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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12 毫秒
1.
商标的功能从昔日表彰商品或服务唯一来源向今日保障商品或服务品质的演变,使得商标权人得以将盛载自身商誉的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而坐享许可使用费之利。各国商标法立法及实践都强调商标许可权人须对被许可人的商品及服务加以适当监管与控制,务必“使消费者能由两个来源获得统一品质之商品,即不致使大众受到欺蒙”。这种监管与控制即为品质控制(quality control),其被视为商标许可使用制度之基石。然而品质控制在我国商标法中仅有模糊性原则性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究竟应当如何监督,监督到何种程度,若未进行监督后果如何,法律并未给出任何答复。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商标许可权人也普遍存在不注重品质控制的现象。一份来自第二届中国特许加盟企业展览会对参展的50家企业的调查报告显示:22%的特许方表示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这已然成为影响特许经营的三大障碍之一。  相似文献   

2.
赵明 《中华商标》2013,(8):68-73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注册商标实际使用的比例目前不到注册总量的1/5[1]。大量的"垃圾商标"充斥注册簿,商标囤积、抢注现象严重,这不得不引发了我们关于未实际使用的注册商标是否应受法律保护,以及如何保护的思考。一、未使用的注册商标是否应获得法律保护(一)两种商标权取得模式之比较商标保护制度起源于英国的"假冒诉讼",该诉讼提供保护的前提是商标享有了商誉,而一个商标只有通过使用才可能形成商誉。自此,商标权  相似文献   

3.
高荣林 《中华商标》2008,(12):42-43
商标的正确使用对于商标权人来说非常重要。在美国,商标的使用是获得商标权的前提。我国商标法虽未做出如此规定,但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也会构成商标撤销的理由。商标的正确使用能够保持商标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最基本的功能,有助于商标潜在的第二含义的成长,能够有力反击侵权人的抗辩,使商标权人在商标侵权案中既可申请禁令救济又可要求损害赔偿。另外,  相似文献   

4.
亓蕾 《中华商标》2023,(7):48-52
<正>要旨:商标确权行政案件包括商标权无效行政案件和商标权撤销行政案件,商标被宣告无效和被撤销注册,法律效果完全不同。注册商标退化为商品通用名称,无法再发挥商标应当具备的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则可以被撤销注册。当退化为通用名称的注册商标被撤销后,商标权自撤销公告之日起灭失,作为商品通用名称进入公有领域,可被其他经营者使用。注册商标退化为通用名称的认定关涉个体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权衡,应以整体判断为原则,以撤销申请日为一般判断时间点,以相关公众的通常认知为判断标准,以通用名称指向的商品为撤销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关注已退化为商品通用名称的客观事实,不以商标权利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为转移。  相似文献   

5.
正(接上期)十二、使用防御商标策略所谓使用防御商标策略,是指商标权人为了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相同的商标,而在非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若干相同商标的做法。在这些商标中,原商标为主商标,其余非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商标为防御商标。  相似文献   

6.
正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越来越注重利用商标和字号扩大其商品或服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和附加值,商标权和字号权的冲突也随之与日俱增。本文试就商标权和字号权的冲突及调适作如下探讨:一、商标权和字号权的涵义及冲突原由(一)基本涵义。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注册商标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是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  相似文献   

7.
<正>在法律概念中设立公有领域的初衷,是在平衡私有财产权对文化创作的激励功能的同时,尽量使更多文化成果能为全人类所享有。[1]商标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但其较为特殊的一点是,经营者商标权的取得和商标声誉的提升与“智力成果”并无直接关系[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一条的规定[3],商标法制定的首要目的更侧重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权人有权防止他人使用易与自身商标发生混淆的行为,  相似文献   

8.
林建益 《中华商标》2010,(11):46-50
一、案例[1]原告:诺基亚公司(Nokia Corporation)被告:东立通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案由: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原告是"NOKIA"字母商标权人,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为第9类,包括电话、  相似文献   

9.
美国商标反向混淆理论与实践及对我国的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向混淆(reverse confusion),概念界定很复杂,通常的是指购买者实际上买到的是在先商标权人的商品或者服务,却误认为是购买了在后商标使用人的商品或者服务或至少与在后商标使用人有联系。"当在后使用者的广告和促销声势之大,使在先使用者的名声湮没在市场之中,而使客户发生混淆而认为在先使用者的商品是在后者的,反向混淆就产生了。"  相似文献   

