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李仪  包晓霞 《征信》2021,39(12):24-31
平台经济下,个人信用信息不仅关系到消费者隐私利益的维护,还能通过交易提升消费者消费层次、优化平台服务商绩效、发展征信产业.交易各方需求冲突可能引发消费者隐私风险、经营者绩效风险、征信产业风险等,对此隐私保护对策难以应对.我国应当遵循激励相容路径,为消费者及服务商分别设定对于信息及其处理成果的产权,鼓励二者相互转移产权,以此来确保消费者获取成果、提高交易意愿.服务商根据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分级分类防控隐私风险,改善成果的价格质量等交易条件;主管部门加强对平台服务商的行政指导,行业组织对服务商予以技术扶持,以此优化服务商绩效,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相似文献   

2.
构建完善的匿名化处理制度是化解个人医疗信息利用困局的可行选择。匿名化是指通过对个人信息的技术处理,使得个人信息主体无法被识别,且处理后的信息不能被复原的过程。按照法定标准匿名加工后的信息不再属于个人信息,从而不再受同意规则之约束。个人医疗信息具有特殊性,既应进行更高标准之保护,又应推动更高程度之利用,有必要予以特别规制。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匿名化制度的规定仍有不少缺憾,首先应当补齐短板,形成制度闭环,完善一般性的匿名化处理制度。在此基础上,我国应对个人医疗信息的匿名化进行特别规制,由政府统一认定汇集和匿名加工个人医疗信息的专门机构,规定更严格的准入标准和工作流程,由认定机构对信息的安全负责,且认定机构自信息控制者接收个人医疗信息时适用默示同意规则。  相似文献   

3.
庞燕 《金卡工程》2003,(3):59-60
当前,人们谈论最多的是个隐私的保护问题,无论是日常生活中的门禁系统、ATM提款系统,还是工作中可能遇到的计算机数据的存取,以及网络交易中的身份确认等等,都存在隐私的保护问题。传统的安全环保方式不外乎使用密码、个人识别码(PIN)、磁卡或钥匙,但这些方法只能提供有限的保障,而且它们经常会被非法盗用或滥用,造成个人隐私及财务的损失,随着技术的发展,近年来生物特征识别技术以其特有的稳定性,惟一性和方便性,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在安全、认证等身份鉴别领域。  相似文献   

4.
传统金融法律和监管手段对投资者的保护,主要是通过对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义务体系的构建来实现。智能投顾在算法的科技环境下得以运行和发展,其营运主体的义务转变使传统监管机制难以发挥规制作用,部分营运主体利用法律在义务体系上的失灵来规避监管,利用法律在算法规制上的漏洞来损害投资者利益。本文以算法语境下的投资者风险分析为逻辑起点,对营运者的义务体系进行重新定义,从本质上廓清我国智能投顾法律规制的现状,以国外智能投顾的相关法律和监管政策为借鉴,重构我国智能投顾的营运者义务体系,为智能投顾投资者全面而充分的保护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5.
在互联网与大数据时代,个人行为轨迹信息的价值得以彰显,成为一项重要的商业资源。应比照个人信息,对个人行为轨迹信息应否纳入法律评价和法律保护范围的问题进行探讨。可识别性是个人信息权益的逻辑基点,随着技术更迭和观念演进,识别实现了从身份到行为的扩展。通过考察识别标准,可梳理出个人行为轨迹信息从不可识别到可识别的流变。个人行为轨迹信息具有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具备了成为受法律保护之权益或权利的条件。将个人行为轨迹信息纳入法律评价框架并不意味着要将其笼统落入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范围,而应平衡数据保护与数据自由之间的张力,构建本土化的分类保护模式,给予不同强度的保护措施。同时,应筑牢保护例外情形的原则底线。  相似文献   

