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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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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目的:基于全国典型村庄调研,分析不同地区农村宅基地闲置程度和成因,为农村宅基地集约利用和乡村振兴提供建议。研究方法:实地调研法、对比分析法。研究结果:(1)调研村庄宅基地闲置现象普遍,2018年闲置程度平均为10.7%。(2)各地村庄宅基地闲置程度差异明显。分区域看,东部村庄宅基地闲置程度最高,中部村庄最低;分城乡区位看,村庄离城市距离越远,宅基地闲置程度越高;分地形看,平原村庄宅基地闲置程度最高;分是否为贫困村庄看,村庄宅基地闲置程度随村庄贫困程度的加深而升高。(3)宅基地闲置是乡村人口结构变化与宅基地利用失衡的结果。长期外出务工、城镇有住房、“一户多宅”、宅基地损毁引起宅基地闲置的成因占比依次下降。(4)农村宅基地闲置受乡村地域内外宏微观因素综合影响,经济增长和城镇化引起的就业非农化、人口市民化是宅基地闲置的直接动因,现行城乡二元制度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是宅基地闲置的根本原因。研究结论: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需要因地制宜推动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健全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创新城乡制度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相似文献   

2.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需回答“为何盘活利用”“盘活利用受何因素影响”“如何盘活利用”“谁来盘活利用”等理论问题。本文援引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理论、推拉理论、乡村多功能性理论及多中心治理理论对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进行理论阐释,以传统农区滁州市南谯区施集镇井楠村和城市近郊区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崔岗村为例,对两个村探索的实践样态进行案例分析和评价。通过理论阐释和案例考察,本文指出在乡村振兴视阈下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应以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及壮大村集体经济为目标,统筹考虑村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等,着眼于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因地制宜选择盘活利用模式,支持多方主体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最后结合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研究目的:以“三圈理论”为分析框架,解析农村老年人宅基地置换案例,梳理参与主体的行为逻辑和实践成效,为农村养老和用地优化提供理论依据和方案借鉴。研究方法:“三圈理论”、案例分析法。研究结果:通过“价值、能力、支持”维度的分析发现,农村老年人宅基地置换模式符合政府政绩价值实现逻辑、村委会组织职能发挥逻辑、退地老人养老福利增进逻辑,主体均在模式推进中实现各自的“价值”成效。与此同时,政府、村委会、退地老人又在模式推进中进行着相互影响的互动行为,并在互动过程中嵌入利益联结机制、行政权威驱动机制、强社会关系驱动机制,共同推动了宅基地置换模式的实施。研究结论:农村老年人宅基地置换模式符合多主体利益及其实现逻辑,是协同解决宅基地低效利用和农村主体老龄化加剧问题的有益探索,建议持续关注农村老人需求,以资源投入和制度供给强化参与主体的利益实现三要素,保障模式的持续推进,促进农村养老和用地优化。  相似文献   

4.
中国农村宅基地闲置程度及其成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基于全国典型村庄调研,分析不同地区农村宅基地闲置程度和成因,为农村宅基地集约利用和乡村振兴提供建议。研究方法:实地调研法、对比分析法。研究结果:(1)调研村庄宅基地闲置现象普遍,2018年闲置程度平均为10.7%。(2)各地村庄宅基地闲置程度差异明显。分区域看,东部村庄宅基地闲置程度最高,中部村庄最低;分城乡区位看,村庄离城市距离越远,宅基地闲置程度越高;分地形看,平原村庄宅基地闲置程度最高;分是否为贫困村庄看,村庄宅基地闲置程度随村庄贫困程度的加深而升高。(3)宅基地闲置是乡村人口结构变化与宅基地利用失衡的结果。长期外出务工、城镇有住房、"一户多宅"、宅基地损毁引起宅基地闲置的成因占比依次下降。(4)农村宅基地闲置受乡村地域内外宏微观因素综合影响,经济增长和城镇化引起的就业非农化、人口市民化是宅基地闲置的直接动因,现行城乡二元制度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是宅基地闲置的根本原因。研究结论: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需要因地制宜推动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健全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创新城乡制度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相似文献   

