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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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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易费用理论揭示,制度变迁的动力在于节约交易费用。用交易费用解析金融监管制度,可以发现,金融监管制度改变了金融交易行为集,降低了金融交易费用,促进了金融交易规模扩大。我国1977年以前"大一统"的金融体制下,设立金融监管不能降低交易费用,因而,没有金融监管是合理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监管从集中到分业监管的变迁,节约了金融交易费用,促进了金融业的繁荣发展。未来我国的分业金融监管将逐步走向统一监管,但是,现阶段选择协调监管更有效。  相似文献   

2.
交易费用理论揭示,制度变迁的动力在于节约交易费用。用交易费用解析金融监管制度,可以发现,金融监管制度改变了金融交易行为集,降低了金融交易费用,促进了金融交易规模扩大。我国1977年以前“大一统”的金融体制下,设立金融监管不能降低交易费用,因而,没有金融监管是合理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监管从集中到分业监管的变迁,节约了金融交易费用,促进了金融业的繁荣发展。未来我国的分业金融监管将逐步走向统一监管,但是,现阶段选择协调监管更有效。  相似文献   

3.
在美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发展轨迹中 ,美国实行的是不同的金融监管制度 ,它是由该国不同时期的经济、政治、社会等因素的变化来决定的 ,监管制度的利与弊并不在于分业或混业 ,而在于这种制度能否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可以借鉴美国金融监管制度变迁中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 ,顺应世界混业经营的大趋势 ,利用我们自身的优势 ,现阶段为我国由分业转向混业进行过渡性、前瞻性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制度安排下,尽快建立监管协调合作机制已是各方共识。本文试图从建立监管协调机制的必要性、协调机制的设计方案以及地方政府是否应纳入地方金融监管协调工作机制框架等方面来探讨建立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5.
金融监管体制是一国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分业监管和统一监管两大类别。我国现存的单层多头型监管体制存在着监管重复、监管空缺、资源配置低效、监管协调能力低下等问题。为实现金融监管制度目标,提高监管效率,应把握金融业综合化、集团化的发展机遇,准确判定制度变革的时机及注意事项,适时建立统一监管体制。  相似文献   

6.
当前全球金融运行格局的变化使得各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正由机构性分业监管向功能性统一监管过渡,建立了介于两者之间的混合监管体系。加入WTO后的金融开放将使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受到国内市场化金融改革和国际金融运行的双重影响。鉴于此,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应由机构性分业监管向功能性综合监管发展。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是多元化分业监管体制,这是与我国现阶段金融业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体制相对应的.加入WTO后,随着我国金融业经营管理体制的变化,现行银行业、证券业与保险业分业监管体制的缺陷会日益明显的暴露出来.对此,我们必须根据入世后中国金融业经营管理体制的变化,相应地改革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  相似文献   

8.
近些年来,混业经营已成为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其中,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混业经营正在加速推进混业监管的进程。而中国金融监管制度停留在分业监管的阶段,不利于金融市场的趋良性发展。可见,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已经迫在眉睫。金融市场的混业经营将倒逼金融混业监管,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将更加需要混业监管。文章首先纵观国外金融监管改革路径并进行对比分析;接着构建金融监管演进的数学模型进行推理,得出金融监管改革不仅是金融混业经营发展所推动的结果,而且是金融监管制度演进的必然选择;混业监管对于金融监管主体和金融经营者而言,是一种"双赢"策略。在此基础上,提出建立金融监管磋商会议制度构想。最后在构建系统性金融监管体系、分层次推进混业监管改革、坚持以市场的运行为导向以及形成综合性风险控制体系等方面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9.
为应对金融业快速发展,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与有效性,欧盟国家普遍进行了金融监管结构改革,形成了结构明晰、分工明确、协调合作、适应金融业发展的新型监管结构。从目前的情况看,欧盟的金融监管框架实际上有两个层次上的含义,即成员国一级的金融监管和联盟一级的金融监管。我国现行的分业监管模式所蕴含的问题日益显现,如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并存、三大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性不足、金融创新的发展受到抑制等。借鉴欧盟金融监管的改革经验,我们得到以下启示:实施混业监管还是分业监管要依据一国金融发展的实际水平来决定;同时,我国应加快金融法制建设,并使监管规定尽量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  相似文献   

10.
陈庆华  陈京坤 《新智慧》2004,(1B):52-52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1998年,为了防范金融风险,我国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形成了由中国人民银行(现在是分出来的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别对银行、证券、保险行业进行分业监管的体系。而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不断变革  相似文献   

