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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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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珣 《中国外汇》2023,(13):76-77
<正>在信用证流程中,通知是受益人银行操作的第一个环节,也是防范信用证欺诈风险最重要的环节。银行在收到MT710电文时,应严格审核并关注信用证开证行、转通知行及其他相关方的资质和通知路径。MT710转通知信用证将没有代理行关系的开证行和受益人通过转通知行建立电文往来,当转通知行较多且关系复杂时,可能存在欺诈风险。银行在收到转通知电文时应严格审核相关方资质和通知路径,严控相关风险。  相似文献   

2.
赵丰胤 《中国外汇》2023,(19):72-73
<正>当信用证在分期装运下允许分批,开证行需要结合信用证的其他条款和受益人交单情况等进行综合判断,并可考虑发送电文向交单行寻求帮助。在实务中,经常出现信用证在分期装运下允许分批,以此给受益人提供便利。当分批的次数较多且较为密集时,可能会导致开证行对是否符合装运计划产生疑惑。在此种情况下,笔者建议开证行结合信用证的其他条款和受益人交单情况等进行综合判断,并可考虑发送电文向交单行寻求帮助。在信用证设立时,开证行还可以考虑加具发票须显示发货批次的规定,以避免产生争议。  相似文献   

3.
信用证中的“软条款”是指由申请人及开证行掌握着主动权,受益人不易控制的条款。常见的软条款有信用证暂不生效条款、限制受益人装运条款及开证行非无条件付款的条款等。这些“软条款”使得不可撤销信用证实质成为可撤销信用证,因而“软条款”信用证的风险应一样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相似文献   

4.
许燕 《中国外汇》2013,(13):64-65
软条款并非仅限于针对出口商的"陷阱条款","进口商软条款"同样可能陷进口商和开证行于困境。通常所称信用证软条款,是指针对受益人(出口商)而言的"出口商软条款",即开证申请人(进口商)或开证行在信用证中为受益人(出口商)设置的,使其无法独立满足信用证要求,以至于不能顺利获得偿付的"陷阱条款"。然而,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由于买卖双方谈判地位的差异,软条款不仅可能针对受益人(出口商),也可能针  相似文献   

5.
舒红 《新金融》2001,(4):19-20
根据信用证的偿付条款,偿付可以由开证行或开证行指定的偿付行作出。  相似文献   

6.
巫佳 《中国外汇》2015,(1):68-69
虽然ISBP强调了开证申请人应对信用证指示的清晰和正确承担责任,但开证行仍应发挥专业优势,确保开出的信用证条款清晰、逻辑合理。"信用证指示应清晰,不矛盾"这一传统原则,是信用证业务顺利发展的基础。但近年来屡屡出现的因信用证条款指示不清而发生的拒付和抗辩,已严重影响了信用证作为国际结算支付工具的功能。在这种环境下,新版ISBP745继UCP500之后又强调了"信用证条款应没有模糊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然而在实务中,究竟谁该对信用证条款指示的清晰和正确性负责,又该如何防范因  相似文献   

7.
庄薇 《中国外汇》2013,(7):62-63
对于信用证下单据条款的表述应注意推敲字眼,尽量明晰地表述出开证行的意图。案情2012年4月24日,开证行为A公司开立一笔金额为USD14627500、付款期限为装船日后90天的远期信用证,货物单价USD117.02/吨。2012年6月7日,开证行收到交单行交来的全套单  相似文献   

8.
刘晓慧 《投资与合作》2010,(11):26-26,28
可转让信用证是信用证中一种特殊的支付方式,由于当事人增加,交易环节增多,开证行对可转让信用证的管理和资金方面的危险也增多.为了理清开证行与各当事人的关系,本文站在开证行的角度,分析了可转让信用证的使用流程和特点,总结了开证行在开证、转证、换单、审单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从审查当事人的资信、审核信用证条款及控制货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9.
开证行需细致、审慎地审核开证条款,识别条款风险,评估风险的类型以及风险等级,并根据申请人的开证本意准确地拟定信用证条款,以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利益。开证行在开证时,如何根据申请人的开证本意和条款的风险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拟定出最适合的信用证条款,以达到准确反映申请人的开证本意、维护申请人利益、提高客户满意度的目的,是一个值得我们关注和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关于开证行对出口商提交单据的审核,《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明确规定银行必须合理小心地审核信用证所规定的一切单据,以确定其是否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此条关于银行审单标准的规定,实质上是明确了开证行在坚持单证一致原则的同时另外一个需要坚持的原则就是独立审单开证行应依据信用证的规定自主独立地进行判断,以确定所提交的单据是否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相似文献   

