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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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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一)什么是信托、投资和信托投资公司1.什么是信托?信托是指接受他人的信任和委托,代为经营管理或处理财产和事务,为指定的人谋利益的经济行为.信托业务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在西方,信托导源于罗马法典中的“信托遗赠”.十一世纪时,英国借鉴这种做法创没了“尤斯”制度,即先把土地赠送给第三者,由第三者将土地的收益转交给教会,以达到使教会受益的目的.后来这种做法逐渐扩大到对土地以外的其大财产的赠送,从原来为满足宗教上的要求,发展到应用于办社会公益,以至为个人经营管理财产,经过数百年的演变而成为现代的信托,即专门由金融业经营的信托.  相似文献   

2.
根据遗嘱处分的标的物不同,遗赠区分为物权类遗赠和债权类遗赠。无论何种类型,若在继承开始前特定遗赠标的物不存在,皆可能引致受遗赠人能否对代位物主张遗赠之问题。虽然遗赠在遗嘱人与受遗赠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但照搬合同嗣后给付不能的解决思路难以完全契合遗赠具备的身份性特质,故通过对物上代位基础性权利的扩张解释,肯定遗赠物上代位推定的教义构造,不失为合适的切入路径。根据导致遗嘱处分标的物不存在的原因事实差异,限定遗赠物上代位推定的适用前提为非基于遗嘱人自愿行为的法律事实之情形,并与遗嘱人意思自治下的相反行为进行区分,后者具备撤回遗嘱、使其不发生效力的功能。又因某些原因性法律事实中交织“客观”与“自愿”,在难以明确法律适用时,可借助“遗嘱解释的客观化”缓和遗赠物上代位推定与相反行为的甄别困难。  相似文献   

3.
《安徽农村金融》2006,(11):69-69
1、《公证程序规则》已于2006年5月10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该规则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申办涉及继承、财产权益处分、  相似文献   

4.
夏斌 《中国金融》2001,(6):14-16
信托是源于英国衡平法的一种为他人利益管理财产的法律制度,其独特的法律构造是:财产所有人(委托人)通过契约或遗嘱等方式将其财产(信托财产)权转移给有管理能力且值得信赖的人(受托人)名下,使其为人指定的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处分该财产,间言之,信托就是信任委托,反映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之间存在的以财产权为中心的法律关系,信托制度在运作上极富弹性而且具有广泛的社会机能,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信托方式实现各种各样的合法目的,故在英美法系国家被广泛地运用于民商、商事和公益领域近一个世纪以来,许多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也纷纷引进信托制度,并立法予以规范。  相似文献   

5.
赵廉慧 《当代金融研究》2018,2018(2):167-176
“世欣荣和诉长安信托”一案是判决结果正确但没有运用正确逻辑的典型例证。“信托财产确定性”特指信托设立之时的确定性。信托有效成立之后,受托人运用信托财产和第三人进行交易所取得的财产根据信托财产物上代位性成为信托财产,不在“信托财产确定性”要求的射程之内。运用民法常识进行解释即一目了然: 根据法律行为的基本原理,一个已经生效的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对第三人所从事的哪怕是无效行为,原则上不会影响到已生效行为的效力。  相似文献   

6.
一、公益信托概述 (一)概念 公益信托是指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为使社会公众或者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公众受益而设立的信托。它是委托人将信托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使用,并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将信托财产及其受益用于实现信托文件所规定的社会公益目的。我国《信托法》对公益信托的定义是为救济贫困,救助灾民.扶助残疾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环境保护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而设立的信托。  相似文献   

7.
《金融博览》2010,(2):65-67
您了解信托吗? “信托”,简言之,它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就是为了一定目的把财产委托给专业机构管理。专业机构忠实地为了这一目的管理委托给它的财产,这笔特定的财产已经过户到专业机构名下,该机构将以其名义管理财产,但它在法律意义上仍然是委托人的。  相似文献   

8.
数月前,被业内称之为“国内首例遗嘱家族信托案”的判决,让遗嘱信托走到了聚光灯下。在该案例中,一份安排了近1400万元财产成立家族基金会的遗嘱,最后被法院判定成立遗嘱信托,但装入信托计划中的遗产只剩下了400多万元。  相似文献   

9.
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是以代理他人运用资金买卖证券、管理财产等为业务内容的信用活动。通常是拥有资金财产的单位或个人,为了更好地运用和管理这些财产,取得较好的经济收益,委托信托部门代其运用、管理和处理。  相似文献   

