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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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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计之友》2009,(5):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50号)的规定和国务院的有关精神,为做好相关增值税政策规定的衔接,加强征收管理,现将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和实行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2.
增值税转型对发电企业的财务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赵杰 《河北企业》2009,(5):28-28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2月15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3.
一、企业办理货物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 我国自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增值税法与消费税法。国务院1984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第11条第1款规定:“国家鼓励出口的应税产品,由生产单位直接出口的,免税;已经缴纳增值税的,由经营出口者在报关出口后,申请退还已纳的税款。”1994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条第3款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似文献   

4.
《财务与会计》2008,(12):4-5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10日分别签署第538号、第539号、第540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新修订的三个条例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增值税暂行条例》主要作了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堵塞因转型可能会带来的一些税收漏洞、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将一些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现到条例中等五方面的修订。  相似文献   

5.
《财会通讯》2006,(2):I0013-I0014
一、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有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7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征增值税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6.
一、不计入进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的异同 1.相同点。适用的情况相同,即两者均适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④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⑤本条第①项至第④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相似文献   

7.
一、我国增值税转型的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2009年1月1日起我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转型就是将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这次适用转型改革的对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改革后增值税负担会普遍下降,而规模小、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税率由6%降低至3%。  相似文献   

8.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9.
《财会月刊》2008,(2):76-7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92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为规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0.
《电子财会》2006,(6):61-62
一、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7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征增值税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11.
我国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已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推开。增值税暂行条例的修订,将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2.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修订并发布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后,要求应税企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这就要求企业在转让固定资产时,就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与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企业会计核算紧密结合,进行会计处理。为此,本文仅就转让固定资产涉及增值税或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谈一点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13.
一、我国房地产业土地增值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4.
我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各生产和流通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对消费税出口货物免税。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范围、退税率、税额计算方法等。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的通知》,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又印发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至此,我国…  相似文献   

15.
视同销售货物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关于视同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相关规定1.视同销售货物征税范围。《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行为视同销售: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  相似文献   

16.
一、增值税相关税法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2009年执行)中的第6条规定增值税价外费用应当构成增值税税基: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相似文献   

17.
一、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业务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分别是: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④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⑤本条第①项至第④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相似文献   

18.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依法交纳增值税。  相似文献   

19.
一、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 (一)纳入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转型只将新增固定资产纳入可抵扣范围,允许抵扣的范围与转型前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规定相同。  相似文献   

20.
一、新《增值税条例》对资产捐赠的核算影响自2009年1月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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