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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3 毫秒
1.
当前,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合同中,大多数保险公司都规定了保险车辆造成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家属)人身伤亡的属除外责任的免责条款,而且这种免责条款一般都在保单上以格式条款的形式体现出来。这实际上是将被保险人及其家属排除在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范围之外。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道德风险”的界定成为确定是否应予以排除及格式条款是否有效的根据。被保险人及其家属是否应排除在“第三者”范围之外及诸如此类的格式条款规定是否有效值得我们探究。  相似文献   

2.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虽然《保险法》和保险条款都规定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以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但在实务中,保险公司通常是根据过错来厘定保险费率和承担保险责任的。冲突的根源是将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相混同。应正确认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根据现状修改相关规定,以保持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减少赔偿纠纷,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3.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理论界一直认为只有强制责任保险才伴随着侵权责任的无过错原则和与之相伴生的公益性,实际上,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可以证明无论是强制责任保险还是商业责任保险都具有一定的公益性。  相似文献   

4.
没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自2004年5月1日开始处于自由状态。没有一个完整的理论来确认现在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商业三责险还是强制三责险,导致对这类案件的判决没有统一的标准。本文从司法实践和理论中找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不存在的证据,试图提供一个统一的说法。  相似文献   

5.
2006年3月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初步建立起了以保障车祸受害人为目的的公益性的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但《条例》的效力等级偏低,条文过于粗疏,许多具体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因此,需要在今后的立法中进一步完善,并使之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任意险和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便于在我国真正建立起完整的和行之有效的车祸受害人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6.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受害第三者的直接请求权是指交通事故中受害第三者向承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人直接请求给付责任保险金的权利.赋予受害第三者直接请求权的目的在于保护受害者的利益.第三者直接请求权的基础在于强制责任保险的社会功能,但其性质属于法律特别规定的权利,是法律特别创设的债权.我国法律对第三者直接请求权没有直接规定,必然会造成适用中的混乱,应该在立法中对第三者直接请求权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7.
<道交法>虽然确立了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无责赔付"责任,但并没有赋予保险公司向有过错的被保险人追偿的权利.因此应当在立法上授予"强制三者险"承办者像社会救助基金机构一样,在理赔后向有过错的被保险人的追偿权.授予承保机构的追偿权,既能有效地保护弱者权益,又可以追究肇事者的责任,更可以减轻机动车投保的经济负担,降低保险费率,促进交通安全.  相似文献   

8.
新交法规定我国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目的在于加强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保护。随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生效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开始运行并发挥作用,但是与之配套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的相关立法却尚未到位。本文拟在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功能、立法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立法经验,对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设立及运行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9.
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人之请求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但赔偿的对象未加明确,之后颁布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也未予界定。基于保护受害人利益的立法目的,建议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直接确认保险人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直接给付责任,赋予第三人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10.
“ 姐妹车” 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和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都是车主面临的重要风险。依据责任保险的概念或者承保责任, 第三者责任保险拒赔“ 姐妹车” 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是合理的。从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出发, 机动车辆损失险拒赔“ 姐妹车” 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是不合理的。不过, 由车辆损失险赔偿车辆损失可能导致保险人之间责任承担的不会平, 借鉴船舶保险的“ 姐妹船条款” 有利于解决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11.
我国自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车险业务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1999年,国内各保险公司呆的机动车数量已达1495万辆,保费收入达306.8。从历年机动车辆承保数量来看,保险车辆占机动车保有量的比例低,车险覆盖面不宽,而且各保险公司承保的机动车总量同比增长率低,车险市场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有待开拓。笔者认为,由于我国至今尚缺乏有关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法宝保险的法律制度,显然已成为制约车险发展的“瓶颈”,国家尽快出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法规,不仅是非常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2.
郭晓果 《全国商情》2009,(19):112-11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之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又发布了《机动车突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如何向保险人要求赔偿、赔偿的范围和标准问题,条例和条款都有了明确的规定。这些条例和条款对于我国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正确实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经过两年多的司法实践,交强险条款和条例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3.
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责任的法律基础,也影响着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经营。本文介绍了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各种归责原则,并简要地评价了各种归责原则应用于交通损害赔偿的优缺点。同时,文章还介绍了我国机动车交通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的发展过程。  相似文献   

14.
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责任保险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目前在我国,由于相关法律制度欠完善、公众维权意识还比较薄弱以及保险公司对责任保险业务重视程度不够,导致责任保险还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应当通过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扩大责任保险的范畴以及开发新的责任险产品等方面大力发展责任保险,使之成为社会关系管理的重要手段,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5.
国务院法制办于2005年元月12日,公布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在制度设计上有不少缺陷或遗漏,都属事关保护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立法目的能否完全实现的重大问题,建议认真进行修改、充实后再颁布实施。  相似文献   

16.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起实施一年多来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归责原则”显失公平,二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未有实施细则,三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没有落实,反映出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的仓促、思维逻辑的不严密、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从而导致交通事故中各关系方的合法利益未能得到切实保护。关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赔偿问题,需要与国际接轨,体现人文关怀,但需要有一个过程,应充分考虑中国的国情,在实践基础尚不具备的情况下,不可操之过急。  相似文献   

17.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具有特殊的价值,即让受害人得到及时、便捷的补偿。因该制度的特殊价值取向,强制三者险与任意三者险在目的、功能、性质、实施方式、责任范围、责任限额、赔偿程序、条款费率制定方式、补偿制度设置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区别,这些正是强制三者险制度的特性所在。我们必须在正确理解强制三者险制度价值及特性的基础上,完善有关立法,尽快科学地建立健全该项制度。  相似文献   

1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已获准颁布实施,其中有关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的强制投保范围、保障损害类型、受害人直接请求权、最低责任限额、救助基金等问题都是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在实务操作中的难点。本文拟结合上述难点问题就该条例的进一步完善提出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论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是对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也是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改进;其对于保护投资、净化我国证券市场等具有积极的意义。本在分析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内涵及我国独立董事所面临的职业责任与风险的基础上,探讨了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所涉及的独立董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被保险人的范围、保险责任的范围、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的确定、保险费的承担、赔偿金、保险期间、损失、独立董事的告知义务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20.
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系保险法上之重要内容,指的是保险责任期间,保险标的之危险状况显著增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须立即通知保险人。我国现行《保险法》明确规定了危险增加通知义务,但其具体适用需要进一步厘定,以解决实践中法律适用之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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