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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研究目的:应用资源环境经济学理论,研究设计耕地资源价值体系及其测算方法,定量测算重庆市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标准。研究方法:定量评估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研究结果:2007年重庆市耕地资源价值为94.45元/m~2,其中经济产出价值5.33元/m~2,社会保障价值7.35元/m~2,发展权价值34.01元/m~2,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价值35.63元/m~2,生态环境价值12.13元/m~2。重庆市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标准应为3.92元/m~2·a。研究结论:耕地资源价值涉及个人与社会2个权利主体,包括经济产出价值、社会保障价值、发展权价值、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价值和生态安全价值5个方面。制定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标准是凸显耕地价值,有效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的关键。由于部分耕地资源价值已在市场交易中得到补偿,部分价值被耕地盈余区的耕地使用者享有,因而耕地保护补偿标准不是按照耕地价值进行完全补偿,而是对耕地保护机会成本损失的综合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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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探讨耕地保护县(市)财政补偿思路与方法。研究方法:实证分析法。研究结果:(1)2009年江苏省耕地保护县(市)财政补偿的平均价值标准为0.63万元/hm2,有25个县(市)域耕地赤字,确定为耕地保护补偿主体,有39个县(市)域耕地盈余,确定为耕地保护受偿主体,需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补偿金68.32亿元;(2)省辖市耕地赤字量占赤字总量82.22%,县域耕地盈余量占盈余总量的92.49%;(3)建议将耕地保护补偿纳入到省与县(市)财政转移支付的决策中,耕地赤字的县(市)将补偿资金上缴省财政,由省财政将补偿金下解到耕地盈余的县(市)财政,从而真正形成对发达与欠发达地区耕地保护的双向激励。研究结论:耕地保护县(市)财政补偿是耕地保护补偿的关键,提出的思路与方法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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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耕地多功能的江苏省耕地保护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耕地保护补偿是耕地保护约束性政策的有力补充。文章基于耕地的多功能属性及不同功能在耕地保护中的作用,以江苏省为研究区域,探讨江苏耕地保护补偿标准。方法 该文首先从生产、生态和社会3个层面构建耕地多功能评价指标体系,用熵权法评价得到耕地多功能指数,然后通过当量因子法和替代法计算得到耕地外部性价值,再结合耕地多功能评价和耕地外部性价值,将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指数的比重分别作为权重,对耕地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加权求和,并进一步修正得到江苏各市耕地保护补偿标准。结果 以2018年为基期,计算得到基于耕地多功能评价的江苏省平均耕地保护补偿标准为0.859 7万元/(hm2·年),其中补偿标准最高的地区为连云港市,为1.144 6万元/(hm2·年),最低的为无锡市,为0.520 3万元/(hm2·年)。结论 研究得出的耕地保护补偿标准兼顾耕地自身功能和价值,反映了耕地功能与补偿标准之间的联系,今后可从补偿资金供给、资金分配及利益调整机制等方面加以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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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和兴化市耕地易地补充经济补偿量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研究目的:探讨区域耕地易地补充经济补偿量化的理念与方法。研究方法:利用自然增长法、趋势外推法、灰色模型法、极值标准化法、生物丰富度指数法、植被覆盖指数法等计算江阴市和兴化市耕地经济价值,并建立模型核算两市间因耕地易地补充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额。研究结果:耕地的完全经济价值可以从资源、生态效能、经济效能等几个方面考察。由此得出,2010—2015年江阴市应补偿给兴化市的耕地保护价值由887464.25元/hm2增长到1452447.81元/hm2。研究结论:研究根据耕地易地补充行为对经济、资源和生态产生的影响,对耕地易地补偿价值作了理论测算,并对今后耕地易地补充经济补偿计算方法提供了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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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科学》2015,(10)