10.
一、判定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意义——确定商标权的边界,规范商标注册与使用行为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识别标志,脱离具体商品谈商标,就背离了商标的根本属性。从注册商标商标权行使和保护的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分别规定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和禁止权,这其实是一个权利的两个方面,但是这两个权利的范围并不重合,禁止权的范围要大于使用权的范围。使用权仅及于核准的商标、核定的商品,禁止权却扩大到相同或近似的  相似文献   

11.
正识别功能是商标基本的原始的功能,商标法最初保护商标的基本目标就在于确保商标的识别功能得以实现,从而保护商标权人经过品质保证而建立起的良好商誉不被利用,防止消费者混淆,所以混淆理论就成为保护商标、制止侵权的基本理论。  相似文献   

12.
商标是用于识别商品或服务并证明其来源的标志。对商标专有权的过度保护极易导致商标权人的权利滥用,而商标合理使用制度的产生则很好地平衡了商标专有权与社会公众权之间的关系,它是在承认商标权人对商标专有权积极使用、排除妨害的同时,又对其作出必要的限制,这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的公平竞争。  相似文献   

13.
正商标在贸易中具有表彰商品来源、区分产品、承载商业信誉、担保商品品质及广告宣传的功能。法律针对商标的功能,通过对商标所有人赋予权利的方式实现对商标的保护。从权利内容上看,商标权的权能主要可解析为两个方面,一是商标专用权,一为商标  相似文献   

14.
注册商标商业性的合理使用,就是在综合考虑商标权人和其他经营者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允许其他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善意、正当地使用其注册商标,这种使用不构成对商标权的侵犯。虽然我国(滴标法实施条例》第49条体现了注册商标的合理使用的内容,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划分商业性合理使用与商标侵权行为之间的界限,仍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5.
翟健锋 《中华商标》2010,(11):67-71
一、香港商标权刑事保护的立法规定(一)香港侵犯商标权犯罪的罪名及犯罪构成在香港成文法中,有关侵害商标的罪行被概括地称为“伪造商标罪”(《商品说明条例》第9条)。从犯罪行为主体的情况看.商标犯罪主体可以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团体。  相似文献   

16.
商标共存作为商标使用中出现的特殊情形,其与商标侵权的关系十分微妙。一方面,所谓共存指的是不同主体所有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之间的共存;而另一方面,由于商标权是一种排他专用权,如未经商标注册权人的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即构成对注册商标权的侵害。因此,确立商标共存合法性的基础对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合理的商标共存被误判为商标侵权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拟就此问题做些探讨。  相似文献   

17.
由于商标只有在商品的流通环节中才能发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基本功能,因此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是公开的使用,附着商标标记的商品应当进入流通环节,使相关公众能够通过商标在商品或服务与其提供者之间建立相应关联。贴牌加工商品销往国外,不属于公开使用,因此,不宜认为在用于出口的贴牌加工产品上使用商标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而未注册商标只有通过使用具有一定影响时,才能发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并可能获得法律保护,商标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是适用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的前提,并非仅用来推定商标注册人的恶意。不宜仅以商标注册人具有抢注恶意就给予新《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保护。  相似文献   

18.
王建华 《中华商标》2008,(10):39-41
1996年1月1日生效的关贸总协定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协议,代表了商标国际保护制度的最新发展。TRIPS第十五条在商标权可保护的客体中规定:“任何能够将一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的标记或标记组合,均应能够构成商标。这类标记,尤其是文字(包括人名)、字母、数字、图形要素、色彩的组合,以及上述内容的任何组合,  相似文献   

19.
胡斌 《中华商标》2008,(2):33-35
一、商标和商号的基本概念(一)商标和商标权商标是表彰商品的标志。其功能除了表示商品来源和出处以外,亦有表彰自己的商品与他人商品之区别,并作为广告促销手段的功能。一般而言,同一商标的商品出自同一来源,同一商标的商品具有相同的水准与品质。在工业化高度发达的今天,商标不仅能保障厂商的信誉,确保交易安全和公平竟争,而且还能大大降低消费者选购  相似文献   

20.
一、同类或类似商品(服务)商标侵权不需涉及驰名商标认定 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对于在同类或类似商品(月艮务)上发生的商标侵权纠纷,法律对于此类商标进行保护的理论基础为禁止混淆理论。“混淆”的范畴包括将被告的商品认为来源于原告的直接混淆,也包括认为商品虽不由原告直接生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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