益面积负担;“三提五统”按人田各半负担;集体公益事业的集资按人口负担;劳务用工、以资代劳按劳力负担;畜禽防疫按服务项目负担;特产税、屠宰税按课税对象负担。这样既大大地减轻了种田农民的负担,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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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特税征收中的问题与建议辜栋梁辜建树10年前开征的农业特产税(以下简称“农特税”),意在合理调节农林牧渔各业生产收入,公平税赋,促进农业全面发展。但是,10年实践表明,开征这一新税种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集中表现在“据实征收”和“差额征收”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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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征收管理机关,认真做好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征收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通知指出,各地农业税收征收机关要严格执行农业税稳定负担的政策,不得擅自调增农业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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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黑龙江省财政厅制定了调整征收农业特产税政策的通知,现全文刊载如下:根据财政部(1994)财税政字第200号文件精神,现对我省调整原木农业特产税征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对生产、销售原木的国有森工企业、地方国有林场,统一合并征收生产环节的8%和收购环节的8%的农业特产税。在勺\五”期间对生产、销售原木的国有森工企业生产环节与收购环节合并减按5%税率征收农业特产税。二、对生产原木的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部门等非林业系统的单位和个人按8%的税率计算征收农业特产税。同时,对收购上述生产者生产的原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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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树银 《农村经济》2002,(12):74-76
一、农业特产税的产生和发展农业特产税是农业特产农业税的简称 ,原称农林特产税。农业特产税是以我国境内生产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产品收入征收的。 195 8年 6月 ,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规定 ,除粮食、薯类、棉麻、烟、油料、糖料作物征收农业税外 ,园艺作物收入、其他经济作物收入和经国务院批准或规定征收农业税的其他收入均要征收农业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农村普遍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情况和产业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特别是国家对农副产品价格放开后 ,农业特产收入有了大幅度的增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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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在线     
农业特产税有哪些调整 对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部分农业特产品,由征收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对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多年生长、种植稳定的农业特产品,继续征收农业特产税。同时适当调低部分应税品目的税率,改进原木、原竹的征收方法。调整的内容:一是果用瓜、药材、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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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信息     
涉农收费八不准 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通知:涉农收费八不准。 一、核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和常年产最,要征求农民意见,得到农民认可,不准随意虚增和压低计税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 二、农业特产税应努力做到据实征收,不准层层加任务、搞摊派。 三、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不准超范围、超限额,强行向农民筹资筹劳,更不得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固定的收费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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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林业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现对征收原木、原竹农业特产税的问题通知如下:一、对生产原木、原竹的林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非林业系统的单位、个人,按晰的计算征税。对收购上述生产者生产的原木、原竹的单位和个人,按8%的税率计算征税;对不是收购上述生产者生产原木、原竹的,不征收农业特产税。对生产、销售原木、原竹的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征收生产环节的嘛和收购环节的8%农业特产税。具体计税收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征收机关根据国务院和财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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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几乎年年都是“两会”热门话题的农业特产税去留问题。在今年“两会”后终于浮出水面。在4月初召开的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要在大部分已经具备条件的地区取消农业特产税;少数地区一时取消不了,要缩小征收范围,降低税率,逐步取消。这一喜讯传到广大农村,令农友们拍手叫好。农业特产税是在计划经济年代里,在农产品供求不平衡,特别是粮食短缺的情况下开征的,旨在利用特产税这种经济杠杆撬动粮食生产。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时代,粮食可以说丰年有余了,但农业特产税依然存在,难怪农民不太认可这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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