5.
研究目的:通过考察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和清单管理的制度文本和社会实践,揭示宅基地盘活利用清单管理的整体制度逻辑。研究方法:法律社会学和行政管理学相结合的制度分析方法。研究结果: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政策内涵是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清单管理的政策内涵是实施技术治理的科学理性,转变政府职能,清晰界定市场与政府的边界。宅基地盘活利用偏重于私权保护,对管理负外部性和提供公共服务等公权问题重视不足。清单管理存在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之间内在逻辑不统一的问题。宅基地盘活利用清单管理需要构建一个统一协调、科学理性的内在制度逻辑。研究结论:三张清单是宅基地盘活利用中界定市场与政府边界的重要制度工具。宅基地盘活利用权力清单着眼于构建有限政府,其适合的理想构造型式为“权力追责”型;责任清单着眼于构建责任政府,其适合的理想构造型式为“职责追责”型;负面清单着眼于构建有效市场,其适合的理想构造型式为“分立耦合”型。宅基地盘活利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与负面清单的禁入行为和限入行为清单相衔接,权力清单的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服务事项需要分别与责任清单进行逻辑关联。  相似文献   

6.
村镇规划: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的途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探讨我国农村闲置宅基地的成因及解决措施。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和调查研究法。研究结果:(1)农村宅基地闲置的原因比较复杂,表面上是农村闲置宅基地供过于求,实质上是村镇规划滞后、城乡二元土地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共同作用的结果。(2)在现有法律框架内,通过制定村镇规划和实行土地置换等措施能够逐步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研究结论:村镇规划是解决农村闲置宅基地的一种较好途径。  相似文献   

7.
研究目的:明晰宅基地的盘活形式由“农户自主流转”向“集体主导、统筹流转”的模式转变,探索集体主导盘活闲置宅基地的实践路径及制度规范。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逻辑演绎法。研究结果:(1)集体主导盘活的试点路径可总结为委托流转、转权流转和扩权流转。(2)路径局限:农户退出意愿掣肘盘活效率、地性转换易导致宅基地面积缩减、受让方权利名称及属性未明晰、单一赋权逻辑较难契合多元流转形式。(3)委托代理方式以及宅基地经营权的规范构造可为集体盘活路径所吸收。研究结论:宅基地用途应适当向经营性利用扩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盘活主体和宅基地所有权人,应在充分尊重农户退出意愿的基础上,为受让人设立宅基地经营权,由此构建以农户退出意愿为前提的多元盘活路径。  相似文献   

8.
研究目的:探究农村闲置宅基地(含农房)盘活利用的市场主导型实施机制结构及其嵌入性运行方式,为推进同类改革提供参考。研究方法:理论分析和多案例比较相结合。研究结果:(1)“盘活利用”是通俗的政策用语,其广义实施机制包括5个市场交易构件,即清晰界定产权、搭建交易平台、拓宽交易范围、选择长期合约及防范事后风险;(2)一些交易构件以社会嵌入方式运行,有的必然,有的或然,使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市场机制具有社会嵌入性特征;(3)社会嵌入对市场机制既有促进又有制约作用,表现出明显的悖论效应。研究结论:改革实践既要通过构造5个交易构件完善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市场结构,又要正确对待社会嵌入对盘活利用市场机制的悖论效应。  相似文献   

9.
各地动态     
《农村经营管理》2020,(4):48-48
安徽选择16个县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宅盘活利用试点近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发布消息称,将启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在16个市各选一个县,探索建立闲置宅基地“三权分置”,适度放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使用权。鼓励试点单位探索建立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交易平台,规范交易流转。试点示范县将重点探索盘活利用模式,支持培育盘活利用主体,探索建立健全流转机制,促进村集体宅基地所有权收益稳步增长,探索实现工商业主投资农村创业、新业态助推农村发展、各类主体共享乡村发展成果的新型乡村经济发展路子。  相似文献   

10.
研究目的:识别农户与集体的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效益差异,为《土地管理法》第62条增设的“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条款构建具体的协同规则。研究方法:文本分析、规范解释、案例研究。研究结果:应纾解“盘活即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市场化流转”的“重农户、轻集体”制度非协同问题,以宅基地使用权的保障性功能限缩农户盘活的实施路径,以集体所有权的管理权能扩展集体盘活的制度范围。研究结论:通过重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廓清农户盘活和集体盘活的路径分工;通过完善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制度,促进集体与农户间盘活权利的顺畅转换,以此塑造闲置宅基地盘活的协同式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1.
研究目的:以福建省晋江市8个村庄为案例研究区,构建宅基地退出推动乡村振兴的理论模型与影响路径,探究经济发达地区宅基地退出如何推动乡村振兴目标实现。研究方法:扎根理论、实地调查法和案例研究法。研究结果:地方政府、村集体、农户等不同主体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有不同的行动逻辑,宅基地退出从产业发展、乡村规划、基层治理、分类推进、文化彰显5个方面形成系统的有机整体。而土地要素激活、人地关系协调、交易费用降低与差异化退出模式的运行机理形成的“内生推力—外源拉力—系统突变力”的作用力,有助于推进乡村振兴目标实现。不过,基层政策执行中的偏差与机会主义也会导致治理效能不足。研究结论:未来应从基层治理和乡村规划两方面设计出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整体制度,以更好地激活乡村振兴内在动力,协同推进农村宅基地科学有序退出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相似文献   

