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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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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2020年安徽省芜湖县开始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整县试点。试点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在探索实现工商资本投资农村创业、新业态助推农村发展、各类主体共享乡村发展方面摸索出了一条新型乡村经济发展路子。探索项目入股盘活路径。根据农户意愿,经充分协商,农户有偿退出闲置的宅基地,所有权收归集体,由村集体将使用权入股经营主  相似文献   

2.
《土地管理法》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立法缺陷和制度模糊已成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最大障碍。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必须加强宅基地管理立法,培育盘活利用主体,创新盘活利用机制,建立配套制度措施。  相似文献   

3.
<正>本刊讯(记者徐刚)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意见》强调,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要守住盘活利用底线,严守土地  相似文献   

4.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需回答“为何盘活利用”“盘活利用受何因素影响”“如何盘活利用”“谁来盘活利用”等理论问题。本文援引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理论、推拉理论、乡村多功能性理论及多中心治理理论对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进行理论阐释,以传统农区滁州市南谯区施集镇井楠村和城市近郊区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崔岗村为例,对两个村探索的实践样态进行案例分析和评价。通过理论阐释和案例考察,本文指出在乡村振兴视阈下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应以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及壮大村集体经济为目标,统筹考虑村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等,着眼于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因地制宜选择盘活利用模式,支持多方主体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最后结合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农村闲置宅基地是由经济、历史、社会、文化多方面原因造成。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闲置宅基地带来的农民财产性收入受损、人地矛盾激化、生态和社会等问题亟待解决。目前农村闲置宅基地在利用过程中存在传统城乡土地二元结构具有局限性、市场流转机制不健全、配套政策法规不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不完备的问题。通过对德国、日本以及荷兰乡村闲置土地利用的实践考察,其特色发展、合理融资、生态保护给我们提供了有益启示。我国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利用应从多策并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构筑有序的市场流转机制、建立完备的配套政策法规以及构建系统的风险防控体系等方面进行完善,为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优化土地利用率,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6.
随着“三权分置”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城乡融合的进一步发展,农村宅基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当前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但宅基地使用权所具有的身份性使其流转受到极大的限制,致使宅基地被大量闲置和浪费,也难以解决“一户多宅”的问题。引入多元主体共同开发利用农村宅基地资源,构建新型宅基地盘活利用主体结构,应当完全放开宅基地使用权受让主体范围,拓展宅基地流转方式及多主体利用,健全宅基地退出机制和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完善宅基地经营性用途和利益分配机制,才能促进农村宅基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助力农村共同富裕和乡村全面振兴。  相似文献   

7.
<正>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会同中国农村杂志社现面向全国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典型案例征集推介活动。一、征集内容面向全国征集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相似文献   

8.
研究目的:明晰宅基地的盘活形式由“农户自主流转”向“集体主导、统筹流转”的模式转变,探索集体主导盘活闲置宅基地的实践路径及制度规范。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逻辑演绎法。研究结果:(1)集体主导盘活的试点路径可总结为委托流转、转权流转和扩权流转。(2)路径局限:农户退出意愿掣肘盘活效率、地性转换易导致宅基地面积缩减、受让方权利名称及属性未明晰、单一赋权逻辑较难契合多元流转形式。(3)委托代理方式以及宅基地经营权的规范构造可为集体盘活路径所吸收。研究结论:宅基地用途应适当向经营性利用扩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盘活主体和宅基地所有权人,应在充分尊重农户退出意愿的基础上,为受让人设立宅基地经营权,由此构建以农户退出意愿为前提的多元盘活路径。  相似文献   

9.
正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大课题。今年,浙江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对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拓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抓紧制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意见、研究起草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开展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等工作进行了部署。近期,围绕这些工作内容,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课题组先后赴湖州、绍兴、衢州等地开展了专题调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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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宅盘活利用"立规矩"。《通知》提出,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积极稳妥  相似文献   

11.
<正>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就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作出具体部署,明确了工作的任务和方向。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也是农民的重要财产。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批青壮年劳动力携家带口进城就业甚至落户,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这些"沉睡"的资源亟待盘活。  相似文献   

