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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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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视同销售业务是一类比较复杂的业务,其复杂性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如何对视同销售业务进行定性的判断;二是发生视同销售业务时如何计量;三是如何对视同销售业务进行纳税调整。《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当纳税人发生以下八项业务时要视同销售,依法缴纳增值税: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县(市)的除外;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等。  相似文献   

2.
实践中,企业因为交际应酬的需要或促销的目的,经常要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或者购进的货物赠给他人。赠送给他人的物品是否应当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赠送给个人的物品是否应当代扣个人所得税?一、增值税方面。对于以缴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因此,将自产、委托加工  相似文献   

3.
纪宏群 《税收征纳》2007,(11):42-43
一、增值税中视同销售与所得税中视同销售的差异。《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第一段]  相似文献   

4.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或将自产、委托、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投资者,或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无偿赠送他人时,均应按规定计缴增值税。  相似文献   

5.
虞剑 《税收征纳》2001,(4):37-38
对企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其中三项是指购买的货物用于五个项目的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对企业将自产自用或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对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九个项目的视同对外销售计征企业所得税,分别是由财政部1993年发布的增值税、消费税两上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79号《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业务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对增值税、消费税相关问题的会计处理,则是在财政部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两个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中明确的,这些基本上由同一个主管机关制定的规章,对同类问题的规定,理应政策统一,口径一致,语句相同,但是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存在许多 不一致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企业的货物比如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分为自用和它用两种形式。自用就是用于生产或销售应税产品;它用就是没有用于应税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而是用于其它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明确: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相似文献   

7.
谨防增值税进项税额中的“水分”邵星涛《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①购进固定资产;②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③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④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  相似文献   

8.
《涉外税务》2003,(1):76-7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购进固定资产;(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  相似文献   

9.
资讯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0,(12):36-37
个人将自己使用过的设备向企业投资,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能否免缴增值税?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个人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第四条第六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同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徐双泉 《税收征纳》2005,(1):38-38,52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相似文献   

11.
赵廷磊 《上海会计》1999,(11):22-23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从保证国家税收角度出发,列明了8种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如: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等。之所以“视同”销售:一是为了确定纳税义务人(如代销业务);二是为了确定销售额(如企业自产自用),便于征税。视同销售是否都要通过销售收入帐户核算,笔者认为,要依情况而定。第一,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例1〕某国有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工程。产品的成本70,000元,计税价格为75,000元。假如该产品的增值税率为17%。企业…  相似文献   

12.
王娟 《会计师》2010,(3):18-19
<正>所谓视同销售,就是作为业务本身不是销售,但纳税时按照税法的规定要视同正常销售一样计算纳税,视同销售是税法概念,而不是会计概念。一、视同销售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应将以下行为视同销售: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相似文献   

13.
A市的A公司和B县(市)的B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A公司的业务范围为民爆物品生产并销售货物、提供非增值税劳务钻爆服务,B公司为矿山开采企业。A公司使用自产炸药为B公司提供非增值税(钻爆)劳务。本文比较A公司三种不同结算方式下的税务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4.
《中国工会财会》2009,(1):62-64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相似文献   

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对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  相似文献   

16.
蔡峰 《财政监督》2011,(4):62-62
A市的A公司和B县(市)的B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A公司的业务范围为民爆物品生产并销售货物、提供非增值税劳务钻爆服务,B公司为矿山开采企业。A公司使用自产炸药为B公司提供非增值税(钻爆)劳务。本文比较A公司三种不同结算方式下的税务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7.
郑灵芝  张玲 《税收征纳》2010,(11):30-30,33
在《税收征纳》第9期刊载的《几种特殊货物行为的增值税处理》一文中,作者通过例1说明的自产A产品和外购甲材料用于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的会计处理方法,既不符合税法的规定,也不符合增值税的计税原理,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18.
在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中 ,对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作为投资、用于集体福利以及无偿赠送他人等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为 :借记“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等科目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 )”等科目 ,而对贷方的“销售收入”科目没有明确指出。在实际工作中 ,一些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 ,作出了错误的会计处理。比如 ,某企业以自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 ,该批产品成本为500万元 ,假如该产品适用17 %的增值税率。该企业的会计处理是 :借 :在建工程585万元贷 :产成品500万元应交税…  相似文献   

19.
《草原税务》1994,(1):41-43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相似文献   

20.
张裕华 《财会学习》2014,(12):31-31
自产商品和外购商品发给职工作为集体福利是否应缴纳增值税?具体如何处理?在线专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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