6.
数据是数字经济的核心生产要素,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消费者数据隐私保护问题。在数据隐私保护市场结构性缺陷之下,私法和公法二元架构的传统维度使得数据隐私保护乏力。为了维护消费者在自由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下所应享有的各项利益,促进数字经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反垄断法维度对数字市场结构及其运行过程予以规制尤为必要。但是在具体操作层面,实现数据隐私保护在反垄断法框架之内的自洽性面临着多重困境,其中包括:既有保护模式存在适用上的缺憾,侵犯数据隐私造成的损害难以评估以及量化,缺乏处理数据隐私利益与其他利益冲突的权衡方法。为此,反垄断法应合理、适度、灵活地介入数字市场中的数据隐私保护问题:一是根据侵犯数据隐私的行为类型,合理选择并优化保护模式;二是发展替代性的数据隐私保护分析工具,通过结合市场势力分析或引入数据隐私保护的价格形成机制来评估隐私损害;三是根据具体行为和情景来权衡相应法律领域中所涉利益的重要性,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利益权衡方法。  相似文献   

7.
随着信息技术在银行业的广泛应用,会计操作风险的内容和形式也有了新的变化。如何应对并有效防范会计风险,是我们必须应对的一项重要工作。信息时代银行会计风险的存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缺乏安全、可靠的身份认证方式,而传统的身份确认方式不可避免地带有隐患,导致银行会计风险的存在。将指纹识别这种新型的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引入银行业,分别从数据修改的准入控制、会计操作过程和会计操作结果的时候控制,对银行业提高会计操作风险控制能力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第一段]  相似文献   

8.
王翰 《北方金融》2020,(3):35-40
近年来,智能投顾行业在我国发展迅速,但相配套的监管制度却仍未成型,其中的关键一环便为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构建。本文在简要介绍智能投顾业务的发展状况的基础上,指出因智能投顾之特点,信息披露不足所带来的多重问题和风险。笔者拟通过对美国和香港信息披露制度构建经验的介绍,提出我国信息披露制度从框架到具体内容上的构建路径。  相似文献   

9.
为了在接受业务委托、计划审计工作等前期阶段,能够恰当识别由上市公司财务违规带来的审计风险,审计师可选择指标变量、构建预测模型来识别存在违规的上市公司。本文构建了涵盖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情感态度的综合指标体系,通过标签建模构造财务违规公司画像,并利用朴素贝叶斯、决策树和随机森林等机器学习算法进行违规识别和预测。结果表明,存在财务违规的公司呈现出审计费用少、股利分配率低、每股收益较小等特征,并在情感态度上存在负面和自我夸大倾向;基于随机森林的预测模型准确率为92.91%,预测效果较好。研究结论表明,通过考虑管理层情感态度、建立可视化画像、应用机器学习预测模型有助于审计师更好地进行审计风险评估。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立法对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是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身份识别标准”。这种标准涵盖范围甚广,但却存在着以下问题:“可识别性”概念边界模糊、信息的识别区分度未被有效考虑、信息的结合性识别无法预判。在建立个人信息分类保护制度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的信息类型,单一的身份识别标准亦应当发展成一个差异化、动态调整的标准体系。应当建立个人信息分类保护制度,对不同类别的个人信息实行不同强度的外延式保护。对于目录内不同类型的个人信息,应当建 立有一定差异性的认定程序,最终由主管部门发布个人信息分类目录,并定期进行动态调整;应当结合外延式保护及内涵式保护的进路,对不同类型的个人信息提供有层次的界定方式;应当通过执法和司法实践的不断归纳总结,结合技术专家的意见,形成更具操作性的界定标准,或者进一步形成临时性的参考清单。  相似文献   

11.
关于“数据权益的刑法保护”问题,在理论层面上,可从“刑法解释论”和“刑法立法论”两种路径进行探讨。“刑法解释论”探讨路径以现行《刑法》罪名体系为出发点,主要任务是揭示哪些罪名的犯罪构成之设置是以“数据权益”为规范保护目的;“刑法立法论”探讨路径是在刑法立法层面上探讨立法者为在刑法政策上实现数据权益的刑法保护这一目的,动用刑罚禁止何种行为类型才具正当性的问题。然而,两种探讨路径都将依赖于“数据权益”的内涵确定以及法益格的认定问题,换言之,是刑法法益理论在数据权益刑法保护问题上的具体运用。《民法典》第127条并非是关于数据的确权性规定,且在民法理论界关于数据权益的法律属性存在诸多争议的状况下,“数据权益”内涵不明、法律属性不清导致其并不具备作为刑法保护客体的“法益”格。当前刑法理论界存在的关于“数据权益”的刑法类法益保护模式探讨路径,是对刑法法益保护方式的误读,并未触及“数据权益刑法保护”之规范层面问题的实质。“数据安全”法益观的探讨路径则不仅混淆了现象层面与规范层面上的“数据犯罪”概念的界分,也由于没有论证“数据安全”如何能够构成刑法的保护法益,而导致结论过于武断。在理论探讨上,应该明确作为行为客体的物理层面上的“数据”概念与作为保护客体的法益层面上的“数据权益”概念之间的区别,据此明确“数据权益的刑法保护”在规范层面上是否构成新问题。  相似文献   