12.
<正>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就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作出具体部署,明确了工作的任务和方向。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也是农民的重要财产。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转移,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这些"沉睡"的资源亟待盘活。自2015年起,我国启动了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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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吸引大量农民离开居住地向城市迁移,造成宅基地资源的闲置浪费和粗放利用,实现宅基地使用权的合理规范流转成为盘活农村资产、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宅基地流转必须建立在宅基地产权明晰、物权保障的基础上,实行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对于促进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选取河南省G县的30位农户为调查对象,采用半结构式访谈法获得农户的"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和宅基地流转的数据,进行归纳分析,发现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视角下宅基地流转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如农村"一户多宅"、超面积建房现象严重、房地权属来源材料不齐全等,并根据这些问题提出一系列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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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分析当前农村宅基地流转的现实约束,通过构建集体建设用地住宅用途入市的市场交易和收益分配机制,赋能宅基地制度改革。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研究结果:允许闲置宅基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路径。目前受到宅基地流转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用途的限制,试点地区的改革探索整体上是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延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闲置宅基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从商业和工业用途拓展到住宅用途入市,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公开交易,城乡居民均可成为使用权主体,入市收益缴纳相关税费后由农民和集体共同分享。研究结论: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城乡住宅用地具有平等的财产权能,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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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揭示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中相关利益主体的行为逻辑及利益联结机制,探寻提高盘活利用效果的有效路径。研究方法:基于中层理论的逻辑分析和过程追踪法的案例研究。研究结果:(1)宅基地盘活涉及的利益主体可以分为政府、企业和乡村三类,政府、企业和乡村的行为逻辑分别是政绩、利润和关系导向,三者的关系需要利益联结进行网络整合。(2)临安案例的宅基地盘活可分为村庄整治和村庄经营两个阶段,分别为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提供物质条件和经济基础。农村集体经济和乡村运营商在村庄内外生产要素结合的过程中,发挥着利益联结的枢纽性作用。研究结论:(1)宅基地盘活利用中,政府和企业的行为逻辑分别是以政绩和利润为导向的工具理性行为,乡村的行为逻辑是以关系为导向、以差序格局为特征的价值理性行为。(2)尽管政府、企业和乡村有着差异化且潜在冲突的行为逻辑,但建立均衡共赢的利益联结有助于控制行为异化和利益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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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昆山市纵深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全力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多措并举推动农民共同富裕,先后荣获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先进县、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等多项国家级荣誉,承担"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和"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两项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任务,入选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实践案例1个、江苏省农村改革试验典型案例3个,以靓丽的成绩为"十三五"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相似文献   

17.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重庆市大足区作为农村土地制度三项试点和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之一,在面对宅基地占集体建设用地比重大、布局散乱、确权未实现覆盖、隐形流转现象存在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通过实施地票制度、合理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效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以及建立宅基地流转配套制度,探索出了一条西南丘陵山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新路子。结合大足实践,本文尝试构建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框架,并强调要强化集体经济组织自治,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农户宅基地资格权;规范流转制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以促进农村繁荣、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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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目的是盘活利用宅基地和住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宅基地改革试点推进中,已形成包括宅基地有偿使用、宅基地换置、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和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等成功实践,但仍面临着宅基地三权分置中所有权主体虚位、使用权权能不完整和资格权立法缺失等法律困境,同时现有法律制度限制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宅基地流转的配套措施也明显不足。因此,一方面要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立法,即强化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完善资格权立法和充实使用权权能;另一方面也要有限制地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并构建统一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以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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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收集农村宅基地闲置相关信息,分析农村宅基地闲置特征和影响因素,以期为乡村振兴过程中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参考。[方法]描述性统计方法和Logistic二元回归模型。[结果]宅基地完全闲置率约为13.19%,季节性闲置率约为31.79%,宅基地季节性闲置较为严重;宅基地面积超标严重,存在内部闲置现象,庭院利用效率低下;闲置宅基地流转程度以及村集体对闲置宅基地的处置能力较低;户主年龄、人均耕地面积、家庭人均年收入、务工人数占比、宅基地数量和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宅基地的闲置,户主年龄、人均耕地面积和宅基地退出意愿对宅基地闲置产生负向影响,家庭人均年收入、务工人数占比和宅基地数量对宅基地闲置产生正向影响。[结论]针对宅基地闲置问题,必须在保障农民居住权之上,充分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合理规划并管控宅基地规模,对于不同闲置类型的宅基地探索差异化解决途径,推动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宅基地用途转换等,通过盘活宅基地助力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20.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虽然我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境有待解决与突破。在分析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出了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优化建议,包括从宅基地盘活再利用、产业多元化发展等视角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从探索宅基地多重置换模式、健全宅基地退出补偿体系等方面保障农户宅基地资格权,从适当放宽宅基地流转主体范围、健全宅基地市场交易机制等角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促进农村生活、生态、生产“三生”融合发展,谱写乡村振兴优美篇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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