研究目的:基于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双重视角,构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分区的理论框架,并以陕西省11个市(区)为例,综合确定出陕西省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分区。研究方法:粮食供需平衡法,耕地生态足迹改进模型。研究结果:(1)2013年陕西省粮食耕地赤字25.972×104 hm2,人均赤字0.007 hm2;耕地生态赤字49.162×104 hm2,人均赤字0.013 hm2。(2)在同时考虑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情况下,将陕西省划分为6个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给付区(西安、杨凌、铜川、汉中、安康、商洛)、4个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受偿区(榆林、延安、渭南、宝鸡)和1个平衡区(咸阳)。研究结论:应增强公众对于耕地资源非市场价值的认可程度,且补偿支付额度的确定应充分考虑耕地赤字量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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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金霞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7,38(4):30-35
[目的]通过确定基于乌鲁木齐耕地资源综合价值的征地补偿标准并与现行标准进行比较,以期为当地后期耕地征收补偿提供借鉴与参考.[方法]基于乌鲁木齐市耕地资源综合价值将耕地征收补偿标准的构成分为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以及生态价值,分别采用收益还原法、影子价格法与成本替代法、条件价值评估法对其进行测算,并对基于耕地资源综合价值的征收补偿标准进行实证分析.[结果](1)从农户与集体角度,基于耕地综合价值的征地补偿,能使农户获得的征地补偿金提高,从37.92 万元/hm2提升至了306.97万元/hm2,为现行标准的8.10倍;(2)从补偿范围角度,基于耕地综合价值的补偿标准,兼顾了征地社会价值与生态价值补偿,分别提升至了299.43万元/hm2、10.25万元/hm2.[结论]文章创新构建基于耕地资源综合价值的征地补偿标准,充分考虑了耕地资源具有的社会、经济、生态价值多重效用,不仅计算了耕地资源对于农民的就业价值和农业产出价值,也重点体现了耕地资源对于农民具有的社会保障效用和生态安全效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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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7,(4)
文章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研究对象,基于可持续发展的三重理论将广西耕地保护的效益界定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采用替代成本法对其生态效益进行测算,测算后得出广西耕地保护的生态效益为351629.8元/hm2;并且依据生态效益计算的结果和广西各地的财政支付能力,在假设补偿年限为30年,享受补贴的耕地一定时期内不会被征收,且现5年补偿标准比前5年多20%的情况下,计算出当前地方政府每年每公顷广西耕地保护补偿标准为7082.23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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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京冀水源保护林生态补偿标准及分摊为研究对象,分析了京冀合作水源保护林生态补偿的下限为造林成本与管护成本之和;生态补偿上限是在下限的基础上,加上水源保护林的森林生态服务价值;提出生态补偿应由水源区和受水区共同分摊的必要性,并通过京冀水源保护林项目一期工程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京冀水源保护林生态补偿的上下限分别为309.23元/(hm2·a)和1.76万元/(hm2·a);生态补偿受水区分摊系数在0.6~0.7之间,水源区分摊系数在0.3~0.4之间,且各年份的分摊系数均不同。2012—2016年受水区对京冀水源保护林生态补偿下限波动区间为190.98~206.32元/(hm2·a),生态补偿上限波动区间为1.09~1.18万元/(hm2·a)。由此,提出构建生态补偿分摊机制、构建动态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双向考核制度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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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以西安市耕地资源为研究对象,在各学者的研究基础上,重建社会价值评估体系,运用机会成本法、替代法和影子价格法对其进行测算.结果表明:耕地资源社会价值446.8546万元/hm2,其中社会保障价值占68.48%,社会稳定价值占33.52%.其总值为土地征收价格的4倍多,证明耕地资源具有巨大的社会价值,但是在耕地转用时补偿标准偏低.因此,应完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和土地征收补偿机制,同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弱化耕地的社会保障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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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质量保护补偿标准测算及方案设计:新疆例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运用CVM方法和农户调查数据,测算新疆各区域耕地质量保护的补偿标准,基于区域差异设计新疆补偿实施方案,构建补偿机制运行的支持体系。研究表明,新疆各区域农户耕地质量保护支付意愿和方式偏好差异较大,基于农户支付意愿水平和耕地保护投入,测算南疆补偿标准为221.77元/亩,北疆和东疆分别为130.27元/亩、125.29元/亩;补偿方案中,补偿标准按照区域差异和耕地等级分区分级实行,补偿对象以农户和农村集体组织为主,补偿方式采用资金补偿、技术补偿、项目补偿等多种方式进行,补偿资金来源按照区域差异多级政府分摊;最后,构建多方参与式管理体系、多渠道金融支持体系、多样化技术支持体系、耕地资源信息支持系统和多元化社会服务组织体系,组建新疆补偿机制运行的支持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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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耕地对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区域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农民和地方政府是耕地保护的两个利益主体。