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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必须严格控制国有独资公司的范围杨绍田王幼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64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且规范了其实行的范围是“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  相似文献   

2.
国有独资公司在本质上是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具有许多不同于其他性质和形式企业的特点,其中最重要的是产权制度方面的特点。考察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特点时,既要与原来的国有企业的产权相比较,又要同其他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产权相比较。经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国有独资公司,对改变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体制、改善企业运行机制、促进企业和国民经济发展都起了积极的作用。应该允许国家所有制继续实行多种实现形式,让它们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而不能简单地否定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国有独资公司存在三个发展方向,即保持、调整、改制,我们应当从建立和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入手,解决国有独资公司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相似文献   

3.
国有股分国家股和法人股两种:所谓国家股,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向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度取得的股份。在股份公司股权登记上记名为该机构或部门持有的股份。法人股分:第一种,规范的公司法人以公司财产投资形成的法人股份。公司财产属于法人所有,而不论公司财产是否有国家投资,国家对公司的财产都不享有所有权。公司以其所有的财产为对价取得的股份,是典型的属于法人拥有的股份,不属于国有股份。第二种。国有企业法人以企业财产投资形成的法人股份。国有企业的财产属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的财产只享有经营权。但企业将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投资入股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到接受投资的公司,国家对该财产不再享有所有权。也就是说,企业根据其经营权。用财产的国家所有权换来了企业的法人股份和股权,而不是用经营权换来的,因为接受投资的公司不可能只受让该财产的经营权就给予国有企业以公司的股权。这是不对等的,而且还会造成公司法人对其财产不享有所有权,国家对公司法人财产却享有所有权、可以任意支配公司财产的现象,这有损于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因此,既然这样的企业法人股份是用国家所有的财产换来的,法人股份也就应当很自然的属于国有股份。国家是这螳股份所生收益股息、红利的所有者。但是,这种国有股义不能和上面的“国家股”同样看待,它毕竟是法人持有的。以公司股东身份现并具体行使股权的不是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而是企业法人。第三种,国家全部投资设立的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如学校、协会等,以法人财产出资形成的法人股份。这屿法人的财产,所?  相似文献   

4.
对“国有独资、授权经营”现象的反思及改进建议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对“国有独资、授权经营”现象的反思及改进建议刘茂才周殿昆(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按照中央确定的国有企业改革目标,纳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改革的国有企业,应主要选择国家控股或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然而,试点改革的现实却与国家的愿望相悖,多...  相似文献   

5.
1.要继续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完善"政资分离"、"政企分离"的国有产权监督管理制度和国有产权自主经营制度,(1)明晰产权,确立国有企业(国有独资、控股和参股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独立地位,确保国有企业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并以其法定财产承担各种经营风险和责任,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首要任务,是  相似文献   

6.
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组,就是按照现代公旬制度改造我同的现有国有企业,待别是将国有企业由过去的“工厂制”改造成“公司制”。公司制是指企业的资产管理或经营活动以公司为基本单位的企业法人组织制度和组织形式,是商品经济和生产力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同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企业组织制度和组织形式。其典型特征是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并以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特别是出资者都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在公司内部,通…  相似文献   

7.
穆随心 《经济师》2007,(5):63-63,67
国有独资公司是我国现行公司法确认的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这种公司在运行过程中面临诸多理论困惑和实践难题。文章就国有独资公司的“国有性”、运行机理、“主体虚位”性质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该公司形式的初步建议。  相似文献   

8.
国有股分国家股和法人股两种:所谓国家股,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向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在股份公司股权登记上记名为该机构或部门持有的股份。法人股分:第一种,规范的公司法人以公司财产投资形成的法人股份。公司财产属于法人所有,而不论公司财产是否有国家投资,国家对公司的财产都不享有所有权。公司以其所有的财产为对价取得的股份,是典型的属于法人拥有的股份,不属于国有股份。第二种,国有企业法人以企业财产投资形成的法人股份。国有企业的财产属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企业财产的所有权。  相似文献   

9.
向淑清 《经济论坛》1994,(11):24-25
对于“国有民营”(包括“公有私营”),无论是理论界还是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的同志,都有褒有贬。人们之所以对“国有民营”有不同看法,往往是因为对“国有民营”的理解不同。因此,很有必要对“国有民营”进行科学界定。 一、“国有民营”的内涵。“国有民营”最根本的特点当是以下两条:一是企业财产终极所有权整体的国有属性。法人企业的财产有终极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之分,终极所有权属于出资者,法人财产权属于企业法人。“国有民营”的“国有”,当指企业终极所有权属于国有,只有“国有国营”的企业,法人财产权才可能属于“国有”。同时,“国有民营”的“国有”应当覆盖企业财产的全部,否则就不能称“国有”。比如,假定一企业整个财产中我方国有资  相似文献   

