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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71 毫秒
1.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认定和处理因虚假陈述引发的证券诉讼案件,首先,必须要认定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及其行为是否为违法行为;其次,作为责任承担的前提;同时,在此基础上认定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虚假陈述人应该承担何种责任。如果承担民事责任,那么如何计算证券投资人的损失?  相似文献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虚假陈述的归责问题做出了较为详尽的解释,但对虚假陈述侵权行为与损害产生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似乎存在不妥之处,本文试图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之因果关系理论、证券市场客观情况以及《规定》本身矛盾之处论述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损害赔偿之因果关系问题。  相似文献   

3.
蒋尧明 《新智慧》2005,(13):24-25
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1.9规定》),预示着我国的证券市场赔偿机制真正进人了司法实践阶段,也就是说,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相关责任主体有可能因其虚假陈述行为(这里主要是指会计信息虚假陈述行为)而招致投资的民事诉讼,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因会计信息虚假陈述引发的证券民事诉讼中,对虚假陈述、侵权责任、揭露日、更正日、基准日等的界定往往易引发争议,但最核心、  相似文献   

4.
蒋尧明 《新智慧》2005,(5):24-25
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1.9规定》),预示着我国的证券市场赔偿机制真正进入了司法实践阶段,也就是说,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相关责任主体有可能因其虚假陈述行为(这里主要是指会计信息虚似陈述行为)而招致投资的民事诉讼,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5.
从典型案例看我国证券民事赔偿机制的发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证券民事赔偿机制的发育过程,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为分界线,大致可分为缺失、孕育、启动三个时期。后是我国证券市场法治化的又一个里程碑式司法件。它弥补了我国征券民事赔偿方面立法的部分不足,与前相比,拓展了“虚假陈述”的外延,但在诉讼时效的起算日、虚假陈述揭露日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还有待于完善。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公布,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的民事赔偿机制已进入实施阶段,而明确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性质及归责原则,有利于更准确地理解这个司法解释。通过对虚假陈述制度进行法律上的分析,以说明该司法解释的重要意义及其局限性、过渡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  相似文献   

7.
因果关系是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我国司法解释不仅借鉴美国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立法与司法中较为成功的经验,还应当引入因果关系两分法的理论架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中的交易因果关系是指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行为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认定交易因果关系应当采取信赖推定的方法。投资者如果就自己的交易损失予以追偿,在认定交易因果关系的基础上,还必须证明交易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失因果关系。损失因果关系的认定可以采取直接后果并进行举证倒置,以及对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予以排除。  相似文献   

8.
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提供了具体的司法依据,这将对完善证券市场民事责任制度起到重大作用。结合《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责任主体及其归责原则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9.
刘素华 《新智慧》2005,(10):54-55
虽然《民法通则》、《注册会计师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都对注册会计师(CPA)“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做出了规定,但事实上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除了被公开谴责、处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外,鲜有因此而承担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民事责任的。  相似文献   

10.
刘素华 《新智慧》2005,(4):54-55
一、现状 虽然《民法通则》、《注册会计师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都对注册会计师(CPA)“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做出了规定,但事实上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除了被公开谴责、处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外,鲜有因此而承担赔偿投资损失的民事责任的。  相似文献   

11.
在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中,对于程序性问题的规定存在欠缺之处,要对原告、被告的举证责任进行明确,还要在法律制度上设计合理、切实的民事诉讼机制。  相似文献   

12.
证券市场具有高度风险性,对相关信息又具有极强的敏感性,信息公开和真实是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保障。媒体在证券信息传播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同时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也可能成为虚假信息的传播者,因此如何规范媒体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就成为重要的法律问题。本文系统、全面地剖析了我国媒体在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同时介绍了美国相关法律规定。文章归纳了媒体在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表现形式,分析了媒体的主观过错,论证了如何认定投资者的损失,最后,阐明了媒体虚假陈述与投资者损失的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3.
向明 《新智慧》2008,(3):43
赔偿是对受损失方的经济、财产以及精神损失的补偿。按照赔偿性质的不同,在纳税上也各有不同。1.国家赔偿的纳税规定。国家赔偿是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因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而按照《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又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国家对当事人的损失赔偿仅限于直接损失。《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相似文献   

