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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当前土地资产管理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作为国家法定的三种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方式,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可以相互取代吗?“取消出让,全面推行年租制”的说法可取吗?按照法律规定,各地市、县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供应国有土地时,凡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应当一律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供应。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这三种国家法定的土地有偿使用方式,各有其特点: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位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  相似文献   

2.
<正>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在法律上,最早的相关规定是199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之后,1995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都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和续期作了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规定的主要内容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期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教育和文化等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3.
钟澄 《中国土地》2012,(6):25-27
国有土地租赁制度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补充,最初应用于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的处置.1999年1月1日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国有土地租赁为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之一,首次从法规层面明确了国家可以出租方式向用地者有偿提供土地,补充和完善了原来单一的有偿出让方式.  相似文献   

4.
正上世纪80年代末,深圳和上海开启了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先河。1988年的宪法修正案明确,在坚持城市土地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允许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随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我国基本确立和逐步完善了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制度。作为国有土地出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出让期限以及到期处置问题备受关注。尽管相应法律法规明确了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  相似文献   

5.
出让年限20至35年最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出让年限20至35年最佳吴来喜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相似文献   

6.
<正>旅游用地的概念,最早出现于1990年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其中明确指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40年。在《土地管理法》中,建设用地也涵盖了旅游用地。2002年,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又特别明确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尽管在我国现行法律和规定中都  相似文献   

7.
1990年国务院出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此后,这个制度又从出让方式上经历了从协议到招拍挂公开出让的历程。但伴随着房价的屡屡攀升,买房人说房价年年涨,卖房人  相似文献   

8.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这一规定,对抑制乱占滥用耕地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该条规定与土地出让金等混为一体,概念模糊,造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流失严重。因此,有必要对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进行修改,从法律制度上堵塞新增建设用地土地…  相似文献   

9.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中土地有偿使用的三种基本形式之一。但理论界和社会上的普遍认识是,协议出让并不是市场行为,只有招标和拍卖才具有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功能。《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就是国土资源部将协议出让市场化的一个重大举措,是继  相似文献   

10.
土地不同出让方式价格分析及调控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土地不同出让方式价格分析及调控对策谢经荣,曹康平,陈建锋,王涛(北京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系)1问题的提出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地《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为国有上地使用权有偿...  相似文献   

11.
<正>目前,我国各地的工业用地出让大多采用了最高年限(即50年),真正实施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灵活确定土地出让年期的极为少见。现行工业用地出让最高年限限制了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低效用地的盘活利用,缺乏对企业低效用地制约机制,难以协调受让人土地使用权益与公共利益的矛盾。因此,在当前的土地利用状况下,适时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缩短土地使用年期,非常必要。确定合理的出让年限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出让年限应基本控  相似文献   

12.
土地市场作为要素市场之一,加快发展和完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自 199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有土地市场经过 1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城乡结合部土地隐形交易大量存在的事实告诉我们,发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十分关键,也是推动国有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建设用地有偿流转   减少占用新增土地  长期以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允许进入市场,市场发育不完善、不健全,与国有土地市场相比,显得相对滞后。但只要存在土地级差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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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深圳市1987年出让第一块土地使用权至今,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已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据有关方面统计,全国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试点省市区已达17个,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071幅,总面积2500平方米。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也进展顺利,目前全国共有28个省、市自治区的1400多个县市、1万多个乡镇实行了宅基地有偿使用;乡镇企业地的有偿使用也扩展到全国1401多个县市。  相似文献   

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五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相似文献   

15.
早在2007年,针对"毛地"出让存在的各种弊端,中央就明确要求出让土地应当"净地"出让.2008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明确规定"严禁未经拆迁安置补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直接供应土地,发放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净地"出让形式已逐渐成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6.
<正>问题某企业想申请取得一块土地用于文化产业项目,按照《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但从企业长远发展和融资需要角度出发,该企业希望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地块使用权。那么可以用何种方式取得?有哪些政策支撑?用地出让价格如何确定?解答根据《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可以解答以上问题。一、本例中的土地,除可按划拨方式取得外,还可以出让、租赁方式以及作价出资或  相似文献   

17.
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为无偿取得。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称国务院55号令)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也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由此可以看出,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内容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无权对划拨土地进行转让、出租或抵押等…  相似文献   

18.
二十世纪90年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供地以出让方式为重点,推进了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目前,在一些地方,当时部分出让土地,特别是中小型(个体)工商企业使用的出让土地,法定使用年限已经届满或即将届满。那么,如何处置这些出让年限届满的国有土地,才能做到既使土地使用者继续合法使用土地,又使国有土地所有权益不受损害?《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对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置作出了这样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  相似文献   

19.
蔡卫华 《中国土地》2005,(10):34-35
编辑同志: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在工作中碰到了这样一个难题:一些原来受让土地的使用者,在使用土地一段时间后,前来我局申请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重新确定土地使用年限,办理变更登记。由于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就这种情况下应如何调整土地出让金及如何确定土地使用年限未作具体规定,我局在办理该类业务时,不知如何办理,故特向贵刊请教。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相似文献   

20.
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出让年限之管见王治中一、出让合同的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国有土地的产权代表机关──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出让方),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有偿让与土地使用者(受让方),由土地使用者向政府支付出让金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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