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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目前,银行贷款担保方式中,母子公司之间担保较为普遍。2005年10月27日修订的《公司法》虽然对公司为股东担保作出了规定,但对于公司为股东担保的形式之一——“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并不能完全适用。那么,全资子公司是否可以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呢?  相似文献   

2.
新《公司法》在对待公司对外担保方面有些新的变化,这些变化体现在:一是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无论是由董事会、股东会还是股东大会决定.无论担保总额及限额的多少,全部依据其公司章程作出。二是公司为关联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1)必须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会决议不具法律效力;(2)关联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支配的股东回避:(3)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30个汉字与2700亿元银行资产
  公司为股东担保,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这样的表述,早在1993年《公司法》颁布时,第六十条第三款就已经写明,只是当时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直到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明确指出:“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才令人吃惊;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中国工商银行诉中福实业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一案,把这一条款进一步演化成现实的案例后,就对债权人、尤其是商业银行业界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相似文献   

4.
现行银行贷款担保中相当比例是公司为股东担保,其法律效力如何直接关系到银行贷款的安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并未绝对禁止公司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允许公司为其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既是现实经济生活之需要,亦有利于公司自身的发展,对促进债权实现和维护交易安全均具有积极作用,符合现代立法趋势。商业银行有条件地接受公司为股东提供的融资担保,有利于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拓展自己的业务领域。本文提出应修改《公司法》第60条第3款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董事回避制度、股东诉讼制度和担保信息披露制度,以构建和完善我国公司为股东担保制度。  相似文献   

5.
肖丽娟 《金卡工程》2010,14(7):192-193
实践中,一些股东人数较少的具有极强"人合性"的有限责任公司经常会因为股东之间信任的消失,导致股东间继续合作的可能性消失,进而致使很难形成有效的公司决策,公司一度陷入瘫痪状态,即呈现学界所说的"公司僵局"状态。我国在《公司法》修订之前,对"公司僵局"能否依据司法解散程序解决没有规定,但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对"公司僵局"的解决提供了司法解散的途径,这为打破公司僵局提供了破冰之路。本文从案例入手,对新《公司法》中关于公司僵局的解决办法进行详尽的分析,提出其在运用中存在的缺陷,并指出在实践中应该更多的利用司法解散之外的途径来有效打破"公司僵局"。  相似文献   

6.
程婉茹 《金卡工程》2009,13(12):200-200
一人公司在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都已得到承认,我国新《公司法》也对其作了规定。一人公司的存在可以规避经济活动的风险以及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但也存在欠缺对债权人等相关群体利益保护、为股东滥用公司的法律人格制造了机会、为逃避债务提供场所等缺陷。对此,我国《公司法》规定了一人公司的风险防范措施,但仍有不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7.
新《公司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影响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施行。新《公司法》主要从产权的角度规范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必然会引导公司实质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各个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及其公司相关利益人财务关系的进一步明确,势必会为注册会计师执业提供良好环境。不仅如此,新《公司法》一些关键条款的变化和创新,也会直接影响着注册会计师行业。一、全面强制审计的影响新《公司法》第29条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  相似文献   

8.
净资产不能全额折股的理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军 《财会学习》2011,(10):66-68
PREFACE/前言《公司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净资产折股是股东的出资行为,其立法目的是让有限公司股东成为股份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只能以符合法定出资方式的资产出资,但《公司法》并没有明确在净资产折股中股东的出资方式是什么以及净资产能否全额折股?文章从分析净资产性质入手,通过对净资产折股进  相似文献   

9.
仲向阳 《现代金融》2006,(10):43-43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对原公司法律制度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对银行业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本文结合对信贷担保法律制度的影响,作初步探讨,以期在实践中理解和把握法律条文要旨。一、新《公司法》对信贷担保法律制度调整的内容1.放宽了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相似文献   

10.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于公司为股东担保问题作了特别规范,对过去相关的担保规则作了明显调整。2005年11月14日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该文件于2006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公司法》同步施行。该文件对证监会以前发布的一系列涉及上市公司担保的规定作了部分修改,体现了修改后的《公司法》确立的原则。  相似文献   

11.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已于2006年1月1日施行。它们对于公司为股东担保问题作了特别规范,对过去相关的担保规则作了明显调整。文章分析了公司对外担保的新规定,并提出了商业银行的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12.
刘开锐 《金卡工程》2009,13(3):114-114
现行《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分期缴付。该项制度设计存在一定的缺陷。本文拟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依托,从股东表决权行使、引发股东与公司争议、与增资程序的对比等方面对资本分期缴付制度的缺陷进行粗浅的分析。  相似文献   

13.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的清算程序进行了专门的规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司法解释对清算程序进行了补充,由此公司强制清算制度对于打破公司僵局,维护债权人、股东的利益逐渐发挥重要作用。但公司清算程序中仍存在清算申请人范围过窄,逾期债权的审查原则与强制清算和解制度缺位等不足。因此,完善清算制度,扩大清算申请人的范围、明确逾期债权的审查原则及推进和解制度的运用将会进一步体现公司强制清算制度的设定目的。  相似文献   

14.
杨心刚 《金卡工程》2009,13(4):158-158
我国《公司法》第76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规定弥补了以往立法中的空白,旨在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司运作的效率。但是,《公司法》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自由继承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保护,不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股权继承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5.
长期以来,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效力问题,法律界争议颇大。原《公司法》在公司担保规定上语意模糊,法律界对于其60条是限制公司对外担保还是限制董事、经理个人行为争论不休。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就公司对91、担保能力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这些规定较为原则,特别对于其16条第1款是否属于强制性条款,接受担保的债权人有无义务审核公司章程,  相似文献   

16.
《新公司法》中关于中小股东可以查阅公司账目的规定,产生了股东查账权与公司经营权的冲突与协调问题。在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就股东行使查账权的程序设置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探讨提出了引八第三方查账机制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7.
公司僵局是公司治理和公司司法实务的一个难题,新公司法第183条为其解决指明了司法解散的救济路径。但是该条规定太过原则性,相关细节并不详实。文章就第183条中"严重困难""重大损失""其他途径"等规定提出质疑,并对该条文没有明确的被告主体、股东持股时间限制和善后清算程序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8.
新《公司法》一方面赋予公司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公司有对外担保的自由;另一方面,通过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来防范公司对外担保可能带来的风险。然而,新《公司法》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比较原则,在实务中不可避免会遇到很多问题。本文从“新”、“好”、“难”三个方面对新《公司法》对商业银行担保贷款审核的影响展开分析。  相似文献   

19.
公司僵局与股东滥权是现代公司运作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其形成的根本原因都在于公司法的制度安排。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国新《公司法》第183条对公司的司法解散进行了规定。但由于该条规定过于概括,缺乏可操作性,加之欠缺公司司法解散的配套规定及司法经验,使得司法解散在司法实践中困难重重,在此有必要对第183条予以解读。  相似文献   

20.
《公司法》第16条关于公司担保决议的规定仅仅属于规范公司内部机构的程序性规范,其功能在于规范公司内部机构的行为,不宜直接作为认定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效力的直接依据。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担保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既要体现公司意思,也要体现交易相对人即债权人的意思,存在一个利益平衡问题。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担保决议不宜一律认定为无效,而应按实际情况将之区分为有效和无效两种,然后在此基础上再根据交易相对人即债权人的主观意思来认定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担保合同)的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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