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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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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第一,农村建设用地改革相对滞后。目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制度改革取得一定进展,但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仍处于试点阶段,局限在少数试点县。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主体,自2015年开始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也遇到了诸多问题。例如,在宅基地退出方面,很多农民不愿意退出宅基地。尤其是,如果农民把宅基地退给村集体,村集体应该给农民  相似文献   

2.
农村宅基地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在我国历史上,农村宅基地从来都是农民私有的,共和国开国后,农村宅基地经历了从农民私有、农民享有宅基地所有权到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农民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演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日益显露出严重的弊端和矛盾,造成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低,宅基地供需矛盾,空心村、一户多宅现象大量存在以及"小产权"房问题,并引发政府与农民、房地产开发商与农民和政府、城市居民与农民和政府的利益冲突。应着眼于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与公平,通过立法,将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还农民,变农村宅基地无偿取得为有偿取得,以提高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效率,促进农村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相似文献   

3.
正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求"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由此可见,宅基地制度改革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被提上了加速改革的轨  相似文献   

4.
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原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必须确保建设用地不增加,农用地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结合上海各区县的实际情况和基础条件,正确处理好和小城镇建设、农民宅基地置换、农村土地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的关系,对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宅基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这三大类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进行分类指导,适用不同的流转模式,才能充分发挥试点政策在社会经济方面的综合效能。一、流转模式分析(一)农民宅基地流转模式1、宅基地置换模式宅基地置换属于广义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范畴,是指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建挂钩的政策,在农民  相似文献   

5.
尊重农民意愿是宅基地退出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因此开展农民意愿调查研究对于有序推进宅基地退出具有重要意义。在对江苏省典型地区农民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宅基地退出中农民对宅基地政策的认知、退出意愿、补偿意愿。研究结果表明:多数农民对宅基地相关政策认识错误,看重宅基地的居住功能,不愿意退出宅基地,选择宅基地置换的补偿方式。据此,提出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尊重农民意愿、完善补偿政策及加强集中安置小区建设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中国政府网2008年1月8日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再次强调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通知重申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并强调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本文就小产权房的产生、原因和去向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7.
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和有序流转,是促进农村有限宅基地资源合理配置与集约节约利用,提升村庄规划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浙江省常山县辉埠镇东乡村在村庄整治建设中,以村庄规划为龙头,以农村宅基地置换和流转为抓手,实施旧村改造,先后置换和流转宅基地50余亩,建成规划小区3个,联片建设农民新房80多户,不仅明显地改善了村容村貌,而且有效地促进了建设用地与建设资金的双向良性滚动,实现了一举多得。  相似文献   

8.
物权法草案规定.农民可以将宅基地使用权连同住房一并转让给本集体内的其他农户.但是“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对于这一条款,有人主张应当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置宅基地。其主要理由是.农民有自由转让宅基地和住房的权利,法律不应当进行限制:有些城市居民基于养老、就业等考虑,自愿到农村居住。允许这样做有利于加强农村和城市之间的经济交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相似文献   

9.
宅基地流转与农民住房保障是影响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当前宅基地流转不畅与农民住房保障失配问题同在,但二者并不是孤立并行的。优化宅基地资源配置,保障农民居住安全,破除城镇化障碍,需要在理清宅基地流转与农民住房保障内在逻辑的基础上精准施策。从对宅基地流转与农民住房保障面临的共轭困境出发,分析农民宅基地流转认知与住房保障选择的异化轨迹,推演宅基地流转与农民住房保障相互影响的逻辑机理与传导路径。据此,提出新型城镇化发展需加强宅基地制度与农民住房保障制度的改革联动,面向对其他类型住房(非"宅基地+农房")有不同选择的农民提供差异化的宅基地流转补偿,建立健全宅基地流转与农民住房保障联动的法规体系、政策协同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10.
正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也给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围绕宅基地"三权分置",浙江省桐庐县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农民真实意愿为基础,采取多种模式有效盘活,使农民收益增加,土地利用效益提升。落实村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收回废弃宅基地。在积极开展旧村改造、"三改一拆"、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及时  相似文献   

11.
运用博弈理论和演绎归纳等分析方法,建立农村宅基地流转模式博弈决策模型,以期认识宅基地流转模式的成因及其发展方向。研究表明,农村宅基地流转模式的博弈均衡受地理区位、农民宅基地物权属性认知、中央政府宅基地流转政策取向等诸多参数的影响与制约。鉴于当前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权益诉求等差异,农村宅基地流转制度设计应因地制宜。但不论采取何种配置方式,宅基地流转模式选择与演进都应遵循利益平衡,尤其要保护腾地农户利益。而长期来看,切实实现土地收益均衡分配和农民权益保障,需要将农村宅基地市场化流转、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作为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方向。当然,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也需要多种制度协同完善以保证政府与农民联合决策下预期博弈结果的实现。  相似文献   

