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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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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社会保障》2012,(11):66-66
主持人:《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与之相对应,我们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99号)确定了退休人员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待遇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  相似文献   

2.
各区医疗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管理,维护参保人员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及待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疗救助费,并自参保缴费当月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按规定报销。  相似文献   

3.
《中国社会保障》2011,(1):66-67
主持人: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监察部《关于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2号)明确了中央及中央下放关破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一次性移交地方,移交人员基本医保待遇与原企业脱钩;与此同时,关破预留的退休人员10年医疗保险费及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助金拨付地方医保经办机构。请问移交后,上述移交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应按什么标准划入?  相似文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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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保障》2011,(9):44-44
北京Bei Jing失业人员可参加职工医保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7月1日开始执行,《通知》规定,北京市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上一年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相似文献   

5.
核心提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地区有权制定本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并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待遇的缴费年限。统筹区医保制度规定,自本地建立医疗保险制度(1999年5月)起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或虽未连续缴纳但补齐所欠缴医疗保险费的,其1999年5月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含补缴)年限合并计算。在申请人拒绝补缴中断费用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停止支付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无不当。  相似文献   

6.
《中国社会保障》2011,(3):67-67
主持人:我临近退休,但由于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不够,退休后将不能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根据我地规定,如要在退休时进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待遇,必须一次性缴纳1.6万元。这对于一个没有资金来源的60岁的老人来说,实在是太困难了。是否能像未退休的职工缴纳医保费用一样,按月缴纳,缴足规定的年限,在缴费期间继续享受医保待遇;缴足年限以后,不再缴费而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相似文献   

7.
《中国社会保障》2011,(12):75-75
近日,甘肃省下发《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并且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补助金待遇。  相似文献   

8.
主持人:我原来在沈阳工作,现在由于工作需要调往北京,将来还有可能回到沈阳。请问我在沈阳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在北京能否享受医保待遇?两地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能否连续计算?退休后的医保待遇怎么解决?  相似文献   

9.
各区医疗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管理,维护参保人员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等有关...  相似文献   

10.
《中国社会保障》2014,(11):57-57
主持人:一些企业因为生产经营不善导致资不抵债而破产。该企业的退休人员已经纳入医保统筹。该企业破产后不再缴费,其已经纳入统筹的退休人员是否还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相似文献   

11.
《中国社会保障》2010,(10):64-64
我原先在外地国家机关工作,后辞去工作在北京的企业工作,已在北京参加了医疗保险,但没有北京市的户籍。我想问,养老保险有视同缴费年限,医疗保险是否也有视同缴费年限?如果不计算我在外地国家机关的工作年限,我退休后可能就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相似文献   

12.
《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规定,各省应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平均工资是社会保险制度重要的参数变量,对参保人员缴费水平,未来待遇水平和基金收支平衡等有重要影响。通过构建精算模型的方式,可以分析平均工资统计口径调整对社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健全基本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实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是医疗保障可持续性改革的三项任务。就筹资水平与结构来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都需要调整,均衡化的缴费比例结构有利于平衡筹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为企业减负;就缴费政策和模式而言,实行职工医保终生缴费有利于提高医保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而执行待遇清单制度能够框定医保与商保、政府与市场的责任边界。"十四五"开局之年将三项改革付诸实施对2035年乃至2050年实现医保制度可持续性和构建多层次医保制度体系具有战略意义。文章从执行待遇清单制度需注意的问题、医保缴费比例和公式的调整政策和策略、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的约束条件及法律修订等方面,对"十四五"期间三项改革任务的具体实现路径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证券导刊》2012,(19):8-8
医保缴费应向“即投即保、不投不保”模式转型。制度转型是一劳永逸的,否则,讨论缴费年限的长短,将永远也没有最优答案。据报道,日前深圳市“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的资格条件从累计缴费年满15年提高到25年”的“新规”,引起普遍关注。  相似文献   

15.
2016年初有政府官员提出要建立合理分担、可持续的医保筹资机制,合理强化医保个人缴费责任,研究实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部分社会保障学者在微信平台上进行了"退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是否缓解医疗基金支付压力的良方"专题讨论。讨论从退休人员缴纳医保费问题的可行性开始,逐渐深入到医疗控费、公立医院改革、政府角色定位和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领域重难点问题。  相似文献   

16.
《中国社会保障》2011,(5):40-40
3月29日,江西省人社厅下发了《江西省省本级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办法》规定,7月1日起,南昌地区省直和中央驻省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未纳入属地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人员,将全部纳入省社保机构经办管理。参保职工达到法定年龄退休时,男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必须达到30年、女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必须达到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15年。  相似文献   

17.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关键是缴费年限的接续,现行制度并没有在这方面做出统一规定。如果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能有机衔接,必然影响职工退休后的医疗保险待遇。为此,我们应当尽快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这就意味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有了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缴费与待遇脱钩和按单基数缴费的原则是医保改革之初确立的。在两项原则下,我国医疗保险实践取得了很大进展。但经过几年的运行,这两项原则之下引发的一些冲突也随之显现……  相似文献   

20.
在我们收到的咨询信件中,不少老年朋友都十分关心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不少单位经办人员也很关心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问题。那么究竟退休人员要不要建立个人账户?如何建立其个人账户?而谁又来为退休人员缴费呢? 可以肯定的是,退休人员本人不缴费,经办机构也要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建立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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