12.
人类正在进入数据驱动的时代,数据成为社会的基础资源,但数据一直被认为处于公共领域并妨碍着数据权利化,困扰着数据资源利用秩序的建立。描述特定对象的数据并不是天然存在的,而是被生产出来的,并将数据价值(预测分析、发现新知)的实现过程界分为原始数据生产(采集)、数据集生产(汇集性处理)和数据分析(分析性处理)三种行为,并将前两个行为称为数据生产,提出数据生产理论。数据生产理论首先应区分数据生产和数据分析,原始数据的生产是建立在分析原材料提供者基础之上,应承认其价值并配置适当权利,以满足各种分析目的的数据集的生产。同时,数据生产还应区别数据来源,来源于个人的数据并不一定是个人生产的,只有个人在提供或创制了数据时才是数据的生产者。因此,数据生产理论是在将数据视为一种资源的情形下为数据上权利配置提供理论支撑,通过配置相应权利,构筑从原始数据生产者到数据集生产者,再到数据分析者的数据利用秩序。  相似文献   

13.

Often times actuaries, health policy planners and managers must draw conclusions from several related sources of data. Particularly for actuaries, there is often a need to construct a table based on the experience of several blocks of business or on several different tables of data. Although sophisticated methods for using the resulting tables of data have been developed, often that table representing the information combined from several sources is constructed in a relatively ad hoc manner. This paper presents a likelihood method of combining tables of data from several sources. The methods are based on techniques dating at least back to the mid 1940's, but have been made more feasible with advances in computational power. The method presented allows for situations where the data sources have aggregated the data at different levels. In this case questions of estimability are examined using the implicit function theorem. The method is illustrated with an example.  相似文献   

14.
随着全球范围内银行金融数据跨境流动日益频繁,欧盟和美国在整体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下,形成了各自不同的银行金融数据跨境流动规制模式。我国也在自身国情基础上,建立了将"数据主权、数据保护与发展数字经济相统一"的整体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理念,但仍存在不同部门的规制思路有待进一步协调,以及对不同类型的银行金融数据跨境流动进行规制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本文认为,未来对银行金融数据的跨境流动的规制应在明确金融监管部门特殊规制权限的基础上,建立以下有区别的规制模式:针对基于商业需求而产生的银行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应当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原则上允许跨境流动,并实行备案管理;针对基于数据流入国监管机构要求而产生的跨境流动,除存在国际协定或其他国际合作形式外,原则上不予认可。  相似文献   

15.
成凡 《当代金融研究》2020,2020(1):10-28
情感、效率、公平是人们认知活动中惯常的三个进程。对应这三个进程,人们对法律的认知有一些基本的原则。这些认知互动既可能形成社会自发秩序,也可能为法学提供一个基于认知背景的分析框架,有助于法学应对实践问题。“公平主导”的一个简单回答是,面对不同场合,情感、效率、公平三种进程被激活的程度不同。大体上,家庭场合激活情感,工程场合激活效率,市场和法律则更激活公平。在实践中,公平主导的法律原则由于比较接近主流社会认知,所以法律规范在社会中往往可能“自执行”,无需全靠外界监督或者激励。公平原则也有其自身的局限。虽然规范和原则很重要,是社会秩序的母体。但是,公平原则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缺乏制度上的法治,光靠情理法是不足的。所以现代社会形成了规则化解决纠纷的机制,这就是二阶意义上的法律。关键词认知科学公平原则情感原则效率原则社会自发秩序认知科学对法律研究有何意义?认知科学能从哪些角度解读法律?本文的撰写目的是: 基于大脑认知三种进程的研究,提出法律认知过程的三原则,并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对公平原则的具体应用状况,对其加以检验。本文第一部分基于现有的认知科学成果,把人脑的认知进程分为“情感脑”“效率脑”和“公平脑”三种;第二部分介绍法律认知的“情感原则”“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并结合我国立法和司法实务,分析法律认知三原则的具体运行状况;第三部分借助实证分析,验证公平原则是我国法律实践中法律认知的主导性原则;第四部分则是针对第三部分实证分析结论的进一步解释,说明公平原则缘何能够成为主导性原则;第五部分作为本文结论,讨论法律认知原则可能的实践意义及其运用限度。  相似文献   

