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27 毫秒
1.
中国2001年加入WTO,同时在“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中正式承诺:中国有意成为GPA协定的参与方;并白加入WTO协议之日起成为GPA协议观察员,同时将尽快(以“两年内”为限)通过提交附录,开始加入该协议的谈判。2002年6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政府采购法》,开始了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的建设进程。  相似文献   

2.
我国在2001年加入WTO时做出了加入《政府采购协议》(以下简称GPA)的承诺,并于2007年12月向WTO秘书处提交了加入GPA的申请和初步出价,正式启动加入GPA的谈判。2009年以来,许多高层对话和会议都涉及政府采购,外方通过各种途径向我国施加了巨大的压力。对于GPA,我国存在多种争议,有人认为加入GPA将有利于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开展;也有人认为加入GPA将危及我国很多产业的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为了履行我国对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承诺,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12月28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代表我国政府,签署了中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申请书。当日,我国常驻WTO代表团将申请书和中国加入GPA初步出价清单递交给WTO秘书处,  相似文献   

4.
2010年6月24日,中美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研讨会在江苏省南京市成功举办。 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王瑛代表财政部致辞。她说,中国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还处于起步阶段。近几年来,中国政府为了适应加入GPA的需要,政府采购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  相似文献   

5.
《国有资产研究》2012,(10):34-34
(本刊讯)作为2012年中美政府采购合作的重要形式之一,由中国财政部和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联合举办的中美WTO《政府采购协议》(以下简称GPA)研讨会于2012年9月24日,在云南省昆明市成功举行。该研讨会主要是针对中国地方政府采购官员举办的,目的是让各地区进一步了解GPA规则,为各地区开展加入GPA研究提供技术支持,为中国加入GPA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6.
政府采购争议解决机制是保障政府采购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的重要程序设置。文章从WTO《政府采购协议》(GPA)有关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出发,详细解读了美国政府采购活动中给予利益相关方的各种救济权利,包括向采购机构提出异议、向政府责任办公室提出申诉、向联邦索赔法院提起诉讼等,对我国修订《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具有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7.
《政府采购协议》(th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Agreement,GPA)是WTO框架下的诸边协议之一,中国政府已经启动加入GPA的多轮谈判,深圳市无论是作为广东省实体下的重要城市还是作为直接开放的地方采购实体,必将进入政府采购协议范围之内。然而深圳市存在企业国际化竞争力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政府采购法律与GPA协议冲突以及政府采购人才队伍不满足国际化采购程序需求的问题。本文对此问题给出深圳与港澳台合作的具体策略:深圳应与港澳台加强在产业发展、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建设、专业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密切合作,最终形成深港澳台两岸四地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经济合作,建立起更有国际影响力的经济区域。  相似文献   

8.
本文关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以贸易自由化为代表的全球治理模式与民族国家经济主权之间的冲突与紧张关系。这一紧张关系在政府采购领域具体体现为,WTO下的《政府采购协议》秉承WTO贸易自由化的宗旨,推行政府采购市场的自由化,限制民族国家利用歧视性政府采购措施推动本国有利于发展的政策,导致GPA本身陷入发展困境。文章以理论实证研究为根基,集中探讨了其中关键的两个问题,对于我国GPA谈判的发展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9.
《国有资产研究》2011,(7):14-15
一、中国加入GPA谈判进程 中国于2007年底启动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加入GPA谈判,是继加入WTO后,中国在对外经贸领域开展的又一项重大谈判,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广泛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中,中国与GPA参加方的主要分歧在于对应适用《政府采购协议》的政府采购范围持不同的看法。国内政府采购理论界对于政府采购与公共采购是否有区别、公益性国有企业是否应纳入政府采购主体范围等问题也存在着广泛的争论。为此,有必要对我国政府采购范围界定的问题进行再思考。  相似文献   