12.
巴竞  林四海 《中国土地》2012,(12):35-37
江苏省东台市五烈镇地处城市西郊,交通便捷,农民宅基地建设成本低廉,与市区房价居高不下形成鲜明对比,再加上西溪景区的开发建设,村民自建房屋欲望十分强烈,随之而来农民宅基地管理呈现出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新矛盾新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难题,东台市国土资源局五烈国土资源所努力探索实施国土资源创新管理工作,在全镇实施农民宅基地"一张图"监管(以下简称农宅监管图),既有效防止了  相似文献   

13.
宅基地以保值增值的方式退出,有利于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也是实现宅基地顺利退出的关键。从宅基地的价值、产权结构、增值收益分配和农民地位等角度探索了宅基地保值增值的内涵。从农民财产、宅基地属性演变、农民收入变化、融资能力和农村市场发育等角度分析了宅基地保值增值的意义。宅基地的保值增值退出,对缓解新增建设用地矛盾、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改革、明晰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农民社会地位提升等具有重要的意义。现阶段,宅基地以保值增值退出在宅基地退出后的供需平衡、宅基地产权结构、市场化退出机制、政府不当干预和农民自身维权能力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障碍,对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4.
[目的]通过对河北省新乐市农民在宅基地权力认知及影响因素方面的分析,探究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并提出相关建议。[方法]文章受制度功能可信度理论启发,以河北省新乐市14个行政村为调研对象,探究农民对宅基地相关权利认知情况,同时采用Spearman相关性分析研究影响农民宅基地认知的因素。[结果]调研地自发宅基地流转市场已形成,宅基地制度功能处于社会保障功能向财产功能转变的过渡阶段; 农民对宅基地所有权认知不明晰,但并不影响宅基地市场建立; 在宅基地流转中,农民更关注相互之间信任、村委会保留的记录、流转中形成的“事实产权”; 农民性别、年龄、受教育水平和家庭人口数是影响权利认知的主要因素。[结论]依据制度功能可信度理论充分考虑宅基地制度在现阶段的功能变化,因地制宜; 政府应关注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问题,使其真正成为农民的财产; 应对农村宅基地流转中形成的事实产权逐渐正式化; 应制定年轻人就业帮扶和年长者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避免宅基地流转影响农村社会稳定性。  相似文献   

15.
目的 促进农村宅基地流转收益合理分配,对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助推农民实现共同富裕有重要意义。系统梳理近15年宅基地流转收益分配研究的研究热点以及发展脉络,展望未来研究重点方向。方法 文章基于CiteSpace5.8.R2的文献计量法。结果 (1)近15年来,农村宅基地流转收益分配的研究呈现由单一维度分配路径研究,向探讨收益形成机理、分配主体、分配比例、分配模式等多维度研究发展趋势,研究方法也由单一定性分析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方式转变。(2)从收益形成机理看,宅基地流转收益增值的本质是地租的增加;直接性投资、外部辐射以及土地用途变化等因素都均会引发宅基地价值增值。(3)从收益分配主体看,地方政府是否应参与分配存在一定争议。从分配比例看,宅基地流转收益分配比例应与各利益主体承担的风险相对应;由于农民在流转过程承担风险更高,因而在进行收益分配时应可适当向农民倾斜。(4)从收益模式看,总体可将宅基地流转收益分配模式总结为“宅基地出租模式”“宅基地入股模式”和“‘指标’交易模式”3类。结论 宅基地流转收益分配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新形势下,未来研究应更加关注宅基地流转收益分配和共同富裕关系,“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的宅基地流转收益分配制度的建立和监督机制完善等方面问题。  相似文献   

16.
正随着外出务工、进城定居的农民不断增加,还有部分农民因原有宅基地交通不便而从原有住宅搬迁,造成农村宅基地空闲、闲置越来越多,农村宅基地闲置面积逐渐加大。全国人大代表栗翠田对这一现象非常关注,一面是城镇化建设突飞猛进,建设用地连连告急,一面是农村空置闲置宅基地无人问津,解决这个问题迫在眉睫,要引起足够重视。栗翠田建议,要尽快制订完善农村宅基地退出的有关政策,执行  相似文献   

17.
正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比较薄弱,一些地方存在超标准占用宅基地、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侵占耕地建设住宅等问题,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按照本轮机构改革和新修订  相似文献   

18.
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一户多宅"现象严重、宅基地超占比例过高、新村建不好、老庄拆不掉、宅基地使用对象和功能变化等问题。宅基地用益物权作为农民财产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却没给农民带来财产性收益,其根本原因在于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制约了宅基地流通的功能。文章以江苏省为例,从宅基地日常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入手,从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角度,在"户"的概念、农民身份确定,建立宅基地的法定面积标准、超占用地如何处理、如何引导农民跨村组用地等方面提出了具可操作性的对策与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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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通知,就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部署,力争在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做到权属纠纷基本解决,农民合法使用的宅基地全部发证到户。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应将宅基地使用权的调查纳入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中。对宅基地权属存在争议的,要依法、  相似文献   

20.
祖父遗留下来的宅基地所有权归谁?编辑同志:我家房邻原先是农村户口,前几年他们盖房没有宅基地,正好我祖父遗留下来的宅基地有空闲,我就让他建了房。现在他们家转为城市户口要搬走,镇上决定把他家原先住的三间房宅基地划给另一户农民。我们去找镇领导,想要回宅基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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