16.
徐伟 《当代金融研究》2019,2019(4):20-39
源于新浪微博诉脉脉案的“三重授权原则”,要求数据获取企业在获取数据持有企业的用户数据时,需满足用户对数据持有企业、用户对数据获取企业,以及数据持有企业对数据获取企业的“三重授权”。将这一原则普遍适用于所有数据类型并不妥当。企业间数据获取规则应根据数据类型的不同而作类型化构建: 获取可识别的原生数据时,需获得用户同意,无须数据持有企业的同意;获取非可识别的衍生数据无需取得用户同意,但需取得企业同意;获取可识别的衍生数据需同时获得用户和企业的同意;获取非可识别的原生数据时,无须取得用户同意,是否需取得企业同意取决于数据是否公开。  相似文献   

17.
An important debate in the contemporary accounting literature relates to the relative merits of activity-based versus volume-based product costing methodologies. Traditional volume-based costing systems are said to be flawed and may seriously mislead strategic decision making. Such arguments assume that decision makers use such information in an unproblematic way. This article reports on an experiment designed to investigate whether decision makers are able to overcome data fixation in a setting involving the use of product cost information. In response to criticisms of previous accounting studies of data fixation, subjects received some feedback after each decision, and were rewarded based on performance. The experiment involved subjects making a series of production output decisions based on detailed case information of a hypothetical firm facing different market conditions for each decision. A between-subjects design was utilized with two cost system treatments: activity-based costing (ABC) and traditional costing (TC). It was hypothesized that the group provided with ABC cost data would make 'optimal' decisions and the group provided with TC cost data would overcome fixation. The results of the experiment indicated that there was, in general, evidence of data fixation among TC subjects, but a small number of subjects did adjust to ABC costs. These results are discussed in the light of previous research and some future directions are outlined.  相似文献   

18.
This paper is designed to assist researchers in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y analysing a number of problems which they might meet. In particular, we focus on problems related to selecting the sample, specifying the variables, using databases and hand-collecting data. We provide examples of the problems from prior literature and, on some topics, by supplying original data. We suggest solutions to the problems discussed in the paper.  相似文献   

19.
欧洲一般数据保护规则为保障作为基本权利的个人数据,通过对领土原则和国籍原则在云计算和大数据背景下的再构建,赋予规则以广泛的适用范围。从国际法上的立法管辖权基础角度看,其表现出鲜明的数据本地化特征。规则不仅广泛规范域内数据处理,还严格限制数据向域外移送。欧盟数据本地化立法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各国应如何应对,已经成为受到广泛关注的问题。作为云计算和大数据发达国家的美国,一方面通过与欧盟合作,确保数据能自由流通,同时又采取针对性立法,规定美国网络服务提供商有义务就其全球范围的数据依法保存和披露。这一立法尽管局限于执法机关对数据的管控和利用,但却基于数据全球化的现实,明确规定了域外适用。立法管辖权冲突也因此揭开了新的一幕。  相似文献   

20.
中国金融发展与城市化关系的区域差异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运用面板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以及误差修正模型等计量方法,对中国1986-2005年东、中、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与城市化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中国金融发展与城市化二者之间的关系呈现出明显的区域差异性:长期而言,东、中、西部地区金融发展都不是城市化的原因,也就是说三大地区金融发展都没有促进城市化进程。东、中部地区金融发展与城市化之间具有城市化引导金融发展的单向长期因果关系;东部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还具有城市化引导金融发展的短期因果关系。据此,本文最后提出了简短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