为提高耕地保护效果,需要对不同的利益主体分别确立不同的耕地保护补偿标准。[方法]以西北的甘肃省为例,以耕地资源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耕地保护的机会成本为依据,分别确立农民和地方政府耕地保护的补偿标准,采用当量因子法、替代法、机会成本法等核算出耕地资源的生态价值、社会价值及耕地保护的机会成本。[结果] 2015年,甘肃省耕地资源的生态价值、社会价值之和为117. 36万元/hm~2,结合地方政府支付能力指数、区域社会发展阶段系数,确定甘肃省农民耕地保护的补偿标准为12. 82万元/hm~2。测算出甘肃省地方政府耕地保护的机会成本为5. 51万元/hm~2,以此确定甘肃省地方政府耕地保护的补偿标准为2. 76万元/hm~2。[结论]耕地具有非常重要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甘肃省耕地资源生态、社会价值是其GDP的6. 11倍,地方政府应加大耕地保护方面的支出。研究结果为甘肃省政府出台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西北其他省份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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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农户生产决策视角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测算 总被引:8,自引:2,他引:6
研究目的:基于农户生产决策理论,剖析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形成机理,并以非粮化经济补偿标准为例进行实证测算,为国家实现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目标提供决策参考。研究方法:边际分析法,计量模型分析法与定性分析法。研究结果:多宜性耕地用途之间的边际利润差异是诱使耕地非粮化与非农化的经济动因,需要对限制完整耕地使用权所导致的农户利益损失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研究结论:耕地投入粮食生产的边际利润明显低于其他农地利用方式的利润,为了提高农户耕地保护与粮食生产动力,需要设置耕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并改革现有粮食直补方式与农地分散经营格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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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基于对河南省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思考和研究,期望通过制度创新更好地促进补偿机制发挥作用。研究方法:经验总结法和描述性研究法。研究结果:目前耕地保护补偿工作的重点是建立激励性补偿机制,从目前国家和地方的财力分析,单纯以经济补偿方式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不能成为落实耕地保护的主要措施。研究结论:考虑地区发展定位是促使补偿机制发挥作用的先决条件,确定与发展水平适应的补偿标准能够调动保护耕地积极性,拓宽补偿方式来弥补资金和实物补偿成效不足的问题,建议在粮食主产区以国家补偿为主开展试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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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耕地发展权价值的东北粮食主产区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研究目的:通过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区域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为合理确定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提供科学依据。研究方法:基于假设法、比较研究法和文献法,通过建立耕地发展权价值测算模型,测算耕地发展权价值大小,进而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研究结果:(1)巴彦县耕地总面积约1/5可以满足该区域的自身粮食需求,其余约4/5为耕地盈余面积,耕地发展权总价值最高为303.72亿元;(2)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而限制区域耕地转为他用,国家应给予失去发展权的权利主体相应补偿;(3)对无法完成耕地“占一补一”,委托区域代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地区,应购买区域耕地发展权;(4)对确需满足国家建设需要占用区域耕地,国家或用地单位应给予失去发展权的权利主体相应补偿。研究结论:耕地保护补偿实质是向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购买耕地发展权权力的价值。在满足区域自身粮食需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前提下,以耕地发展权价值为载体,应建立集粮食安全补偿、区域性差别补偿以及因建设占用耕地等补偿为一体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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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公平视角下耕地征收补偿的组合性均衡定价研究*——以乌鲁木齐市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耕地征收纠纷多源于关联主体对补偿公平与否的判断,而化解其纠纷则依赖于对公平信念判断的互相转变。[方法]文章以乌鲁木齐市为例,基于互动公平视角综合运用收益还原法、成本替代法、当量因子法等对耕地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及生态价值进行测算,并对耕地征收补偿进行博弈均衡定价研究。