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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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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对改革试验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问题的研究表明,当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出让主体不合格、流转收益分配机制及开发利用投融机制不健全、流转规模偏小及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制约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流转。为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一步入市流转,要改革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问题,明晰集体土地权属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完善流转收益分配机制;畅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获取路径,壮大入市规模;缩减征地数量,坚持民生导向;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助推入市流转。  相似文献   

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价。研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可以为促进流转公平合理进行、保证农民权益提供相关借鉴。基于东北三省部分地区164个村的调查数据,采用统计分析和博弈理论Shapley值法,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流转收益进行分配,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都有各自的利益诉求,政府要求成为流转收益分配主体,集体和农民都认为自己应该成为流转收益的主要获得者,且不赞成政府参与流转收益的分配。通过统计分析和博弈论Shapley法计算后比较,得出政府、集体、农民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的比例分别为:25%~30%、50%~55%、15%~20%。根据以上研究结果,建议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中,政府应分享一部分流转收益;集体应成为流转收益的主要获得者;农民可以获取少量流转收益。  相似文献   

3.
自2015年我国进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以来,利益分配成为关注焦点。我国制定了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土地收益分配原则,但实践中各地分配做法大相径庭。本文通过对现实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典型案例的分析,认为分配实践中缺乏利益均衡的思想。要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的合理有效分配,有必要引入利益均衡的思想,在保障农民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构建统筹兼顾、利益均衡的收益分配机制。进而构建利益均衡分配的理论框架,提出我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收益利益均衡分配机制的实施路径,以期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收益的合理分配。  相似文献   

4.
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内涵界定、收益分配与使用、监管和市场建设等方面梳理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实践进展。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前提、内涵等根本性因素需明确和完善;流转收益分配关系亟待理清,政府参与分配的途径和标准需明确,集体与村民之间的收益分配及使用需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监管有待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相关政策设计有待完善,集体经济组织自我管理能力需加强;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尚处于建立阶段,市场体系不健全。建议:明确前提和内涵是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基本条件;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和使用制度是关键;加强利用管理和权益维护是有效保障;建立集体土地交易市场是有效载体。  相似文献   

5.
当前我国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中存在分配主体不明确,分配比例与方式混杂和监管缺失等问题,剖析原因从消除法律障碍,构建合理机制,完善配套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是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中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一项重要工作。而在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过程中,建立公平合理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文章采用理论研究法、博弈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全面分析“征地”和“入市”视角下土地增值收益的博弈过程,构建增值收益分配动态平衡的联动模型,设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均衡分配的核算方法,合理测算当地政府、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体取得土地增值收益的平衡点,并基于入市和征收均衡的增值收益绝对数、比例、贡献程度,对增值收益调剂金进行测算,科学明晰国家在入市土地增值收益中提取的比例,确保在征地和入市过程中,三个收益分配主体之间实现大体平衡的状态,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的均衡分配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随着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发展,集体建设用地大量进入市场,在集体内部、集体之间的流转日益活跃。为促进城乡土地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成都市大力推进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产权主体不明确,市场主体缺失;入市程序复杂,农民内部决策机制不健全;地价体系不完善,定价机制不科学;使用年限、用途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本文旨在剖析成都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为建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盘活农民资产、大幅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缓解当前城市建设用地不足的状况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广西北流市是全国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之一,在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通过大力开展确权登记颁证、灵活采用不同入市方式、大胆探索不同入市途径、创新公益项目用地保障方式、积极搭建入市交易平台等五个方面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方面,制定了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整治复垦费用、新增报批费用、土地增值收益平衡再分配金等4类调节金类型。北流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过程中存在内部收益差异、入市与征地收益差异、入市监管等问题,建议通过统筹平衡入市内部收益差异、逐步缩减土地征收规模、努力加强入市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入市体制机制。  相似文献   