11.
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措施,对国民经济产生着重大的影响和指导作用。在国际问政府采购活动中,原产地中的国货判定标准成为保护本国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一些国家在关于政府采购的立法中对政府采购国产货做了相应的规定。我国加入WTOGPA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就是在对外开放和保护民族产业之间达成平衡。文章以美国为典型代表,详细分析了美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中原产地判定标准的界定,为我国制定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2.
工程服务作为GPA中独立的一个附件,对于所有参加方来说都是最为重要的一个项目。为保护工程服务的政府采购,各参加方都设立了一定的市场准人制度。我国工程服务与GPA参加方的工程服务的市场准人制度有较大的差距。文章通过对比我国与GPA参加方的市场准入制度,为我国提出了可行的工程服务市场准人制度。  相似文献   

13.
《政府采购协议》(Government Procurement Agreement,GPA)目前有14个参加方,共41个国家和地区。一方面,参加方在加入GPA时一般采用国际通用的分类标准,另一方面,一些参加方针对国内政府采购管理特点建立了符合本国的分类标准。文章通过深入分析国际通用的《主要产品分类》(cPc)与欧盟的《通用采购词汇》(CPV)之间的关联和差异,为我国建立政府采购分类标准提供了参考建议。  相似文献   

14.
采用对比研究的方法分析了四个主要的政府工程采购国际规则,即WTO《政府采购协议》、联合国《采购示范法》、欧盟《采购指令》和世界银行《采购指南》。阐述了国际规则的原则与目标、适用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质疑救济等内容。从完善采购法律体系,明确的采购目标及原则,多样化的采购方法,完善的救济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工程采购体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我国正就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展开国际谈判。货物作为GPA谈判的重要对象之一,货物分类标准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通过对国际上目前已有的货物分类标准进行总结,深入挖掘货物分类标准与政府采购货物分类标准的关系,同时结合我国现有的政府采购分类标准,为我国建立政府采购货物分类标准提供了建议。  相似文献   

16.
随着谈判和签署自贸协定步伐的加快,中国的自由贸易区网络建设逐渐拉开序幕。与此同时,中国政府采购范围与规模不断扩大,采购模式与方式体系逐步完善。为推动政府采购市场开放,中国一方面努力加入WTO的《政府采购协定》(GPA),另一方面积极在商谈的自贸协定(FTA)中加入政府采购议题。但是,在这两个方面的开放进程中,均面临一些难题和制约因素。本文通过梳理和比较GPA主要参加方在次中央实体、国有企业等焦点领域的出价,以及其他国家已签署FTA中政府采购章节的条款内容,为自贸区战略下中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对等开放提供经验借鉴。中国应在科学评估、循序渐进、包容差异等原则下,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开展FTA政府采购议题的谈判,并设计兼具稳定性和灵活性的政府采购条款范本。  相似文献   

17.
政府采购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理论界研究的重点。但是对于政府采购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仍存有大量的疑问。目前,我国正在就加入GPA进行谈判。加入GPA意味着我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这对我国产业发展来说既是机遇也是问题。文章梳理了政府采购与产业发展的关系,力求从根本上明确政府采购产业政策功能,从而更有利于我国加入GPA后对本国产业的保护。  相似文献   

18.
文章分析了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对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基于我国在基础性信息安全领域的第一个国际标准——WAPI基础框架方法(虎符TePA)标准,系统分析了WAPI与政府采购的关系;WAPI对我国标准化建设的启示;标准是欧美企业的关键利益点;大力发展事实上的国际标准;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进行标准制定;有效利用特殊条款实现平稳过渡。  相似文献   

19.
文章从我国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出发,系统梳理了有关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的体系,并分别从法律体系、标准体系、管理体系、财政和金融管理体系以及市场体系对我国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进行分析总结。从我国加入GPA的实际需求出发,提出综合建议。  相似文献   

20.
目前我国正在开始申请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的谈判,由于我国《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立法上存在缺陷,研究修正并发展我国政府采购法律的调整范围是一项十分必要和紧迫的工作。本文对比政府采购国际法律制度,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的相关问题,并提出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的发展方向:从采购项目的角度出发,设定规范的主体和统一的门槛,制定明确的标准来衡量相应的采购项目是否应该纳入到我国《政府采购法》的调整范围之中,使之与我国《招投标法》内容保持一致性,并逐步与GPA、《示范法》等国际政府采购规则有效趋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