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张晶 《商业科技》2010,(32):102-103
为了有效地保护私人物权及其行使,必须制裁侵犯私人物权行为,本文对侵犯私人物权行为的特征和构成做了一定的探讨,为认定侵犯私人物权行为奠定一定的基础。  相似文献   

2.
财富视点     
《中国科技财富》2007,(4):14-15
物权法今年10月实施中国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16日高票通过物权法。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相似文献   

3.
如果说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律规范是从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的角度出发的,而新出台的《物权法》则是以对权利人的权利实行平等保护为重要原则。《物权法》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保护公有、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如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任何单位”当然包括工商机关在内的国家机关。物权是具有“排他性”的权利,物权可以约束、限制公权力的滥用。因此如果工商机关要对公民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涉及财产内容的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就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程序。  相似文献   

4.
物权行为无因性是由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提出来的。首先,阐述物权行为的独立性、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其次,讨论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功能价值以及该理论存在的问题。最后,比较各国对物权行为无因性的不同立法态度,从物权行为无因性之相对化中来弱化物权行为的无因性。  相似文献   

5.
基于合同之债而产生的物权变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极其频繁,与之相联系的纠纷也很多.物权变动区分原则把一个完整的物权变动过程中的行为区分为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债权行为受债权法的规制与调整,物权行为受物权法的规制与调整.物权变动区分原则是处理合同效力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物权变动的理论基点.本文从物权变动区分原则的视角,结合案例,阐释了合同生效与物权变动的关系.  相似文献   

6.
《商》2015,(21):213-214
在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下,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即成立,但该原因行为仅仅是物权变动的原因,其本身不能直接引发物权变动的效果,物权变动取决于公示的完成。具体来讲,区分原则是指以物权变动为目的原因行为,自合法成立时生效,该原因行为本身不直接导致物权的变动,物权的变动尚须公示方法的完成,即动产需要交付,不动产需要登记。同时,公示形式的完成也仅仅是物权变动的条件,并非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物权变动上的瑕疵不能反射到原因行为之上并影响原因的效力。  相似文献   

7.
正值我国物权法起草之际,学者们对物权行为理论发生了激烈的争论。本 文从物权行为的概念、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物权行为的无因性三部分论述物权行 为理论,试图提出一些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8.
林益 《现代商贸工业》2010,22(9):271-272
通过对微软黑屏事件以及微软所发布的公开信的内容,从是否侵犯了中国家庭用户的物权,隐私权,是否是与自力救济以及行为是否涉嫌垄断,并由此所引发的对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与民族企业的思考5个方面来对微软"黑屏"事件描述自己的理解与思考。  相似文献   

9.
在民商事活动中,要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就须有符合法律的要件,对于依买卖契约等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方式,由于各国立法模式的不同,其方式或要件也有所不同,主要可以分为三种:物权行为模式,债权意思主义的非物权行为模式和债权形式主义的非物权行为模式。  相似文献   

10.
所谓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法的立法宗旨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我认为我国刑法有罪行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行相应、从旧兼从轻等四个基本原则,同时具有空间和时间上两种效力。  相似文献   

11.
蒋晓云 《中国市场》2011,(44):144-145
从具体案例出发,运用排列组合的方法将物权行为有因性、物权行为无因性、物权变动无因性与善意取得制度联系起来,并力图使两者达到协调。在承认物权行为有因性的前提下,要辅之以善意取得制度;在承认物权行为无因性的前提下,要辅之以债权侵权制度,同样也离不开善意取得制度的辅助;在"物权变动无因性"的前提下,则无适用善意取得的必要。  相似文献   

12.
张月利 《商》2015,(3):206-207
我国法律对交易安全的维护实质上是确定一种稳定的物权状态,包括物权动的安全和静的安全。物权的静的安全是通过物权公示原则进行维护的,动产为占有,不动产为登记,而动的安全则是通过物权行为理论和善意取得制度进行保障。我国立法不承认物权行为理论,因而善意取得制度担负起保障动的物权安全的重任。善意取得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中为保护非法律行为条件下第三人的正当利益而设的理论和制度。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后来逐渐演变成一切物权变动条件下对第三人保护的理论和制度。  相似文献   

13.
陈曦 《商》2012,(9):158-158
近年来,关于物权法的讨论在我国民法界从未停止过,成为众多热门话题之一,物权行为理论、物的种类、物权变动模式等问题是其中的焦点。而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又是焦点中的焦点,在这选择的过程中必然涉及到一系列的难点和理论困难,如我国是否完全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登记和交付是物权变动的对抗要件还是成立要件等等。本文主要从物权行为变动模式来阐述我国物权立法该如何选择。  相似文献   

14.
监视手段在我国古代存在。公共场所安装监视系统不算侵犯隐私权。使用监视系统必须向有关机关申请。私人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前提下可以使用监视系统。  相似文献   

15.
解读物权法草案新华网2004年10月25日2004年10月22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审议物权法草案。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法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是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着支架作用,在明确财产归属、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经济秩序中发挥着重大作用。草案对公私财产的保护作出了详尽的规定。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他人的物权负有不作为的义务,不得干涉权利人行使物权。权利人享有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物权。私人对其依法取得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享…  相似文献   

16.
张晶 《商业时代》2005,(26):6-6,10
物权是公民和法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与各种经济活动的前提和归宿。为保证物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效实施,本文对物权的概念和我国对物权的法律保护作了较为深刻的探讨。  相似文献   

17.
一物数卖是商品交易中的常见问题。本文以我国物权变动立法模式为主要背景,对一物数卖行为所引起的债权及物权的变动情况,以及我国《民法》对该种行为的规制加以解析,以期完善相关立法对一物数卖行为的规制。  相似文献   

18.
《商》2015,(38)
物权行为理论是德国民法典一项重要的理论制度,有崇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本文首先从介绍物权行为理论的内涵入手,基于其无因性和独立性进行简要探析,最后在中国的本土适用与否得出笔者的观点。  相似文献   

19.
《商》2016,(14)
对于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大体上可归结为两类立法模式,一种是意思主义立法模式,另一种是形式主义立法模式。由于对待物权行为的态度不同,形式主义立法模式又进一步发展为债权形式主义和物权形式主义。不同的立法模式呈现出各自不同的区分原则。随着我国物权法的颁布,我国债权形式主义下的区分原则也得以确立。  相似文献   

20.
赵恩忠 《商业研究》2002,(24):53-57
追及力作为物权之效力 ,有其独立性。在物权法逻辑体系中 ,与公示公信原则、善意取得制度以及物权行为无因理论互为依存、互相制约。从追及力的角度考察各国的物权立法 ,有偏重于对事实物权 (真实物权 )保护者 ,有侧重于交易安全及善意第三人 (法律物权 )保护者 ,法律价值的体现各有千秋。我国无物权法传统 ,在未来的我国物权立法中 ,应结合我国国情 ,平衡真实物权人与法律物权人之利益冲突 ,在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中关注追及权的设计 ,以使立法更能体现社会的公平与公正。我国应采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 ,以公示公信为原则 ,以善意取得为补充来构建我国的物权变动模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