14.
对于证券市场专业服务机构的虚假信息民事责任,《证券法》、《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都有相应规定,形成了对同一法律关系的特别法和普通法民事责任体系。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即《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而当投资人无法依据《证券法》等特别法请求证券市场专业服务机构承担虚假信息民事责任时,就可以考虑适用作为一般法的《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来寻找合适的请求权法律基础,请求披露证券市场虚假信息的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5.
陈坚纲 《新智慧》2004,(10B):64-65
1.美国法律的规定。美国《1933年证券交易法》10b-5的反欺诈条款对虚假陈述作了规定,即任何人通过或借助州际商务或邮件和任何全国性交易所间接或直接地就地购买或出售的任何证券有以下行为的属于虚假陈述:①以任何欺骗、阴谋或骗术进行诈骗;②就重大事实作任何不真实陈述或未陈述重大事实;③从事对任何人可构成欺诈或欺骗的任何行为、做法或业务。  相似文献   

16.
一、最高人民法院即将出台“证券民事纠纷赔偿”司法解释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尤其是1996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院”)法函〔1996〕56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如何处理的复函》(以下简称“〔1996〕56号函”),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证明,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规定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该条对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责任规定过于简单、原则,因此,有必要对此法律漏洞进行补充。高院[1996]56号函曾引发了验资诉讼风暴,但该函仅限于验资领域,且业内人士很清楚,审计才是注册会计师真正的地雷阵。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法院正式受理了股民状告银广夏和中天勤案。虽然此案根据高院通知暂停审理,但目前高院正紧锣密鼓地制订相关司法解释,一旦该司法解释正式出台,证券民事诉讼就可以正式起动。高院“证券民事纠纷赔偿”的司法解释将明确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公司造假案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对造假的注册会计师实施民事制裁提供法律依据,我们要吸取高院〔1996〕56号函...  相似文献   

17.
管亚梅 《新智慧》2002,(3):18-19
现行法规中重视行政及刑事的处罚,轻视民事处罚。我国的经济体制原从计划经济中脱胎而来,现有的法规还是体现了较多的计划经济色彩,即往往比较重视行政及刑事的法律处罚,而轻视民事法律关系的调节,例如,在《证券法》中,用了很大篇幅描述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仅在第62,69,161,202以及207条中,简单地提及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责任人应承担赔偿民事责任,至于什么是虚假会计信息,如何认定虚假会计信息,至于什么是虚假会计信息,如何认定虚假会计信息,如何处理这一民事责任,几乎没有涉及,这就给具体的司法判决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即使在《会计法》中也是只字不提会计问题中的民事责任问题。类似的问题,也反映在《公司法》,《合同法》等其他有关的经济法规中。  相似文献   

18.
结合《证券法》以及《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试行)》之规定,应将操纵市场行为区分为真实交易型操纵市场行为、虚伪交易型操纵市场行为、信息型操纵市场行为和其他操纵行为等.针对各种类型下各种不同的操纵行为,在解释时不仅应当区分其构成要件,而且要特别注意操纵市场与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其他行为的比较.  相似文献   

19.
我国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1990年证券市场正式建立以来,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时有发生,给中小股民投资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但当股民提起赔偿诉讼时,却遭遇了各方面的障碍。7年来,我国证券民事赔偿制度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但仍有必要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给予补充和完善。  相似文献   

20.
王剑 《新智慧》2005,(6):19-19
一、财务报告保险的内容 财务报告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的保证人。上市公司作为投保人就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作为承保人雇用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评估风险,确定是否承保以及承保应收取的保险费用;注册会计师受保险公司委托,对投保人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投资因投保人编制虚假财务报告而遭受损失的。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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