10.
发挥证券市场的作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强调证券市场的作用。这是很重要的。我认为,证券市场在这方面有如下几种作用:第一,用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国有企业。以往,国有企业都是国家独家投资设立的,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中,由于没有利用证券市场,大多数国有企业都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这种国有独资公司实际上与过去的国有企业没有本质区别,无法按照现代的公司制来组织和运作,国家独资使政企无法分离。证券市场为国有企业改革开辟了新的途径。首先,一家国有企业在改组成上市公司后,其投资主体就多元化了,改变了国家独资带来…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力。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这是我国立法首次以基本法的形式对企业法人财产权做出规定,是我国确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进步。  相似文献   

12.
产权制度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和难点,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的关键。近两年来,根据政府的社会经济管 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国家终极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分开的原则,不少地方加快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步伐,即由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一批原企业主管部门经营其管辖的国有资产,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三级授权经营制。笔者试从现代委托代理理论的视角来考察这种国有企业的三级授权经营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一、公司制的国有独资企业继续承接2001年的快速扩张之势,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快速增长,在进入500家的企业个数方面超过国有企业成为第一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国有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港澳台合资企业和其他类型企业。其中,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国有独资企业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包括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企业在内的国有经济在各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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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前500家大型企业集团的所有制结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国有经济各项经济指标仍然占主导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国有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港澳台合资企业和其他类型企业。其中,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国有独资企业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1·从静态来看,2004年包括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企业在内的国有经济仍占据前500家企业集团的主导地位。如表7所示,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企业在进入前500家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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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王珏日前指出,要从根本上搞活国有企业,必须实行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企业制度创新,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以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为典型形式的股份公司制度。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更难,难就难在国有股占八成左右,难以形成真正的投资主体多元化,难以形成真正的法人财产权,也难以形成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王珏说,中国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已多年,但法人财产权、法人治理结构仍存在种种问题,根本原因就是缺乏利益主体,不少地方的试点都是走过场,搞翻牌公司,显著标志是国有股比重过大。国有股东利益被分割得抽象模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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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经济各项经济指标仍然占主导地位,但自2002年以来,其比重持续下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国有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港澳台合资企业和其他类型企业。其中,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国有独资企业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从静态来看,2005年包括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企业在内的国有经济仍占据前500家企业集团的主导地位。如表7所示,国有企业和…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结构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形成三级出资人制度。在这一背景下,国有独资公司的改革目标是成为股份制公司,但这一过程需要较长时间。在过渡阶段,现时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结构要进一步完善。同时,在某些重要行业为把握国家对经济的控制,一些企业仍需较长时间保留国有独资形态;此外,国有企业重组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也将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国有独资形态。对此,有必要对现有的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机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8.
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诚通集团(中国诚通控股公司,简称中国诚通集团)是一个国有独资企业的集合体,原所属19家二级公司及几百家三、四级公司基本都是国有独资或变相国有独资形式的企业或公司。由于缺乏或者根本没有组织上、制度上及人事安排上的治理,导致多数公司内部管理失控,投资失误,企业负债累累,连年亏损,经营难以为继。  相似文献   

19.
国有独资公司三边治理及其制度创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为明晰我国国有独资公司治理主体提供了理论基础,但宽泛的治理主体存在若干问题和矛盾,与企业治理的本质相悖,不利于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因此,针对我国国有独资公司的特点,应当建立一个由出资者(物质资本所有者——国家)、经营者(特殊异质型人力资本所有者——高层经理人员)和职工(一般异质性人力资本所有者——中下层经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同质性人力资本所有者——普通员工)共同治理的博弈制衡的三边治理体系,并引入独立监事制度以维护三边以外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王开国 《经济纵横》1993,(12):35-38
<正> 改革传统的国家所有权制度,使其成为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又具有可操作性的财产权利,就是要确立最终所有权和企业法人所有权制度。一、国家最终所有权的涵义及其意义国家最终所有权是指国家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拥有国有企业的资本及其权益,但不直接拥有企业的法人财产,企业在存续期间内对国家投资和企业负债构成的全部法人财产,享有以其名义独立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和权利。国家作为企业的最终所有者对企业的国有资本及其权益进行所有权管理,不直接干预企业依法支配和经营的法人财产。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国家以其投入的国有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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