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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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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会通讯》2006,(11):I0059-I0060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7月1日起,将企业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在上述扣除限额以内的部分,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超过上述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得扣除。  相似文献   

2.
《财会通讯》2006,(11):I0060-I0061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计税工资定额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600元,同时停止执行按20%比例上浮的政策。为保证该项政策从今年下半年起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凋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精神,现就具体实施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一、职工福利费余额税务规定 2008年以前执行的福利费标准是《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三款: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2008年以后执行的福利费标准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40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税函[2008]264号《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第3条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规定: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人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4.
2008年以前企业的职工福利费可以按规定比例提取在税前扣除,这时企业财务人员只要按照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计算提取就行,即使多提了,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再按计税工资的14%纳税调整.2008年新税法实施后不再提取职工福利费,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相似文献   

5.
新企业所得税法在规定了企业实际发生与取得收入有关并且合理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一般规则同时,又明确了禁止扣除和特殊扣除项目,构成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一般框架。禁止扣除项目又称为"不得扣除"项目,涉及面广,不好把握,在业务处理中极易出错,从而带来不必要的涉税风险。一、股息、红利不能混入工资、薪金支出  相似文献   

6.
业务招待费的列支与核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标准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可以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即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扣除比例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扣除比例不超过该部分的3‰。此政策规定亦适用于个体  相似文献   

7.
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费用可分为限制性费用和非限制性费用。限制性费用,就是税法规定了具体支出标准的费用,如广告费用,标准之内的可以在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在税后列支。非限制性费用,就是税法没有规定具体支出标准的费用;或者说,只要企业的财务制度允许,可以全部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如科研费用。  相似文献   

8.
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费用可分为限制性费用和非限制性费用。限制性费用,就是税法规定了具体支出标准的费用,如广告费用,标准之内的可以在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在税后列支。非限制性费用,就是税法没有规定具体支出标准的费用;或者说,只要企业的财务制度允许,可以全部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如科研费用。  相似文献   

9.
新企业所得税法在规定了企业实际发生与取得收入有关并且合理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一般规则同时,又明确了禁止扣除和特殊扣除项目,构成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一般框架。禁止扣除项目又称为“不得扣除”项目,涉及面广,不好把握,在业务处理中极易出错,从而带来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相似文献   

10.
企业关联方借款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由于涉及资本弱化问题,一直是企业特别是涉外企业所得税征管关注的焦点之一。为了规范企业利息支出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对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政策进行了明确。结合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务例,笔者认为,执行关联企业间借款利息收入和支出的税前扣除政策要把握“一个原则、两个标准、三个条件”,并弄清五个政策问题。  相似文献   

11.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也就是说,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实际发生的福利费;二是在工资薪金总额14%以内的部分允许扣除。对职工福利费,不论是企业会计准则还是企  相似文献   

12.
一、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相关税收政策的变化随着所得税申报表的修订,对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税收政策规定经历了1998年和2006年2次变化。上述两次修订,变化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一)全额扣除的范围有所扩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1998年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中,允许税  相似文献   

13.
《企业与市场》2005,(6):7-7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制药企业广告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制药企业自2005年度起,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25%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费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相似文献   

14.
一、职工福利费余额税务规定2008年以前执行的福利费标准是《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三款: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2008年以后执行的福利费标准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40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  相似文献   

15.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等有关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年销售(营业)收入2%的(从2001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对制药、食品、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调整为8%),可据实扣除,  相似文献   

16.
2006年4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申报表”)。新申报表对部分税前扣除项目进行了调整。笔者现就发生变化的税前扣除项目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7.
一、企业工资支出税前扣除的基本思路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结合企业工资支出来看,应在纳税年度当期确认并扣除的工资支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工资支出应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  相似文献   

18.
丁俊 《财会月刊》2008,(5):71-72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以下六种情况下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1.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含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相似文献   

19.
工会经费是指用于开展工会活动为职工服务的专门经费。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看似简单,但在实务操作中也存在一些争议。一、关于税前扣除的限额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  相似文献   

20.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对企业费用支出税前扣除的原则、范围和标准,都明确了哪些新的规定.是本文要阐述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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