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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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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8月10日公布,明确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进程,强调要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奠定产权基础。据悉,《通知》明确要求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前提下,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  相似文献   

2.
规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从分析目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着手,就集体土地产权主体和权能、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产权登记和产权转移审批管理、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地价评估体系、征地补偿标准改革、土地收益分配与使用的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达到规范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维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者的合法权益、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相似文献   

3.
正最近,国土资源部就进一步加快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下发通知如下。一、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目前全国所有的市、县均己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除西藏的部分市、县外,都已实现不动产登记"发新停旧"。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法规政策规定,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涉及设立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办理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的,依法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  相似文献   

4.
研究目的:阐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价的含义,明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益及价值类型。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对比分析法。研究结果: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益因取得方式不同而存在差异,需进一步细分。研究结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价,需建立在土地使用权性质相对应的基础上;现行不区分土地使用权性质,笼统评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价格的做法,很容易产生歧义和混乱。  相似文献   

5.
研究目的研究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的实施对城市土地管理的影响.研究方法实地调查法、文献资料法、定性分析法.研究结果从城市土地征用、土地规划管理、土地收益等方面探讨了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后对城市土地管理的影响.研究结论建议严控征地范围,盘活城市存量土地,对经营性项目用地通过市场运作方式取得;推行土地征用年租制,积极探索发行土地债券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债券;政府对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用途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全面推进和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产权产籍管理.  相似文献   

6.
本文通过判别农户特征、区位特征、交易特征和产权特征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格的影响程度,探寻构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化的价格机制。结果表明:产权特征是影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格的最主要因素,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格比没确权的高70.42%,允许再次流转的比不能再次流转的高28.35%;区位因素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格极为重要的影响因素,交通通达度和基础设施完善度每增加1%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格就会分别增加30.45%和18%,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价格与其繁华度呈负相关关系,距离城镇直线距离每增加1%,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格就降低46.51%;交易特征对流转价格具有显著影响,经过流转平台尤其是市场机制运行的产权交易所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价格要比其他方式高11.81%;农户特征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格的影响不明显。  相似文献   

7.
研究目的:梳理并展望当前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研究方法:理论评述与现状分析结合。研究结果:在分析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背景的基础上,从流转的限制条件、价格确定、收益分配以及宅基地、商品房开放及直接入市6方面综合归纳了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基本政策,并分析得出当前存在所有权主体悬空且归属不清、使用主体限制严格且权能残缺不全、法制建设滞后且现行法规规定相互矛盾这三个主要问题。研究结论:为进一步促进、完善中国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提出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能、做好征地制度改革工作、建立集体建设用地评估制度、做好用途管制和土地集中统一供应工作、建立农村土地金融制度、建立集体建设用土地流转登记制度等多项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正>北京市大兴区开展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以来,不断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建立了"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2016年1月15日,大兴区西红门镇40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号地小B地块成功出让,成为当年北京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首拍地块。北京市大兴区试点的一个重要特色是镇级统筹,即多个村组建镇级  相似文献   

9.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为集体土地流转指明了新的方向。为了了解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现状,入市存在的问题,该研究通过全面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以及访谈的方式对东北三省的沈阳市、东港市、哈尔滨市、长春市进行实地调研,其中包括8县(区)、15个乡镇(街道)、164个行政村、33家典型企业。利用数理统计方法,分析东北三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现状及存在问题。东北三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现状特点为总量不大,单宗面积小;分布零散,主要集中于城乡结合部;隐形流转普遍,缺乏规范性的引导;利用粗放,效益低下。研究结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存在缺少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产权不清晰、城乡规划不详细等制度方面的问题以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数不清,流转对象不明确、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潜力有限、村集体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认识不清等现实方面的问题。修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配套的法律制度、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专项调查和确权登记、建议在东北地区同步宅基地制度改革、按照"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协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有序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0.
近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并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于农村土地市场的改革具有积极意义。从农地入市的角度看,虽然中央政府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同权,但此类集体建设用地背后的经济利益依然难以有效划分。最典型的表现是,部分乡镇工业用地背后的权属不清晰。部分城镇为了鼓励企业进入,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上违规操作,比如允许部分企业少缴或不缴土地使用费。此类用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缺失,造成大量土地经济利益流失。  相似文献   

11.
杨慧娟 《中国土地》2012,(12):45-47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村土地问题中的焦点性问题,关乎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稳定。集体建设用地大量入市,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流转形式多样,以租赁为主;流转主体多元化,土地经济关系错综复杂;流转地类多样化,但生产经营性用地居多;流转数量与经济发展水平呈正比例关系。这些所带来的问题是:一是割裂了土地有偿  相似文献   

12.
<正>日前,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这是领导小组成立以来首次五部门联合发文,标志着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步入新的阶段和高度。目标——力争完成房地一体的全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即在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前提下,明确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构筑物纳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  相似文献   

13.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正>2015年1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下简称"入市")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践中,在中央提出"入市"之前,部分地区以及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已针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操作模式做出了积极探索。但调研发现,这些做法对"入市"与村镇转型及统筹区域发展的关系认识,  相似文献   

14.
正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政策经历了从禁止到肯定的过程。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条规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被认为是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政策松动的开始。之后,随着国家层面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  相似文献   

15.
研究目的:释明和增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的效力性强制规定,明确法律后果,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为人民法院裁判纠纷提供确定性指引。研究方法:法律文本分析、法律规范解释和理论分析。研究结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兼具社会资源、集体所有、财产三重属性,释明和设置流转合同的效力性强制规定,必须符合公共利益、保障农民集体和成员利益、比例原则三项准则。研究结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因违反特定规划、未采用公开竞价方式、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价而全部或部分无效。农民集体决议规则、地方政府同意规则、产业准入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并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的效力性强制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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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用地供给不可持续性的现实与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流转的理论与实践基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流转首先需要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流转制度构建理念的转变,由传统的行政管制权力主导理念到注重权利维护的规制理念。在具体的制度设上,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权属的国有化转变与流转利益配置的公平。  相似文献   

17.
从改革政策和试点实践来看,宅基地流转沿着农户自决和集体主导的双重路径展开。农户流转农房引致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社会主体因农房转让或者抵押而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同时取得宅基地法定租赁权;如果农房流转作为经营性用途的,理应由农民集体为农房受让人设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集体主导宅基地流转场合,农户实现户有所居,社会主体通过集体出让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流转的制度设计,需要通过集体权能充实和成员资格认定,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保障农户居住资格利益;社会主体取得的宅基地权利应因宅基地流转路径的不同,而类型化构造为宅基地法定租赁权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18.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仍需制度持续给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变的前提下,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来看,按照"顶层设计",与其他的土地使用权流转一样可以采用"租赁、转让、抵押"的方式。按照这一理念,甚至也可以采取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样的股份化方式,即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折价入股公司或者设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托(土地信托)。这即是一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资本化流转方式。不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真正要采取上述的资本化流  相似文献   

19.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界定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界定与粮食生产密切相关.目前的农地制度,包括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国家对农用地向建设用地的流转进行管制、农地使用权定期调整等,通过不同途径影响粮食生产.本文从农用地向建设用地的流转、劳动力流动使农地用途管制效果发生的变化、农用地的流转、农村土地集体产权的行使等四个角度分析农村土地产权界定对粮食生产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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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城镇建设用地充足供应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我国适时推出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演进经历了从管制到放开的过程,有效促进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文昌市在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应从加强制度创新、强化土地管理和推进联动改革等方面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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