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80 毫秒
1.
公用企业和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如何规范公用企业和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实践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国家工商局公平交易局日前在浙江杭州召开部分省市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工作座谈会,交流了各地开展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监督检查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重点解决了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那么"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  相似文献   

2.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1.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实施限制竞争行为的,由省级或设区的市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在实际执法中,有行政处罚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授权公用企业所在行政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涉嫌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调查,由有行政处罚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认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2.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提供的商品时,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实施限制竞争行为的公用企业或…  相似文献   

3.
为进一步规范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上半年,浙江省工商局历时两个多月,采取实地走访的形式,深入杭州、宁波、绍兴、湖州等10多个城市(县、区),就供电、供水、电话、烟草等行业限制竞争行为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从本次调研情况看,近期各行业表现出来的限制竞争行为与以往相比,违法行为日益复杂多样,隐蔽性更强,查处难度更大。一、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行为的特点1.限制竞争行为紧紧依附于其自然垄断地位。消费者对垄断行业为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不可或缺和不可选择性是使得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强制…  相似文献   

4.
我们是怎样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辽宁丹东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公用企业作为国家基础产业,在社会服务领域起到支柱作用。然而,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一些公用企业却凭借独占优势地位,限制市场公平竞争,侵犯了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损害了...  相似文献   

5.
为有效制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贯彻实施,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大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力度,依法制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296件,立案查处公用企业138户,同时帮助365户公用企业建章立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专项整治做好"面"的工作,确保职能到位《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我省每年都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年年有计划,年年有侧重,年年有总结,年年有各地市县的好经验推广,形成了常抓不懈、良性循环的有力态势。如绥化地区,从行署到市县工商局都成立了…  相似文献   

6.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以下简称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由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的监督检查部门负责查处。据此,县级工商局和地区工商局均无权管辖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案件。当初如此立法,是因为“公用企业的社会地位特殊,对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难度较大,需要省级或设区的市的监督检查部门进行查处”。但实际上,这种管辖体制已不利于查处限制竞争行为,授权县级工商局管辖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案件已成必然。一方面,目前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存在大量的限制竞争行为,如邮电、金融…  相似文献   

7.
2001年,我们福建龙岩市工商局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契机,组织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对垄断和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开展有重点、有步骤的专项整治,突破了一批铁路、交通、保险、电力、供水、有线电视台等行业限制竞争行为的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办案件16起,其中已结案13起,调查终结3起,罚没金额80多万元,有效地遏制了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一、先取证据,争取主动我们在查办案件之前先在排查上花力气、下功夫。在查处漳平火车站限制竞争行为一案时,漳平市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前后花45天时间进行外围调查走访,掌握该站限…  相似文献   

8.
积极探索采取措施开拓工商行政管理新领域公平交易局反垄断处《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贯彻落实,其中在制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公用企业主要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邮电通信等领域,这些行业均与群众...  相似文献   

9.
在1999年和2000年四川省集中开展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整治和反行政性壁垒专项执法行动中,全省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案件91件,罚没金额596.47万元。  相似文献   

10.
最近国家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组织力量先后对新疆、广西、江苏的反行政性壁垒专项整治和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工作进行了检查。总的讲 ,三省、区对反行政性壁垒专项整治和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都给予了高度重视 ,反行政壁垒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工作有了进一步的深入。一、整治工作基本情况国家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关于开展反行政性壁垒专项整治和继续做好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字[2000]第14号 )下发后 ,三省、区工商局高度重视 ,行动迅速 ,认真执行文件精神 ,结合本地…  相似文献   

11.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对公用企业和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制。本文将深入探讨此类行为的判定。一、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重要特征之一:滥用独占地位所谓“独占”,是指在特定市场范围内,一个或极少数几个经营者取得了绝对优势地位而排除了竞争。经营者独占地位的形成,一是,源于自由市场竞争所产生的高度集中。二是,源于国家控制。即国家对事关国计民生的特殊行业、特殊商品的特别控制,授权特别企业进行独占经营。在国外,一般有公用事业、农业、体育业、银行业、保险业等。在我国,《反不正当竞…  相似文献   

12.
工商公字犤2003犦第80号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对卷烟零售协会实施限制竞争行为如何认定的请示》(川工商办犤2003犦5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于其规定的所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单位的文件规定不得与其相抵触,妨碍公平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禁止公用企业和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对第六条规定的限制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作了例式规定,凡是构成这些限制竞争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烟草公司属于《反不正当竞…  相似文献   

13.
从近期各地调查来看,公用企业滥用优势地位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仍有发生,有些行为甚至具有普发性,但限定交易的行为方式不断翻新。各地执法部门应予足够重视。  相似文献   

14.
《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近六年来,我省投入了大批人力、物力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的案件,仅1998年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专项检查期间,各地就制止、查处了30多起限制竞争案件。一、领导重视,制度保障江苏是我国市场经济发育较早的省份之一,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公用企业限制竟争的现象越来越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严重阻力之一。对此,我省各级领导十分重视,1994年,《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伊始,省人大常委会便将该法的执法情况列人当年执法检查重点之一,其中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用企业利用独占优势,限制竟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  相似文献   

15.
根据公平交易执法工作重点和局领导指示,去年国家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组织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开展了一次有重点、有步骤的专项整治。11个试点省市共立案查处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案件420件,结案244件,罚没金额1289.4万元。一些地方还查处了百万元以上的案件。整治工作有效遏制了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初步规范了公用企业的经营行为,保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一、整治中的主要做法去年初公平交易局向全系统部署了整治任务,明确了查处重点…  相似文献   

16.
反行政性壁垒 ,制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之一。行政壁垒和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特点决定其危害面广 ,查处难度大。很多地方行政执法部门视此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禁区” ,不敢、不愿涉足。国家工商局不时以“答复”的形式对限制竞争行为的认定和法律适用作行政解释 ,使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案件时 ,依据更加具体、明确 ,有操作性。第三季度集中时间 ,集中人力开展专项整治 ,是国家工商局的工作部署。本专题特邀国家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的同志从法…  相似文献   

17.
2000年至今,我局深入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对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行为的有效监管,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立案查处公用企业、其  相似文献   

18.
第一条 为制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用企业,是指涉及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经营者。  相似文献   

19.
工商公字犤2001犦第211号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保险公司借助学校强制学生缴纳保险费是否构成限制竞争行为的请示》(内工商办字犤2001犦8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自身优势地位或借助他人的优势地位强制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保险公司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保险公司借助学校的特殊地位,强制推销保险的行为,排挤了其…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0号《关于禁止公有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已经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九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能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局长刘敏学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