[结果]互动公平视角下乌鲁木齐市2015年耕地征收补偿价值总量为355.689 970万元/hm~2,其中,经济价值为63.426 057万元/hm~2、社会价值为227.258 027万元/hm~2、生态价值为65.005 886万元/hm~2,占比分别为17.83%、63.89%、18.28%,可见耕地对失地农民具有较大的社会价值;相比未植入互动公平信念,耕地价值增加32.335 452万元/hm~2,可见引入关联主体互动公平信念能显化耕地的真实价值,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结论]通过该文研究将有利于耕地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利益,有利于征地工作的顺利推进以减少征地纠纷,同时可为今后有关耕地征收补偿的学术研究提供参考,也可为构建征地补偿标准体系提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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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三维生态足迹模型辽宁省耕地生态补偿额度估算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基于省域尺度的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经济状况和支付意愿差异,通过分析耕地生态盈余与赤字情况,科学量化耕地生态补偿额度,为耕地资源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提供可行路径。[方法]文章基于碳足迹和产量因子修正的三维生态足迹模型,利用系数修正法测算各市耕地生态补偿额度。[结果](1) 2019年辽宁省锦州市、阜新市和盘锦市3市为耕地生态补偿区,补偿额度为0.53亿元;沈阳市、大连市等其他11市为耕地生态受偿区,受偿额度为16.70亿元。(2) 2019年全省耕地生态服务价值总体是向外输出状态,应得补偿费为16.18亿元;生态消费区与生态服务区不存在“空间异位”现象,生态赤字区主要集中在辽宁西部区域。(3)全省各市化肥施用强度均超过800kg/hm2,导致沈阳市、大连市、阜新市、铁岭市和朝阳市的耕地碳足迹均较高。[结论]耕地生态补偿有助于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建设。研究成果对耕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具有指导作用,可为区域耕地生态补偿额度测定提供理论和方法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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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城乡生态经济交错区农地价值测算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研究目的:在区域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测算湖北省城乡生态经济交错区主要类型农地资源的价值。研究方法:收益还原法和条件价值评估法。研究结果:湖北省城乡生态经济交错区各类型农地资源单位面积总价值为:水田25.04万元/hm2,旱地29.48万元/hm2,菜地83.99万元/hm2,水域养殖地79.23万元/hm2;其中非市场价值为:水田10.90万元/hm2,旱地14.38万元/hm2,菜地24.93万元/hm2,水域养殖地37.19万元/hm2。研究结论:农地非市场价值是农地总价值测算中不可忽视的部分。农地价值的测算对制定农地保护、征地补偿政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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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忠县农户调查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需求分析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研究目的:从意愿角度揭示农户对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需求的影响因素,为构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提供建议。研究方法:农户调查法,多项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法。研究结果:农户经济补偿需求意愿存在较大差异;耕地利用比较效益、家庭人口数、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耕地保护意愿指数、经济补偿期望值、经济发展水平对农户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需求影响显著。研究结论:构建重在保障农户权益的经济补偿机制势在必行,必须从补偿区域、补偿对象、补偿运作、补偿来源等方面创新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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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乌鲁木齐市耕地资源综合价值的征地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7,(4)
[目的]通过确定基于乌鲁木齐耕地资源综合价值的征地补偿标准并与现行标准进行比较,以期为当地后期耕地征收补偿提供借鉴与参考。[方法]基于乌鲁木齐市耕地资源综合价值将耕地征收补偿标准的构成分为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以及生态价值,分别采用收益还原法、影子价格法与成本替代法、条件价值评估法对其进行测算,并对基于耕地资源综合价值的征收补偿标准进行实证分析。[结果](1)从农户与集体角度,基于耕地综合价值的征地补偿,能使农户获得的征地补偿金提高,从37.92万元/hm~2提升至了306.97万元/hm~2,为现行标准的8.10倍;(2)从补偿范围角度,基于耕地综合价值的补偿标准,兼顾了征地社会价值与生态价值补偿,分别提升至了299.43万元/hm~2、10.25万元/hm~2。[结论]文章创新构建基于耕地资源综合价值的征地补偿标准,充分考虑了耕地资源具有的社会、经济、生态价值多重效用,不仅计算了耕地资源对于农民的就业价值和农业产出价值,也重点体现了耕地资源对于农民具有的社会保障效用和生态安全效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