10.
传统观念秉持的信托财产“唯权利客体论”暴露了力所不逮的疲态。有鉴于此,立法与学界立场发生转变,表现为“客体实体化”“选择性主体化”“特殊类型组织化”和“一般性主体地位”四种对信托财产主体化的认知层次。主体性证成上,信托财产是目的财团,信托具备团体属性,特殊信托演化出组织特征;独立信托目的“冻结能力”是信托财产获得独立人格的根本原因,其引致的独立意思、独立财产与独立责任是直接原因。是以信托财产满足法人资格实质条件,未获主体地位是立法选择而非理论障碍。规范进路上,对信托财产主体地位的承认应采“信托法默示主义”,即尊重设立者意图,兼顾公共利益及对现实的追认,缺省性地肯定商事信托与公益信托法主体地位,赋权性地允许民事信托拥有权利能力,以对特殊类型的强制性规定为例外。  相似文献   

11.
一、现代经济结构的委托代理关系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现代经济结构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当所有者不直接管理自己的财产而将财产委托给他人经营时,就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代理理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初,它将企业看成是由一系列不同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所组成的整体,将委托人与代理人看成是一种经济上的契约关系。  相似文献   

12.
英美信托的“双重所有权”安排与大陆法系物权法原则的冲突无法通过解释消减。大陆法系国家在引入信托时的各种模式都试图在保留英美信托信托财产管理和收益分离的灵活性的同时,防止因信托的引入而导致本国法律的“分裂”。中国信托法规定信托财产权属既可以转移给受托人,也可以不转移给受托人,不明确界定受益人对信托财产权利的性质,强调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同时对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权利义务做具体的规定,从比较法上看,与《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的海牙公约》的规定“不约而同”。但是,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受托人”的所有权恐怕都不能经受大陆法系所有权完整性和不可分性的检验。我国民法典可以参考国外立法,对信托财产所有权作概念层次的特别规定,从而为信托单行法(尤其是信托财产关系)的解释和实施留出空间,避免单行法下的信托游离于整个法律体系之外。  相似文献   

13.
赵廉慧 《金融博览》2021,(10):64-65
近年来,家族信托方兴未艾.然而,去年年底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执行异议裁定书,被坊间冠以“国内家族信托强制执行第一案”,引发了家族信托财产能否具有独立性的思考和热议. 既然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是信托的设立效果、重要特征和功能之一,那么,信托财产独立性是否能被认为是信托成立的要件?信托财产相对于委托人的独立性和相对于受托人的独立性又有何关系?  相似文献   

14.
新金融工具:委托租赁业务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委托租赁运作思路有两种,其一可采用同信托公司合作,让信托投资公司充分发挥其在信托财产及信托资金募集方式和渠道方面的优势,而金融租赁公司则利用自身在租赁市场开发和项目管理上的优势,采用各种租赁交易方式来运用和处分这些信托财产和信托资金;其二借鉴资金集合信托的运作方法,自行操作资金集合和委托租赁业务。  相似文献   

15.
春晖 《城市金融论坛》2006,11(9):F0002-F0002
8月1日,根据银监会的规定,信托公司新发行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必须有商业银行作为第三方托管。托管银行主要履行两大职责;一是安全保管各类信托财产,确保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财产的持有相分离;二是对信托公司信托财产来之不易运用、信托财产价值核算和信息披露进行监督与核查。  相似文献   

16.
无数案例证明,在世留下您的“遗嘱”,才是明智之举。“人活得好好的,就立下遗嘱,是不是咒我快点死?”近年来,这种落后的观念在一些开放的城市“时尚”起来,如果您关心自己财产的归属,请预先留下您的“遗嘱”。  相似文献   

17.
杨扬 《金卡工程》2010,14(10):132-132
信托是一种为他人利益管理财产的制度,它以资金和财产信托为主要业务。作为一项国际化的财产管理制度,它在现代财产管理及投资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信托制度构造层面的原因,其在实际操作中会出现各种财产风险,以致损害信托当事人的利益。因此完善信托制度,降低信托财产风险对于信托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下笔者将从法理层面探讨信托制度下财产风险产生原因,并浅析具体存在的几种信托财产风险及其规制。  相似文献   

18.
信托制度产生于英美法系,信托财产被称为信托关系的核心。文章在阐述了信托财产的基本概念后,即明确"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就是"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圈定了文章的研究范畴。文章详细比较了两大法系对信托财产权利归属的不同解释和不同学说。着重分析了所有权不能属于信托法律关系中的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任何一方。提出在信托法律关系存在期间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应该归属于信托这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结论。  相似文献   

19.
按照官方定义.资金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而集合资金信托是指信托投资公司接受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委托人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托投资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行为。  相似文献   

20.
梁艳飞 《税收征纳》2011,(11):28+37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股权收益权是股东所有权的一部分,它是股票上包含的所有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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