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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从划拨土地使用权相关立法中存在的几个矛盾谈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划拨土地使用权在相关立法上存在的矛盾矛盾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产生矛盾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时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补交或以抵押所得的借款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否则不能抵押。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在此对于土地使用权并没有区分是划拨取得还是出让取得的,这样就可以理解为只要有合法的房屋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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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门处罚合法法制部门无权撤销首先,县国土局对县建筑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合法有效。从案情介绍中可以看出,此宗地是由划拨方式取得的使用权,然后连同建筑物一并出租,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4、45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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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土地使用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地方性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虽然作了一些规定,但有的问题还是空白。我们在收回土地使用权时,要对主体、程序、法律依据等方面认真进行分析,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五)两项以及《土地管理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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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该条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市场交易,但这种交易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否则,就属非法转让土地。对转让土地的行为进行定性时要注意,不能简单地因受让方没进行土地变更登记就定性为非法转让土地,也不能因受让方占有使用受让土地的事实存在就对其按非法占用土地定性处罚。合法转让与非法转让的区分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而言,使用权人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较为完整的权能,除《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按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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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类型与取得方式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岳晓武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5,22(1):45-49
根据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与土地所有权相分离,国家可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与此相对应,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承租土地使用权和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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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刍议谭静土地使用权抵押是随着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而出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32条明文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从而确认了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物权,在出让年限内可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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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分为划拨和出让两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权利行使方面是不同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拥有不完全的使用权,对自己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行使处分权。但在土地管理实践中,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也时常发生,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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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后,出让、租赁等有偿供地的比重逐步提高,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沉淀下来的大量划拨土地的流转问题成为土地管理工作的难点。目前,由于房屋租赁带来的划拨土地出租的情况大量涌现,如何规范管理成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突出问题。那么,划拨土地作为比较特殊的土地使用权,对其出租行为存在哪些法律约束,不同情况应如何处理?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特征有权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目前,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有关规定主要见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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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这个于2003年4月18日施行的司法解释,旨在解决破产企业划拨土地的破产清算和抵押处分的问题.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是因为在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中出现了有偿的出让和无偿的划拨两种形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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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土地资产管理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作为国家法定的三种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方式,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可以相互取代吗?“取消出让,全面推行年租制”的说法可取吗?按照法律规定,各地市、县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供应国有土地时,凡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应当一律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供应。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这三种国家法定的土地有偿使用方式,各有其特点: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位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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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理论界对此颇有争议。本文试从以下六个方面,结合行政合同、民事合同的一般理论和实践,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加以分析。合同目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条例的立法目的是“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因此,作为该条例的主要内容之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应体现这一立法目的。从土地开发与合理利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条件和要求等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看,也体现了上述立法目的。土地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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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旅游用地的概念,最早出现于1990年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其中明确指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40年。在《土地管理法》中,建设用地也涵盖了旅游用地。2002年,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又特别明确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尽管在我国现行法律和规定中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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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土地资产价值日益凸现,在城镇建设、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财政增收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管好、用好国有土地资产,既是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也是确保财政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但据对湖南省安化县的调查,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相当严重,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漏洞在哪儿隐形交易不择手段。《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文规定,国有土地交易要通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并履行相关义务后采取合法的途径进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