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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因劳动权利和义务发生的争议.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有设置在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三机构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或调解、或仲裁、或诉讼.我国劳动争议中的调解制度主要有三部分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法院处理劳动争议中的调解.<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4条规定着重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第6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27条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可见调解在劳动争议的处理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之所以重要原因如下:  相似文献   

2.
今年是《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之年。可以预见,随着三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劳动争议将大幅度增加,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必须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继续加强劳动争议仲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劳动仲裁工作新机制,不断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  相似文献   

3.
今年是《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之年。可以预见,随着三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劳动争议将大幅度增加,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必须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继续加强劳动争议仲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劳动仲裁工作新机制,不断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  相似文献   

4.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处理采取“一调一裁两审”的单轨体制,即劳动争议发生后首先由当事人向本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品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只有当劳动争议伸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时,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笔者认为此种体制存在如下问题:  相似文献   

5.
近几年来,因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而引发的工伤补偿争议案频发,已成为劳动争议中数量最多、及时处理最难的案件。究其原因,主要是现行处理劳动争议途径不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职能虚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使具体经办人陷入难以操作的尴尬境地。未经仲裁机构的调解是否有法律效力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工伤补偿争议绝大多数发生在未参保的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后,除了通过劳动仲裁调解或裁决外,一般还借助三种途径处理,而对这三种未经劳动仲裁调解或裁决达成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引起的争议颇多。一是企业自行调解。按…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是“先裁后审”模式,即在发生劳动争议后,未能和解,并且当事人不愿申请基层调解机构调解或基层调解机构调解不成的,须先经劳动仲裁机构仲裁,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无须当事人事先达成仲裁协议,一方申请即可启动仲裁程序,另一方则被动强制地参加仲裁。  相似文献   

7.
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是用人单位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和人民法院审判,即"一调一裁两审"的单轨制,采用这样一种体制的认识基础是从当时劳动争议纠纷不多、劳动仲裁机构尚不健全、仲裁人员素质不高等实际情况出发,防止和避免因仲裁失误给当事人权益造成损害,通过仲裁使大部分争议得到解决,人民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是1987年伴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而恢复的,1987年国务院《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处理的体制为"一调一裁两审"制。这一体制可以概括为自愿选择企业调解,必经地方劳动仲裁,最终地方司  相似文献   

9.
在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我国的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不同类型的劳动争议大量产生,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我国处理劳动争议一般采用和解、调解(包括诉中调解和诉外调解)、仲裁、审判等多种形式,历经调解、仲裁和诉讼三道程序。实践中,大量劳动争议案件未经基层调解(企业内调解),直接进入劳动仲裁程序,部分案件进入了一裁两审程序。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巨大,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法院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一宗普通的劳动争议案件,经过一…  相似文献   

10.
自从1987年恢复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以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法律定位问题一直是一个非常有争议的话题。《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法》都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盼望已久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没有对此问题进行界定,这给大家留下了许多想象的空间和争论的话题。  相似文献   

1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之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通过的第三部关于劳动方面的法律,由此,我国劳动法律制度进入一个新阶段。《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主要有以下新亮点。  相似文献   

12.
各地动态     
《中国劳动保障》2008,(5):49-51
<正>宁夏五项措施保实施为抓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贯彻实施,宁夏劳动保障厅近日印发文件作出专门安排,并召开了视频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培训,加大宣传力度;二要准确把握法律新规定,迎接新法对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和仲裁员队伍素质的考验;三要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确保现行政策、制度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衔接,确保劳动争议案件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四要加强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五要加强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1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了各基层调解组织的法律地位和职责,但怎样发挥各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是当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个新的重要课题。淄博市将"推进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网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打造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乡镇、街道(区域性)调解组织、劳动仲裁机构调解全方位广覆盖的"大调解"工作新格局,劳动争议调解结案率明显提高。  相似文献   

14.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之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通过的第三部关于劳动方面的法律,由此,我国劳动法律制度进入一个新阶段。《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主要有以下新亮点。  相似文献   

15.
为了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依法行使仲裁权利,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快立案、快办案、快结案,体现公平、效率,切实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制定了《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实施便民劳动仲裁意见》。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在案前调解、立案、审理和仲裁文书的制作与送达等全过程中实施19条便民措施,为劳动争议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的仲裁便利和知情权,体现了劳动仲裁的人文关怀。一是便于劳动者准确理解掌握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规定,正确行使仲裁权利。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的处理体制为“协商—调解—仲裁…  相似文献   

16.
《中国劳动保障》2012,(4):58-6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认真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重要任务,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能力,及时有效化解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锵仲裁事业科学发展,现就切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因劳动权利和义务发生的争议。我国劳动争议中的调解制度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法院诉讼中的调解。《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四条强调: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着重调解的原则。第六条规定:  相似文献   

18.
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和实施,人们的维权意识普遍提升,各地劳动争议案件呈现上升趋势。合理运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解决纠纷,既符合法律的宗旨,也有利于劳动争议的公正及时化解,更好地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19.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程序的时限和当事人参加仲裁活动程序的时限是紧密相连的,两者均影响到劳动争议的及时解决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尤其是有关仲裁时限的法律后果的特别规定,对案件的处理影响重大,甚至起决定性作用。为了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者均应严格遵守有关时限规定,既要熟悉有明确期限的仲裁时限规定,又要弄清没有明确期限的仲裁时限规定,明白逾期的法律后果。本文即是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下称《办案规则》)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时限规定进行了梳理和归纳,以期对读者有所指导。  相似文献   

20.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企业改革的深化,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大幅度增加,居高不下。在我国,按照《劳动法》和有关条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工会或全体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履行、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实行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处理程序。屈指算来,“一调一裁两审”体制已实施近20年.为解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争议,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同时,随着劳动关系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劳动争议处理难度不断加大,调解无法力、仲裁强制前置的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所暴露出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近期,很多从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人士来稿撰文,就如何充分发挥劳动争议制度的作用,改进现有机构和制度等方面的弊端,提出自己的看法。同时,对于已经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寄予厚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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