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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税的提出房地产税,也有称物业税、不动产税,是指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者或使用者每年按财产评估值一定比例的征税。之前所熟知的提法如"物业税",是沿用香港和东南亚地区的称谓。而实际上这些地方实行的物业税仅仅对有租金收入的经营性房产征税,有别于大陆地区热议的涉及对所有房产在保有期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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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或房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款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变化而变化。中国开征此税种,是称为物业税还是财产税或不动产税、房地产税,还存在一定争议,不论称为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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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物业税,对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具有一定影响: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调节房地产市场的过度需求。因为物业税根据对房产和土地的评估价值征税。谁的房产多,谁就要多交税。而且不是一次性多交税,而是每年都要多交税。这样。就能适当抑制对房产的需求,不会鼓励人们多买房、买大房等着升值牟利。而是要考虑支付房地产税均成本,从而控制对房产的过度需求。有利于防止房地产业泡沫的出现。有利于规范房地产税费制度,促进房地产税制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房地产价格的稳定。但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物业税的开征会对地区经济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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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又称房地产税或者不动产税,主要是针对房屋、土地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保有者每年都按物业评估价值缴付一定税款。本文利用博弈分析的方法,分析了即将开征的物业税和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分权之间的关系,并得出结论,由于信息不对称,物业税的开征所带来的效率损失是在所难免的,其开征的关键还在于理清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税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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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世界上大多数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对房地产征收物业税,并以财产的持有作为课税前提、以财产的价值为计税依据。依据国际惯例,物业税多属于地方税,是国家财政稳定而重要的来源。各国房地产保有税的名称不尽相同,有的称“不动产税”,如奥地利、波兰、荷属安的列斯:有的称“财产税”,如德国、美国、智利等;有的称“地方税”或“差饷”,如新西兰、英国、马来西亚等;中国香港则直接称“物业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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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业税改革自2005年在北京等城市开始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以来,已经"空转"6年多.因此,借鉴外国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合理设计物业税,促使物业税早日由空转实,仍值得研究探讨.
一、物业税的概念
学术界比较普遍认为,物业税又称房地产税,是指以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等不动产为课税对象,对其保有阶段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只是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使用的名称不同而已.吴俊培(2004)认为物业税只是东南亚等一些国家或地区对财产税(Property Tax)的另一种叫法,是指对再生产的"存量"征税,其中"存量"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其并不是一个税种的名称,而是按税基对税收进行分类中的一个类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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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业税时代来临了吗?:物业税,新一轮税制改革的焦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明确地提出征收不动产物业税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措施。
目前我国的不动产税收存在内外税不统一、房和地分设税种、计税依据不合理以及税基较窄.对房地产征收费用较高等诸多问题。物业税是将现在购房时所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税合并。将房屋建设期间的税费征收转变为房屋保有期间的税费征收。两年前。物业税的概念在中国刚刚提出的时候,人们唯恐其引发“房价大跌”,但这种观点现在已很少有人提及。可以肯定的是,物业税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开征物业税。房地产业的税费征收环节后移。地价和相关税费分70年交,那么也就意味着占住宅成本中一大半的地价和相关税费在销售时只需先交纳1/70。那么开征物业税能否真正抑制房价?还是只将会有助于减轻房地产企业开发初期的资金压力?如果这样的话,房地产开发成本的下降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总体购房成本的下降!因为,开征物业税后,开发商因此在开发成本上获得的好处,却不一定会在商品房的总价上优惠给购房者。
进退维谷中的物业税究竟能否震荡中国房地产界,能抑或不能?对银行信贷又会产生何种影响?中国物业税时代来临了吗?[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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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个人房产开征房产税的几点看法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目前在对开征物业税的探讨中,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的税费合并,在房产保有阶段征收统一的物业税;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应对税制进行较大的变动,而仅对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一些相关税种进行合并,对一些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则继续保留原有做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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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家》2014,(4)
正房地产税的涵义在国际上,房地产税又叫不动产税、财产税,其特征:一是一般同时对房产和地产征税;二是对所有房地产都征税,尤其是以居住房地产作为主要征税对象;三是以房地产的市场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四是属于财产税,由地方立法开征,作为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主体税种。房地产税具有课税对象透明度高、不易逃避税、税基稳定等优点,而且能够体现税收的受益原则,使纳税人缴纳税款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很好地关联起来,并实现对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而在我国,现行房产税是依据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征收的,具有不同于国际上通行房地产税的特征。一是房产税征税对象为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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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也可称"地产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拥有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单位或个人,就其拥有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每年估价征收的一种税。物业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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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房产税收制度建设的基本情况(一)新加坡物业税状况新加坡住宅类型分为政府组屋、共管式公寓和私人独立和半独立式洋房,但所有的住宅都必须交纳物业税。新加坡物业税是由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对所有房产征收的税种,其属一般财产税,主要是对土地、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征收的。纳税人是土地、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等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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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缴纳一定的税款。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都对房地产征收物业税,并以财产的持有作为课税前提,以财产的价值为计税依据。依据国际惯例,物业税多属于地方税,是国家财政的一种重要来源。在我国开征物业税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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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8日,上海和重庆作为试点城市,开始征收房产税,标志着我国新一轮的房产改革启动.本文阐述了推进物业税改革将带来的影响,结合现状提出现行房地产税制中存在的弊端,同时在我国现行房产税税收征收管理实际的基础上,针对开征物业税面临的实际操作难题,提出了未来房地产税改革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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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中央首次提出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至今,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的总目标已日渐清晰,但公众对该税种始终存在一定质疑、误解与焦虑。基本原因在于,房地产税对居民而言属于直接负担的税种,避税空间有限,"税痛"感知也更为明显。对此,通过政策窗口期广纳社会才智,以及自主选择先行抵扣房产等低税负政策以平滑税痛,并明确税款使用方向,注重提升居民获得感与满足感等关键点设计,有助于从实质上减少改革阻力,积极稳妥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