11.
十多年来发生的历次重大金融危机表明,监管受到较严重的干预、监管当局独立性缺乏等一直是影响金融危机深度、规模的重要因素之一。巴塞尔有效监管核心原则指出,独立性是有效监管的关键性特征之一。本文试从金融监管机构独立性的缘由出发,以银监会为例分析监管机构独立性现状,找出不足,并提出保证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独立性的政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12.
对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融监管是经济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它以保障金融体系运行安全和效率,依法维护金融市场公开、公平、有序竞争,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为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监管将遇到更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应当继续完善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以达到防范和化解各种金融风险,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金融监管又上一个新台阶,但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设任重道远。为适应入世后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我们应建立监管主体的学习体系、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有效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科学的金融监管信息体系、高效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金融监管的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补充体系。  相似文献   

14.
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完善要求优化和创新财政监督模式。目前,我国财政监督体系仍然存在系统性欠缺、权威性有限、规范性不够、约束力较弱等问题。改革财政监督模式必须在公共财政的制度框架内明晰委托人(公众)和代理人(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理清各个监督主体之间权利边界。  相似文献   

15.
地方金融监管是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热点问题。本文从地方金融监管的理论依据与实践变迁、形势变化与现状问题、改革路径与政策建议等方面展开了研究。研究发现,地方金融监管从基础逻辑、国际经验与制度变迁的角度上应该回归“监管”理性;由于地方金融监管面临金融科技新挑战、新兴金融新风险、监管调整新格局与风险处置新任务,存在监管法治建设滞后、监管基础设施落后、监管理念工具陈旧以及监管分权协同不足等问题,须从金融与实体、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监管与创新四大关系和制度、技术、组织、方法、协同五个层面重新明确地方金融监管改革的方向与路径。因此,应遵循地方金融发展规律与监管改革方向路径,加快地方金融监管法治进程、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基础设施、转变地方金融监管理念方式与建立地方金融监管协同机制。  相似文献   

16.
金融科技利用技术手段向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它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但同时也使服务方式更加虚拟、业务边界逐渐模糊,给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和挑战。从目前国外对金融科技的监管实践来看,金融科技的监管适用于基于原则的监管,对同样风险或功能的业务适用于相同的监管规定,要坚持技术中性的监管原则,明确法律监管范围。同时,也要借鉴创新枢纽和监管沙盒等监管工具,以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率,服务金融机构的监管需求。  相似文献   

17.
本文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和陕西省保监局《陕西省保险公司分类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选择在陕财产保险公司二级机构2010年相关数据,运用层次分析数学模型对相关指标进行分析和评价,与陕西保监局的《陕西省保险公司分类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分析结果进行对比,以达到对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支机构监管分类方法的有效性和科学性,积极探索对其分类的新方法和新思路,为财产保险公司二级机构分类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科学的方法依据和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18.
1998年以来,随着人民银行对财政性存款缴存的监管逐渐放松,金融机构出现了习惯性的逃避缴存等现象,基层人民银行在实施财政性存款缴存管理时遇到了范围难界定、职责未明确、处罚难实施、手段弱化等诸多问题。为此,要解决上述问题,则需要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界定缴存的范围,从法律层面明确其管理职责,并且规范处罚依据。  相似文献   

19.
目前我国信托产品风险主要体现在受托人的道德风险、风险传染、政策法律风险、受托人风险管理技术低等方面。应按照激励相容、效率和竞争的监管原则,改进监管和协调监管。具体措施是:改变监管费用收取办法;建立符合信托业务规律和法律特征的监管标准,分类监管;建立金融稳定与金融风险之间的定性和量化指标;建立配套监管的基础设施,使各方激励相容;等等。  相似文献   

20.
公共财政是基于正当性原因对纳税人私有财产权的“剥夺”,是纳税人的一种权力“让渡”,公共财政收支要符合“公共利益”的需求。公共财政监督的宪政保障体现为宪政价值的内化,以及宪法对纳税人监督权的确认和对政府权力的约束。我国宪政保障是公共财政监督制度的核心内容,现行宪法已经从法治环境、权力约束与监督、纳税人权利保护等方面为公共财政监督制度提供了充实的保障,但囿于理念与运行机制的脱节,我国公共财政监督的完政保障还有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应巩固公共财政宪政价值,分层次完善宪法保障公共财政监督的内容,多元化公共财政监督宪法保障的方式,不断强化我国公共财政监督的宪政保障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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