11.
国际贸易情况复杂 ,在实际操作运用中 ,常常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 ,因而使国际贸易结算中存在各种潜在风险。加强风险对银行来说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一、存在的风险1、“软条款”信用证的风险。“软条款”信用证是申请人要求开证行在信用证加列各种限制性条款 ,把信用证变成实质意义上可撤销的信用证 ,以控制受益人的权益 ,减低开证行的确定付款责任。归纳起来有以下四种典型的“软条款”信用证 :(1)信用证规定本证暂不生效 ,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通知方生效。(2 )品质证书 ,收货收据或装运指示必须由开证申请人签发 ,而且签字必须同开证行…  相似文献   

12.
备用信用证是应支付人的要求,由开证行开始受益人的证书,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付款义务时,受益人只要按信用证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标,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由于备用信用证操作简单,只要受益人严格按照信用证惯例操作,在特定期限内,以开证银行的信用担保并承担特定金额的支付责任,因而在世界各地受到广泛欢迎。  相似文献   

13.
出口商为保障在信用证交易下自身的权益,应了解CCP500中对开证行和保兑行所应承担的责任卫务的规定。如果您是一个出口商,开证行修改了信用证,而这个修改对您很不利,在这种情况下您能做什么?您需要了解UCP是否规定了开证行需要征得您对修改的(预先)同意。如果它确需征得您的同意,而您却没有表示您对修改的接受或拒绝而是按原信用证的条款交了单,开证行是否会接受单据付款呢?  相似文献   

14.
跟单信用证种类繁多,比较特殊的一种是红条款信用证(RED CLAUSE CREDIT),也叫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Credit,Prepaid Credit)。它是指开证行允许受益人在货物装运前,可凭汇票或其他有关证件向指定银行提前支取全部或部分货款的信用证。  相似文献   

15.
论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的法律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何家宝 《上海金融》2002,(10):37-39
在信用证法律关系研究中,一般侧重开证行与受益人关系的研究,但银行更重视的是与开证申请人的关系。本文通过重视的理由、开证行并非开证申请人的代理人及开证申请书条款的分析来证明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相似文献   

16.
俞孟波 《中国外汇》2013,(17):54-55
如果保单的被保险人栏填写的不是信用证开证申请人,实际上暗含了其可随时拒付的风险。背景开证行:香港BK银行开证申请人:香港S公司受益人:N公司货物:铁矿石信用证类型:出口即期可议付信用证信用证条款要求:4 6 A:I N S U R A N C E P O L I C Y  相似文献   

17.
廖起平 《中国外汇》2018,(20):61-61
在信用证业务中,通知行拒绝通知信用证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一旦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被通知行拒绝通知,该信用证就无法被执行。此时,如果开证行要进行撤证,需按照实际情况谨慎处理。  相似文献   

18.
《中国外汇》2011,(12):36
近年来,以国际制裁为由拒付或者扣押单据,冻结资金的案例频繁发生。为了明确责任,有些开证行在信用证中使用制裁条款,禁止当事人与特定国家、实体和个人进行交易,任何违反制裁条款的情况,开证行都可以拒绝付款。制裁条款在信用证的出现,增加了信用证付款的不确定性,损害了信用证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19.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信用证欺诈形式多样,按照欺诈人地位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开证申请人欺诈、受益人欺诈、开证申请人联合受益人欺诈以及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共同欺诈。诈骗的手段主要是利用假信用证欺诈、利用技术性条款欺诈、伪造单据欺诈和借用第三方欺诈等。  相似文献   

20.
刘慧  张小玉 《中国外汇》2014,(24):56-59
开证行应在业务操作中加强对买卖双方资信、租船提单真实性、船公司资信、租船合同及提单承运条款的审核,并通过信用证条款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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