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唐慧俊 《时代经贸》2011,(10):62-65
对惩罚性赔偿本质的认识不一,导致各国关于该制度的立法及司法实践都产生了很大差异。我国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次在立法中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后,有关该制度的本质问题也在我国学术界引起了很大争议。目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在本质上是一种带有惩罚性却依然以补偿功能为主的特殊民事责任。在未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修改工作中,应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惩罚和补偿功能作出新的权衡与分配。  相似文献   

2.
论消费欺诈行为及其惩罚赔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消费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成为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中的一个争论热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关于消费欺诈行为及其惩罚赔偿的规定,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前是经营者的行为构成欺诈,且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被限定为“消费者”。本文将结合有关案例对关于“消费者”的界定、消费欺诈行为的认定、惩罚性赔偿的适用等三个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3.
对惩罚性赔偿本质的认识不一,导致各国关于该制度的立法及司法实践都产生了很大差异。我国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次往立法中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后,有关该制度的本质问题也征我斟学术界引起了很大争议。目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在本质上是一种带有惩罚性卸依然以补偿功能为主的特殊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4.
唐慧俊 《时代经贸》2011,(19):62-65
对惩罚性赔偿本质的认识不一,导致各国关于该制度的立法及司法实践都产生了很大差异。我国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次往立法中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后,有关该制度的本质问题也征我斟学术界引起了很大争议。目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在本质上是一种带有惩罚性卸依然以补偿功能为主的特殊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5.
王勇 《经济师》2003,20(12):52-53
“一加一赔偿制度”是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一种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是这一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条文的适用问题引起广泛而持久的争议。原因是该规定存在两个主要不足 :一是惩罚性赔偿的数额单一 ,缺乏弹性 ;二是适用范围狭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条应从以下两方面修改 :第一 ,惩罚性赔偿数额不规定具体的比例或倍数 ;第二 ,扩大其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6.
论惩罚性赔偿在我国商品房买卖中的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秀燕 《经济师》2004,(9):65-67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广泛实行于英美法系国家的一项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 ,惩治恶意欺诈行为吹响了进军号 ,同时也引发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合同责任领域适用的争议。文章针对我国商品房买卖中采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理论和实务界中争论的热点问题展开论述 ,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7.
胡云秋 《经济师》2009,(4):89-90
惩罚性赔偿制度作为一般民事赔偿制度的例外,不仅在英美法系得到普遍的承认,而且它也是一种世界性意义的赔偿规则(罚则).我国历来民事立法中就有惩罚性赔偿的法律文化传统,例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蒂就有双倍赔偿的惩罚性规定。但在适用中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存在很多局限:文章分析了在我国民法典中完整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对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结构上的分析重构,并就其适用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8.
张灿  忽彬 《新经济》2014,(26):50-50
惩罚性赔偿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赔偿责任,在弥补传统以填补损害为核心的补偿性赔偿功能的局限上具有特殊地位。2014年3月15日颁布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做出进一步改进。但是,惩罚性赔偿在新消法和侵权责任法中的适用冲突依然存在,该制度的惩罚性和预防性社会功能的发挥依然有限。  相似文献   

9.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里所称“增加赔偿的金额”,实际上就是惩罚性赔偿,因为依照我国民法一般原更口,恶意欺诈导致合同失效,仅仅只是退还价款而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了确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规定了增加赔偿的金额,正是基于对欺诈一方予以惩罚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一、惩罚性赔偿简述 惩罚性赔偿叉被称为“示范性赔偿”或者“报复性赔偿”,“就是行为人恶意实施该行为,或对行为有重大过失时,以对行为人实施惩罚和追求一般抑制效果为目的,法院在判令行为人支付通常赔偿金的同时,还可以判令行为人支付高于受害人实际损失的赔偿金。”我国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所确立的双倍赔偿原则为标志的。该制度主要在美国法中采用,但是其影响力已超越国界而在全世界产生了一定影响,一般认为在民事赔偿责任是补偿性的而非惩罚性的,惩罚是公权力行为,其行为的实行者和惩罚性赔偿的利益均归于同一主体,而民事主体地位平等.任何人无权对他人实施惩罚,而只能就实际损害向他人提出补偿请求。但是补偿性原则对于防范恶意的民事活动却力不从心。而恶意的民事行为不仅侵害了个人利益,也破坏了社会赖以生存的交易秩序。为了减少纠纷和损害的发生.民事责任领域出现了具有制裁和预防功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1.
随着城市旅游的异军突起,城市旅游景观逐渐成为都市旅游的新宠。在旅游者游览要求持续增涨、鉴赏品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如何提升城市旅游景观的景观价值和文化内涵,成为城市旅游规划和城市景观设计面临的一大问题。针对城市人工水体旅游景观这一独特的旅游资源,提出了如何选用与水体景观搭配适宜的四种观赏鱼种(红尾副鳅、锦鲤、锦鲫和胭脂鱼)来增强景观品质的方法,以作参考。  相似文献   

