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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本市地方国营工业中的一些企业,开始试行“工资包干使用”办法。这对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加经济效益……等等方面,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由于工资包干使用以后,“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有利于企业挖掘潜力,增加生产,很受广大企业干部和工人群众的欢迎。关于实行工资包干使用以后的会计处理办法,已经市财政部门明确规定,其主要内容是三条: (1)在“专用基金”科目下设“工资包干基金”明细科目,核算包干工资的提取数和使用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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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正确使用“应付工资”科目孙华铨新会计制度规定:"应付工资"科目核算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这就明确告诉我们,凡是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性开支,不管资金来源是什么,也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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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的劳动报酬是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的。企业资产负债表中负债类项目“应付工资”的结余数额即工资总额结余 ,由工资基金和效益工资组成。对于这部分企业负债 ,企业职工是债权人 ,应参与管理并选择投资形式 ,达到避免风险 ,资产增值 ,切实维护好职工自身的正当权益。一、现行的工资管理办法体现了企业和职工的分配关系1 工资结余资金是应付未付企业职工的劳动报酬。工资总额是企业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 ,在所得税前列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职工作为劳动者 ,通过劳动付出获得报酬 ,企业以工资的形式支付给职工 ,这是生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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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开始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未予具体明确,容易误解。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设有“专用基金”科目。在“专用基金”下设“住房基金”明细科目,并注明“不包括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单位应设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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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年会计制度将“工资”科目改为“应付工资”科目,从资金占用方改为资金来源方,是一项较大的改革。由于“应付工资”科目月终有余额,与73年制度中规定的“工资”科目月终没有余额不同,引起一些同志的怀疑,有人称之为“闷葫芦”(见《上海会计》第6期)。最近《财务与会计》第6期发表的财政部会计制度司二处的问题解答,作了明确的说明。“应付工资”科目的贷方记本月实际发生的应计工资总额,也是应分配的工资数,其计算公式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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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刊今年第二期《自学辅导》第三章工资的核算倒数第2行“福利基金分配的帐务处理与工资分配相同”一句,对于自学者来说,往往会造成疏忽导致记帐错误。 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根据工资总额计提的职工福利基金,在提取分配计入产品成本时,应随同工资费用的分配分别记入“基本生产、辅助生产、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有关科目的借方,此项帐务处理与工资分配相同。但按医务及福利部门人员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与工资分配不一样,应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如果仍由职工福利基金列支,那么等于没有提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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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励基金主要来源于税后留利,也有从税前利润中提取,或从成本中列支的,还有由上级下拨的。按照现行规定,上述几种情况的会计处理各不相同,属于工资总额范围的奖金,必须由“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属于税前列支或成本开支的,或从企管费中列支,或从有关成本科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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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规定,“应付工资”帐户除了核算企业应付给中外职工的各种工资外,还包括应付中方职工的劳保、福利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各项补贴。但实际上,目前合营企业“应付工资”帐户的核算内容并不一致。本文就其内容、性质和部分问题提出一些初步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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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审计的基本程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破产清算过程是受理破产的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与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相互结合实施的过程。破产清算审计的具体步骤和方法如下。 第一步,转换科目。 财政部规定破产企业设置23个会计科目。其中,资产类科目11个: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款、材料、半成品、产成品、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债类科目9个:借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交款、应付债券;损益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3个:清算费用、土地转让收益、清算损益。笔者认为,破产企业结欠职工工资、医疗费、集资等,应与职工欠企业款项合并,单设“职工往来”科目核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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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付职工薪酬明细科目的汇算清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明确: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等,对于以上明细科目,实务中应关注以下几点:一是"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会计核算反映的是实发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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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资结算的核算问题上,新会计制度较旧会计制度有两个实质性的变化: 一、旧制度规定采用的,属资金运用性质的“工资”科目,被新制度规定采用的、属资金来源性质的“应付工资”科目所替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