9.
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与使用权流转收益分配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蒋炳镇 《南方农村》2012,28(11):9-17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让与的方式为有偿使用与使用权流转。土地收益分配是使用权让与制度的核心与关键机制。在土地收益产生与归属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建议按照“涨价归私”和集体所有权理论构建了土地收益的外部分配机制,同时按照集体成员权理论完善内部分配规则。  相似文献   

10.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收益分配关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是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初次流转和再次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收入与利得的总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存在三层分配关系。第一层分配关系是入市总收益在农民集体和政府间的分配关系,决定了农民集体的土地净收益;第二层分配关系是政府所获收益在各级政府和不同地区间的分配关系,关系到地区利益的平衡;第三层分配关系是农民集体的土地净收益在集体与成员、成员与  相似文献   

11.
正当前,探索如何创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推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建立,是理论界和业务部门共同关注的问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主要模式总体上看,主要有4种模式:广东顺德模式。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明确集体内部成员的收益分配,集体土地所有者出让、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土地收益纳入农村集体财产统一管理,其中50%以上存入银行专户,专款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相似文献   

12.
辽宁省海城市作为试点之一,其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主要做法有:按照相关规定及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了入市主体、程序及范围,构建了制度框架体系,进行了入市差别化的探索,完善了收益分配方式等。针对目前存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明确、缺乏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抵押贷款等其他权利难以实现等问题,建议:(1)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主体与客体;(2)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价格体系;(3)进一步完善入市收益分配机制;(4)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监管。  相似文献   

13.
从上海市H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实践看,阻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进一步发展的原因主要有: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不清、流转收益分配不合理、集体组织税收负担过重等.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就要以明确农民集体产权为前提,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解决目前农村集体组织面临的问题,从而提高我国农民的财产性收益,为农民建立长效收益机制.  相似文献   

14.
<正>国家实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首次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不动产产权地位。这对于理顺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健全与完善、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部分,鉴于目前影响和制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的因素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因此在不动产登记实施过程中,应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进行专门研究,针对现实问题提出  相似文献   

15.
正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的分配,是"三块地"改革试点中的重要问题。而摸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运行中收益分配状况,科学回答"谁来分、分什么、怎么分"的问题,对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经验具有重要意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困境入市主体认定难。按照改革试点精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主体可以是代表其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也可以是农村集体委托授权  相似文献   

16.
通过对河北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典型村庄的调查和分析,发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流转随意性较强、流转价格偏低、农民认知度低、收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并对其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最后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流转程序、完善流转收益分配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及其收益分配制度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7.
研究目的:分析当前农村宅基地流转的现实约束,通过构建集体建设用地住宅用途入市的市场交易和收益分配机制,赋能宅基地制度改革。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研究结果:允许闲置宅基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路径。目前受到宅基地流转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用途的限制,试点地区的改革探索整体上是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延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闲置宅基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从商业和工业用途拓展到住宅用途入市,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公开交易,城乡居民均可成为使用权主体,入市收益缴纳相关税费后由农民和集体共同分享。研究结论: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城乡住宅用地具有平等的财产权能,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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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票"收益如何分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地票"收益现状与问题 流转收益分配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的核心问题,只有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才能达到规范土地流转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目的.重庆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实践中大胆创新,提出了"地票"交易流转模式,但这一新模式尚处于初期阶段,还没有形成科学、有序的收益分配机制,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相似文献   

19.
<正>作为全国15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之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按照明确入市规模、优化项目布局、创新构建入市主体、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和健全政策机制配套的工作思路,并依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具体实施了土地入市,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截至2016年底,郫都区已完成25宗农村集体建设用  相似文献   

20.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形成及其分配研究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下载免费PDF全文
研究目的:探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形成的可行途径和收益分配基本规则,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参考。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和实证分析法。研究结果:政府直接参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做法,不仅无助于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的规范,还容易造成职能错位和腐败滋生。研究结论:政府的基本职责在于制定规则并监督执行,流转收益的形成和分配应尽量采取市场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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