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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1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自此,我国全面兑现入世承诺,向外资银行开放了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取消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和客户对象限制,在承诺和审慎监管的框架下实行国民待遇。在这种全面开放的格局下,一方面外资银行正以各种形式大举涌入我国,其国际性、投机性、创新性和交易技术复杂性的经营特点,给我国银行业带来巨大冲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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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金融业开放步伐再次提速。国务院公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主要体现在降低外资银行在华设立门槛、放松外资银行在华开展人民币业务限制等方面,显示了中国正积极放松对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限制,对外资银行的"国民待遇"再次升级。初衷自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外开放银行市场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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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1日,根据WTO协议,我国银行业将全面对外资开放。2006年8月银监会向部分外资银行下发《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新规定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中国银行业对外资年底全面放开之后,完成转制的外资法人银行将可以全面从事人民币业务,而没有转制的外国银行分行则只能吸收中国居民个人100万元以上的定期存款:二、准许完成转制的外资法人银行在中国发行银行卡,而不具备此资格的外国银行,不能在中国发行银行卡。目前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并获准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分行共有103家,在我国设有法人机构的只有14家,其中只有7家外资法人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因此,从短期看,开放后外资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并非如我们想象的那样严重,但我们必须意识到国家在政策上充分利用WTO游戏规则,在不违反规则的前提下给我国银行业提供宝贵的时间来改善我们的业务结构和增强我们的竞争力;从长期看,我国的银行业必然全面对外开放,中外资银行必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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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入世承诺,中国于2006年12月11日前向外资银行开放了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并取消开展业务的地域限制及其他非审慎性限制,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现在,外资银行已经逐渐进入中国市场,中外资银行同台竞技,无论对银行本身还是中国老百姓来说,都开始发生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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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华东 《金融经济(湖南)》2007,(24)
一、外资银行中国业务进程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主动扩大金融开放的大门,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各项业务逐步进展。2001年中国加入WTO,取消外资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外资银行可以对中资企业和中国居民开办外汇业务;加入WTO后2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对国内企业开办人民币业务;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具有完全的市场准入;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零售业务;外资银行在指定的地区可享有中国国内银行相同的权利(国民待遇);5年内取消地区限制和客户限制。在此背景下,2006年11月8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条例》中规定了法人银行和中资银行将享受同等国民待遇。2006年12月12日,《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首日,中国银监会受理汇丰银行、花旗银行、渣打银行等8家银行将分行改制为法人银行的申请。2007年4月2日,首批改制外资银行东亚(中国)、汇丰(中国)、花旗(中国)、渣打(中国)分别开业。2007年04月19日,汇丰、渣打、花旗和东亚银行同时宣布,其总行已经正式通过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其境内居民人民币业务的验收,即可为包括中国境内公民在内的各类客户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至此,外资银行业务从外币业务向人民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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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美、中欧签署的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中国承诺在五年内使美国银行获得充分的市场准入.在准入后两年,外国银行将可以与中国企业进行人民币业务往来.在准入后五年,外国银行将可以与中国居民进行人民币业务往来.在五年内,地理限制和顾客限制都将撤销,给予外资银行国民待遇,中国将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更加激烈的竞争已经快步走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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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昕 《金融经济(湖南)》2008,(3):61-62
一、引言 新华社2006年11月25日受权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的规定,中国将全面履行入世的基本承诺,我国将在2006年12月11日前向外资银行开放对我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并取消开展业务的地域限制以及其他非审慎性限制,在承诺基础上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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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两年之后 ,外资银行将获准在中国经营外汇业务 ,同中国企业进行人民币业务 ;五年之后 ,外资银行将获准在中国金融市场上经营人民币零售业务 ,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将取消。在金融市场向外资银行开放后 ,国有商业银行将丧失其传统垄断地位 ,外资银行凭藉完备的全能银行优势与中资银行展开激烈的客户争夺战。对此 ,我国银行业将如何来应对 ,显然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 一、全能型银行体制已经成为现代金融业的发展潮流纵观世界各国的金融制度可以分为两种 :全能银行制和专业银行制。全能银行可以提供包括商业银行、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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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末 ,中美双方签署《中美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协定》 ,关于银行业方面着重强调了两点 :一是入世后两年对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批发业务 ;二是入世五年后开放人民币零售业务。针对这两项协议 ,我国金融界已认识到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批发业务与中资银行竞争不大 ,更抗衡不过中资银行。而银行零售业务将是外资银行重点研究的对象 ,是未来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的竞争焦点。一方面中国零售业务市场潜在的资源规模非常巨大。中国自然人占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 ,换言之就是中国的零售业务市场占世界的五分之一。而这块市场基本上是未开发的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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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长达15年的艰苦努力,中国终于入世,根据有关协议,我国在加入WTO后将取消外资银行经营的地域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在国内同业市场上拆入期限较长的人民币资金业务等;两年后外资银行可经营中资公司人民币业务;5年后外资银行经营包括个人在内的全方位的银行零售业务。这是一项清晰而透明的金融开放思路,基于此,卢森堡及欧洲许多银行正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不少银行正在对中国的市场前景作调研,并伺机抢占中国市场。这是由于西方市场已较成熟,业务发展空间有限;而中国正在成为新兴市场,且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因此孕育着无限商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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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1日为中国即将迎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五周年纪念日。从这一天开始,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开始施行.这意味着中国银行业已经向外资全面打开了大门.标志着中国在逐步开放金融领域的过程中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条例》对在中国运营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在华分行的设立与登记以及业务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允许在华外资法人银行为中国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这使中、外资银行真正“短兵相接”的时代开始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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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晓青 《金融经济(湖南)》2007,(1):8-10
律转阳回,大地回春。当我们翻开2007年崭新一页的时候,我们也翻开了中国银行业崭新的一页:根据5年前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从2007年开始,将向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取消开展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和其他非审慎性限制,在承诺基础上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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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国务院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并于当年12月1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中国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的承诺,向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中国内地人民币零售银行市场。2007年3月,汇丰银行(中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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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中国相关负责人表示,《托管办法》的修订,是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又一积极举措,将进一步促进外资银行参与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市场。外资银行在华展业再迎利好。按照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统一安排,支持外国银行在华分行申请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基金)托管业务资格,证监会对《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下称《托管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5月9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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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2006年8月,下发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法人银行导向"是此次《征求意见稿》的焦点."鼓励和引导在华机构网点多、存款业务大并有意进入人民币零售业务的外国银行,把其分行转制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法人银行"的表述,在该征求意见稿上分外醒目.根据《征求意见稿》,如果外资银行不在华注册法人银行(即设立子行),其在华业务范围将受到限制--可以开展对私及对公的外币业务,以及人民币对公业务,但不能开展人民币对私业务(如存款、信用卡等),也就是俗称的人民币零售业务.但此类银行可以接受个人客户100万元及以上的人民币定期存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