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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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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森林植被恢复费新旧制度比较为了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确保森林植被的恢复,维护林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1992年国务院在转发《林业部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中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对征占用林地收取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四项费用。2002年,为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国家林业局与财政部联合制定了新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与旧制度相比,新制度在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缴库及使用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一、森林植被恢复费新旧制度比较为了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确保森林植被的恢复,维护林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1992年国务院在转发《林业部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中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对征占用林地收取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四项费用。2002年,为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国家林业局与财政部联合制定了新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与旧制度相比,新制度在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缴库及使用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主要表现在:…  相似文献   

3.
一、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为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1992年国务院在转发《林业部、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中作出明确规定,对征占用林地收取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  相似文献   

4.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依法占用林地问题时有发生。占用国有森工企业林地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占地费用如何收取、由谁收取、收取后如何管理和使用等问题,有必要澄清。一、有关四项费用的政策规定依据土地法和森林法的规定,国家建设占用国有森工企业林地需要办理国有土地的无偿划拨手续并缴纳补偿费。国办发(1992)3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林业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三.认真执行征用、占用林地的补偿制度。……凡征用、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安置补助费…  相似文献   

5.
<正>财税[2015]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林业局,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由占用征收林地的建设单位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是促进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培育和恢复森林植被、实现森林植被占补平衡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障。2002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  相似文献   

6.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经济发展对新形势下林业生产提出了新要求,林业生产由木材生产转变为生态建设是大势所趋。但是在实施森林植被恢复征收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规范管理已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高度重视生态公益林保护,创新机制,做好征占用林地异地植被恢复工作等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7.
关于江西省林地保护利用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林地是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和保障。文章从江西省林地保护利用现状入手,分析了林地保护利用中存在的分布不平衡、保护难度大、生产率比较低、基础建设比较弱等问题,提出了增加林地和森林保有量、严格保护林地、提高林地生产率、加强基础建设等对策建议,为江西省林地保护利用提供科学的依据。  相似文献   

8.
本文描述了"十二五"以来贵州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分配和使用情况,总结取得的成效和亮点,分析了森林植被恢复费在征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森林植被恢复费管理的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9.
目前森林植被恢复费管理的会计核算办法还没有出台,是造成各地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会计核算不统一也不规范的根本原因。本文针对当前现状,对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管使用中的几种常见收支情况,做出会计账务处理的实务探讨,并对征管使用现状提出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的有关…  相似文献   

11.
苏蕾 《绿色财会》2007,(5):28-30
目前森林植被恢复费管理的会计核算办法还没有出台,是造成各地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会计核算不统一也不规范的根本原因.本文针对当前现状,对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管使用中的几种常见收支情况,做出会计账务处理的实务探讨,并对征管使用现状提出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林业基金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专项资金。《森林法》明确规定建立林业基金制度。《浙江省林业基金制度》出台于1989年,1998年又作了重新修订。制度明确规定,林业基金主要来源于育林基金、维简费、林业保护建设费、森林资源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物检疫费等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属预算外资金(为区分于财政预算内资金,本文仍沿用1997年以前的称谓)。1996年以来,国务院。浙江省政府相继发布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从严格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着手,将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明确预算外资金,属财政性资金,…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对我国林业改革与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分析了《物权法》对林业改革提供的法律保障、对林业发展提供的新的空间,并对《物权法》实施后林业部门应着重考虑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指出特殊林木的范围及延长期限有待明确,森林、林木和林地统一登记后林权证的法律地位,由谁代表国家履行国有林业企业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需进一步明确;尽快研究征占用集体林地的林地补偿费标准。  相似文献   

14.
江苏省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相继设立了义务植树统筹费、绿化费、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开展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的征收工作,征收的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相似文献   

15.
江苏省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相继设立了义务植树统筹费、绿化费、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开展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的征收工作,征收的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相似文献   

16.
随着林业建设运行机制的改革,森林资源资产向企业化、市场化、效益化推进,林地的再培护费日渐显得枯竭,对修复生态环境,造就更多更好的森林、林木极为不利。这是由于长期以来无偿使用林地,不实行林地计价入账,回收林地资产培管成本所带来的恶果。因此,进行林地资产计价动态核算,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一环。  相似文献   

17.
福建林地可持续利用的制度方法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介绍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做法;阐述选择福建林地可持续利用的制度环境必须有利于林地资源保护、林地资源质量提高、林地集约利用、理顺林地收益分配关系、保障制度效益最大化;指出福建林地可持续利用中承包期限与林权证有效期、林地利用与森林生态保护、林地流转价格、取消林业税费后的管理、限额采伐制度等五个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完善林地法律体系,规范政府管理行为,处理好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与森林资源保护的关系,落实林业经营权,推进使用权再次流转,建立长效管理制度,促进林地可持续利用等福建林地可持续利用应该完善和发展的方向。  相似文献   

18.
大兴安岭林区有林地退缩逆变浅析与对策思考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大兴安岭林区有林地退缩逆变形势严峻.有林地面积急剧减少.林分质量持续下降.林地生产力衰退。笔者对此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遏制林地退缩逆变的应急对策:一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二是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三是提高造林质量;四是认真编制、执行森林经营方案;五是控制林区人口;六是加强法制.以法管理林地;七是坚决执行限额采伐制度等.  相似文献   

19.
论以林地资源管理为中心创新森林资源管理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黄和亮 《林业经济问题》2006,26(6):535-538,542
森林资源包括森林生物资源、林地资源和森林环境资源,但林地资源是基础。森林资源管理必须以林地资源管理为中心。由于公益性森林资源作为公共物品其经营的主导利用目标是生态效益。因此,林政资源的管理要以林地资源管理为基础,林木与林地管理并重,严格森林资源的保护。而商品性森林资源经营的主导目标在于经营利润的最大化,应赋予经营者更灵活的处置林木的权力,资源管理以林地资源管理为主。  相似文献   

20.
随着林业建设运行机制的改革,森林资源资产向企业化、市场化、效益化推进,林地的再培护费日渐显得枯竭,对修复生态环境,造就更多更好的森林、林木极为不利。这是由于长期以来无偿使用林地,不实行林地计价入账,回收林地资产培管成本所带来的恶果。因此,进行林地资产计价动态核算,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一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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