12.
赵福厚 《现代财经》2004,24(3):7-11
在跨国公司的研究领域中,对于子公司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各国学者使用多种研究工具和方法进行研究。1999年波金绍等人通过研究提出了四大流派的理论。对此,有必要借鉴四大流派理论和近几年的研究成果对其形成的原因做进一步的分析。  相似文献   

13.
蒋年云 《开放时代》2002,25(6):85-90
确立国有企业的利益主体地位不能单纯地注重在所有制的性质上,而应立足于财产的占有方式。由国有企业产权运动历史发展的四个特征规定,在再生产的过程中,其本身必然地会发生财产主体的背离。国有企业利益主体二重化是国有产权的异化,同时二重化的利益主体又是统一的,并对代表全民的国家利益主体进一步地规定。国有企业利益主体二重性跟马克思提出的“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的预测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14.
高校辅导员是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排头兵,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辅导员队伍的专,Jk4~C、职业化建设有利于增强辅导员的归属感,对于提高辅导员的综合素质、拓展辅导员的职业发展空间、提升辅导员的职业声望、稳定辅导员队伍具有积极的作用。抓住当前辅导员队伍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探索辅导员队伍建设职业化、专家化的实施路径,以期提高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相似文献   

15.
当老年产业受制于市场的不成熟、不完善而无法顺利形成良性互动式发展趋势时,由政府介入解开市场与企业间的“死结”就成为一种必然的要求。政府应针对不同性质的领域采取不同的对策。对老年产业竞争性领域的政府对策和非竞争性领域的政府对策问题作了分类研究,并着重对老年产业竞争性领域提出了发展思路和可以采取的具体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16.
我国监事会弱化是公认的.通过对财务总监、内部审计、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职能的剖析,证明了多头监督,不便于建立经济监督责任制.监事会成员地位低、外部代表少、机构空、权威差,根源于原有的监督结构没发挥作用,从强化监事会组成与监督责任出发,本文提出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并入监事会,扩大监事会成员,增强监事会权威,建立统一、独立的公司内部经济监督体系,加强"新三会"与"老三会"的联系、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17.
会计工作与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是企业搞好经济管理工作的立足点。论述了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以及单位负责人在本环节的重要作用,并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18.
公共政策的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吴鸣 《经济问题》2004,(5):12-14
任何一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关键在于这种代价能不能承受,值不值得承受。经济学与公共政策有着密切的联系,即使是一些看起来与经济问题无关的公共政策,如果细心分析总是可以发现其中的经济学逻辑。这一逻辑告诉我们,公共政策是通过比较其成本和收益而产生的,公共政策存在的理由在于它的社会成本小于以市场和企业自行解决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19.
本文在回顾企业理论演进史的基础上.比较与评述了各流派企业本质理论的主要观点。本文认为,各流派对企业本质的认识,从分析与讨论的焦点来看,集中体现为生产、交易与契约3个概念;而从认识与方法论来看.主要包括分工、交易成本与熊彼特传统3个角度。因此,对企业本质的认识还远未结束。  相似文献   

20.
伴随着地勘单位改制进程的不断加快,组建企业集团、发展多元化经营已经成为其壮大的重要趋势。对多元经营的优势与风险的正确认知是地勘单位进行多元化经营的重要前提。地勘单位在发展多元化时,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清经营风险,利用协同效应,才能实现多元化经营目标。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