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刑事和解制度对于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改变司法效率低下及司法资源短缺现状等具有司法程序和实体意义,为保障该制度在实践中得以落实并切实发挥作用,思考在基层探索形成一套调解机制,促进审查起诉阶段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  相似文献   

2.
郑修站 《商》2014,(11):210-210
当事人刑事和解,简而言之,就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与被害人通过自愿的方式协商后达成和解而解决刑事纠纷的一种司法模式。当事人刑事和解,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利于更好地落实刑事诉讼宽严相济政策,保障当事人正当权益。  相似文献   

3.
雷杨兰 《中国市场》2014,(30):158-159
新《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实施,公诉案件的刑事和解问题首次写入《刑事诉讼法》,刑事和解日益受到学界和实务界的重视,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项新的刑事司法和犯罪预防模式,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可以成功化解民间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本文就刑事和解法律规定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正确实施提出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4.
耿佳 《中国市场》2012,(31):122-123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而且对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选择,与一个社会的政治治理理念具有密切关系。为适应和谐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我们应该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分析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并提炼其中的先进理念,即和谐理念,促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研究,使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研究紧跟时代的步伐,大力指导和促进和谐社会的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5.
杜占华  郭娇玉 《消费导刊》2009,(21):144-144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将"宽严相济"落实到司法实践中,是司法工作人员必须思考的问题。本文首先明确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内涵,进而着重分析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不起诉裁量权的行使,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完善裁量不起诉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李庆萍 《消费导刊》2014,(7):214-214
修改后的刑诉法将刑事和解制度终于纳入其中,这标志着我国司法体系的逐渐成熟和完善。刑事和解制度是在西方恢复性司法理念影响下的新型调解制度,旨在调解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的矛盾,恢复社会关系。但作为新的制度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7.
张明 《致富时代》2016,(4):130-131
近几年以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已经得到了高度的重视,随着党和国家对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提倡、相关学术界对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深入研究以及社会对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广泛关注,使得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已经成为了法律界的热点话题。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司法传统的影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适用已经在立法空间上产生了不合理的挤占。在当下构建法制社会的过程中,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该在严格遵守法律的基础上,坚持以政策为导向。因此,本文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法律适用展开了分析与讨论,仅供业内人士的参考。  相似文献   

8.
李静 《致富时代》2011,(3):201-201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时下刑事司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话题,加之司法资源紧缺和刑罚效果的弊端,如何发挥好不起诉制度应有的价值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该文以各国的刑事不起诉制度为基础,从制度和实践上进行比较分析,对不起诉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通过对国外刑事不起诉制度的比较研究完善我国的不起诉制度,这不仅有利于在公诉环节贯彻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也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徐尉 《商》2012,(10):130-130
刑事和解制度起源、发展于民主法治较为完善的西方国家。我国自介绍、引进刑事和解理念之时起,学术界、司法界就从未中断过对这样一个新型刑事司法制度的探讨和争论,刑事和解制度到底是"严宽相济"还是"司法不公",学术观点存在这巨大分歧、司法实践亦存在截然异议,这样的分歧与异议在一定程度上既影响了我国刑事司法体系对于刑事和解制度的选择,也阻碍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的建议、完善。本文作者尝试以罗尔斯正义论为视角来分析和论证刑事和解制度的合理性,以求教大方。  相似文献   

10.
法治现代化一直是我们追逐的目标,酒驾入刑至今已经10余载,仍然存在优化空间。文章采用文献研究、案例分析、线上调研、数据整理分析等方法,尝试匹配刑事政策宽严相济的精神与“酒驾”处置的一致性,发现处置酒驾的裁量空间,依然有可优化之处。酒驾的处置应根据实际情况酌定处理,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充分落实相关精神,优化配置司法资源,节约执法、司法成本,缓解司法、执法压力,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使执法、司法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促进法治现代化的步伐,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11.
白玉春 《消费导刊》2009,(21):146-146
本文从监所检察工作如何改变执法观念入手,剖析铁路监所检察工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存在的问题,阐述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如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监所检察工作中真正体现宽严相济。  相似文献   

12.
刑事和解的现状、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齐晓玉  夏苗 《华商》2008,(16):57-58
刑事和解制度适应了刑事被害人地位提升、利益保障的要求,同时助推了刑事诉讼法和实体法乃至刑事政策的适度调整。刑事和解在我国面临着理念、制度和现实的种种冲突和困境。构建刑事和解制度应建立在理性反思的基础上,同时在理念、进路和具体措施做出适合我国现状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13.
刘丽敬 《现代商业》2011,(3):285+284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解决刑事纠纷的一种新型司法模式,对于保护被害人的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刑事和解还注重对加害人回归社会的关注,注重对被害人和加害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修复。刑事和解之所以能够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在我国也具有构建的可行性,是因为其具有合理的理论基础及丰富的内在价值。  相似文献   

14.
新刑诉法以专章确立了刑事和解制度,但该制度仅适用范围只限于轻微刑事案件.本文从刑事和解制度的现有规定、立法本旨、社会价值等方面入手,分析刑事和解是制度适用于重罪刑事案件的利弊,从司法实务的角度,给予建设性的评价和建议.  相似文献   

15.
李梦  张明宇 《消费导刊》2009,(14):135-136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我国现阶段强调实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这是我国对实行20多年的"严打"政策的反思和纠正,是刑事政策的新发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刑事政策的重大调整,对减少和预防刑事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质,是对刑事犯罪区别对待,既要有力地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又要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6.
冯艳丽 《消费导刊》2014,(10):238-238
轻刑化在整个刑事法治的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理念指导作用,使我国刑法的发展逐步走上了尊重与保障人权的人道主义道路,而刑法的谦抑性的精神与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轻刑化的实现提供了理论基础。结合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可以从转变重刑观念、限制死刑、扩大罚金刑、社区矫正等方面来实现轻刑化,促进中国法治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17.
所谓恢复性司法,是以保护被害人的利益为核心,注重发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在解决刑事矛盾中的能动作用,通过沟通谅解,化解矛盾,最终达到以被害人得到物质、精神补偿,犯罪嫌疑人重新融人社会,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以恢复为目的的一种司法模式。重视探索和实践好恢复性司法模式,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很重要和很有意义的工作。  相似文献   

18.
陈文 《中国电子商务》2013,(23):250-250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流动人口迅速增多,近年来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持续增多,特别是近两年呈现高发态势。如何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加强预防、教育、感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已是当前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虽然我国法律已对未成年人犯罪做了特别规定,但是由于配套机制的缺失,相关职能部门的认识不到位,导致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难以解决的现实问题。如何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刻不容缓的摆在了我们每一位司法工作者的面前。  相似文献   

19.
在司法领域对于一般矛盾、冲突的解决,经常会运用刑事和解制度的相关准则。从实际效果来看,通过合理的使用刑事和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法律案件的处理效率,并且对于受害人的利益保护,也更加及时有效。在我国建设法制社会的今天,刑事和解制度的功能与价值有着非常大的发展空间,基于此,在研究过程中,重点对上述问题进行解析,并通过相关的实例进行论证,并对司法部门在刑事和解案件中所采取的有效措施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20.
孙贵萍 《商》2014,(29):197-197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刑事纠纷解决机制,作为一种新生的制度成为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关注点。尤其是它能否在死刑中适用,怎么适用,争议颇多。死刑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适用刑事和解。文章论述死刑案件中刑事和解适用的价值,进而确定适用的两个标准:一是感情条件,主要看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大小以及社会危险性大小,二是客体条件,衡量行为人侵犯的客体利益。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去思考,对死刑和解的适用设置了条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