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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 毫秒
1.
最近有读者来信问:有的税务人员在给纳税人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税收政策辅导时,仍要求纳税人对工会经费的扣除只能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计算,超过部分进行纳税调整。这种做法引起了纳税人的争议,认为:原来工会经费的扣除在计税工资总额的2%以内,但国家税务总局现在规定,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时,不受计税工资2%的限制。那么,工会经费到底应如何计算扣除呢?我们知道,对工会经费的扣除问题,虽然国务院于1993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  相似文献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应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并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未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而在税前扣除的,税务部门按照现行税收有关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并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相似文献   

3.
工资性支出未按税法规定全部作纳税调整,造成税前多列工资总额及三项费用。税法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额时,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资金,必须按税收规定的计税办法扣除;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工资的2%、14%、1.4%计算扣除。国家税法规定的工资计税办法是: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的工资扣除;经批准实行工资与经济效益持钩,并同时报税务机关备案认可的企业按照“两率”控制(发放的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办法扣除,否则一律按照国家规定的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的工资扣除。会计人员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按照税法的规定对工资和三项费用的项目作正确调整。  相似文献   

4.
工会经费问答问:新《工会法》颁布后,集体企业如何拨交工会经费?答:集体企业拨交工会经费的工资总额一律按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范围计拨。新《工会法》颁布前,集体企业计拨工会经费是按照扣除副食品价格补贴后的工资总额计提,这不仅给计提...  相似文献   

5.
四、工会预算的编制方法 各级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规定的编报要求、报表格式和内容,分别编制《基层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和《县以上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对不需要的科目可以不用,但不得自行增加收支科目。  相似文献   

6.
为了维护各级工会的正当权益,坚持依法拨交和上解工会经费,市总工会制定依法收缴工会经费方案如下:  一、对于依法收缴和足额上解经费的单位,市总工会按照《会计法》总则第四条的规定和《大同市总工会财务竞赛方案》的规定,在四次财务竞赛评比中表彰工会主席和财务人员,以及为收好经费出力的其他人员,以调动各方面人员收缴工会经费的积极性。  二、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工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行政方面拨交工会经费情况进行检查”的规定,市总工会每年…  相似文献   

7.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拨交工会经费的具体规定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根据全国总工会、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劳动部、国家工商局工总发[1994]20号"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中有关拨交工会经费的规定和全...  相似文献   

8.
一、填空题  1.根据《工会会计制度》规定,()科目核算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的各项支出。此科目应按单位或部门设置明细帐。  2.根据全总财务部工财字(1997)161号文规定,按工龄一次性发给职工的生活费,即称“买断工龄工资”,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认为其实质是()的一部分,属()范畴,应按2%的比例计提工会经费。  3.根据全总财务部工财字(1997)29号文关于工会经费和计税工资总额有关问题的意见是:1.《工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工会经费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2.财政部税政司在财税政便…  相似文献   

9.
声明     
《中国工会财会》2005,(5):61-61
为了加强工会经费账户管理,确保工会经济活动的合法、规范和有序地运行,根据《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和全国总工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对工会经费账户管理作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一、根据《工会法》和《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各级工会应当在银行单独开列工会经费账户,依法独立管理工会经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和全国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县以上工会在银行开设“工会经费集中户”和“工会经费工作费户”,基层工会只要符合《民法通则》、《工会…  相似文献   

1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以下简称"公告"),已于去年末发布。公告规定:"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11.
四、工会预算的编制方法各级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规定的编报要求、报表格式和内容,分别编制《基层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和《县以上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对不需要的科目可以不用,但不得自行增加收支科目。(一)基层工会预算的编制方法1、收入预算的编制(1)会费收入。按应缴纳会费的工资收入和会费标准计算编列。会费收入预算数=预算单位本年度应缴纳会费的工资收入合计数×0.5%。(2)拨交经费收入。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编列。“全部职工”和“工资总额”的计算,按国家统计局的统一规定执行。拨交经费收入预算数=预算单位本…  相似文献   

12.
(一)工会组织和工会经费的法律地位更加明确,依法拨缴工会经费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近几年,各级工会组织和地税部门严格按照《工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工作,使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事业单位对工会工作、《工会法》和工会经费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共识进一步形成。《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缴工会经费;  相似文献   

13.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略)转发给你们。根据《工会法》和《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已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应当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列入单位年度预算,并及时足额向工会组织拨缴。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计算。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由财政负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足额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有条件的地区在推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时,可对工会经费实行国库集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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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应加强监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应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并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未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而在税前扣除的,  相似文献   

15.
随着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等收缴改革办法的实施,在工会财力不断增强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经费拨缴方面的问题,为更好地促进工会拨缴经费收入的稳定增长,现就一些基层单位计拨工会经费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改进作如下探讨。一、计拨工会经费中存在的问题(一)部分基层单位对"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概念理解有误,工会经费未能严格按照《工会法》规定计提,使工会经费大量流失。1.部分单位在计算工资总额时只计算基本工资或实  相似文献   

16.
工会财务监督与财务活动分析泛论陈桂申新《工会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这一规定从法律上确立了工会财务监督和财务预、决算工作的重要地位,是各级工会财务开展监督和活动分析工作的法律依据。在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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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工〔2001〕11号通知印发2001年2月9日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工会依法治会进程,规范计拨工会经费的审计监督,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福建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会经费,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行政根据《工会法》的规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有关解释为标准,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拨工会经…  相似文献   

18.
按照《工会法》规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机构,拥有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的审查监督权,对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明确了工会组织是工会财产的所有者,以法律的形式授权经费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监督,在经济活动中工会经费的收支和工会资产的管理、经营者是被审计者。各级工会代表大会同时选举同级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并将选举结果同时报上一级总工会批准。《工会法》和《工会章程》规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对工会经济活动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不直接参与工会经济活动管理、经营。从组织上、经济上保证了工会经费审查监督…  相似文献   

19.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于每月15日前,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本单位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工资总额按照国务院统计行政部门的规定确定。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工会经费在税前列支。由财政拨款且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事业单位和机关的工会经费,  相似文献   

20.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工会罗同志:   来信询问关于拨交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具体内容,现答复如下:   1992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2%向工会拨交经费。 1992年 8月,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印发的工总财字 (1992)19号文《关于新〈工会法〉中有关工会经费问题的具体规定》指出,凡建立工会组织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于每月 15日以前按照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工会经费。拨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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