12.
<正>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会同中国农村杂志社现面向全国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典型案例征集推介活动。一、征集内容面向全国征集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相似文献   

13.
<正>本刊讯(记者徐刚)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意见》强调,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要守住盘活利用底线,严守土地  相似文献   

14.
科学测算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规模并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可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供更加准确的决策依据。本文综合农村居民点用地和社会经济数据,构建农村居民点整治理论潜力和现实潜力的测算模型,并对实地调研获取的农户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潜力规模进行统计汇总,定量分析了榆中县20个乡镇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规模。结果表明,(1)2018年榆中县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6 042.04 hm2,农村居民点整治理论潜力为1 138.246 hm2,农村居民点现实潜力为683.46 hm2。(2)榆中县农村闲置宅基地共2 975户,研究期内农村闲置宅基地面积达63.31 hm2,其中北部山区闲置宅基地面积9.59 hm2,南部山区闲置宅基地面积4.11 hm2,中部川区闲置宅基地面积49.61 hm2。榆中县需要综合考量地区经济实况,因地制宜地进行整治,协调村庄规划与建设,优化乡村建设用地分布,从而盘活乡村闲置宅基地,促进全县乡村振兴与产业经济的...  相似文献   

15.
《土地管理法》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立法缺陷和制度模糊已成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最大障碍。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必须加强宅基地管理立法,培育盘活利用主体,创新盘活利用机制,建立配套制度措施。  相似文献   

16.
研究目的:探索在“人才—文化制度子系统—资源产业子系统”理论模型指导下城市周边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治理对策,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效路径。研究方法:案例研究法、扎根方法。研究结果:宅基地盘活利用是一个涉及资源、产业、文化、制度、人才等维度的综合系统。其中人才是连通其他子系统的枢纽;文化子系统为宅基地盘活利用提供了行为规范;制度子系统形成“自上而下”的宅基地盘活利用制度体系,并通过绩效考核和部门任务两个途径落实;资源子系统围绕宅基地整合了经济资源、生态资源和人力资源等多维度要素,成为盘活利用的基础条件;产业子系统则给出了以产业带动宅基地盘活利用的三条路径,即发展特色产业、搭建产业平台、对接产业园区。研究结论:城市周边乡村宅基地盘活利用在治理上强调乡村人才的统筹作用,使乡村振兴的多维度因素形成“合力”,实现发展要素的优化配置,为乡村振兴提供动力。  相似文献   

17.
研究目的:基于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的视角,采用制度分析与发展(IAD)框架,以浙江省的典型实践为例,探讨农村宅基地整理的自组织模式产生的原因,为因地制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供学理支撑和路径参考。研究方法:理论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研究结果:(1)农村宅基地资源规模和农户数量的化整为零可以减轻自组织宅基地整理的阻力;(2)具有充分的社会资本积累和积极有为的村庄领导者的农村社区以及自愿性和利益一致性较强的农户群体倾向于采用自组织模式实施宅基地整理;(3)自组织的宅基地整理还离不开符合地方实际的决策制定、行为选择、信息沟通、成本—收益分配等规则。研究结论:研究提供了来自中国农村宅基地整理的经验证据,印证了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的自组织模式成因的经典论断;实践中可以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户结合自身特征,适应好或利用好宅基地资源条件、农村社区特征和起作用的规则,以自组织模式推进农村宅基地整理。  相似文献   

18.
乡村产业发展背景下,我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加快落实宅基地退出与产业发展有效衔接,盘活闲置宅基地,使其发挥经济功能,缓解城乡用地矛盾。以乡村振兴为抓手,解析乡村产业发展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差异化影响及内在机理。在理论剖析乡村产业发展与宅基地退出双向促进关系基础上,运用2020年中国土地经济调查数据,采用Logit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表明:(1)乡村产业发展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具有正向影响;(2)产业兴旺满意度高的农户样本以及经济落后地区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作用更为显著;(3)农户产业利益联结程度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起到促进作用。基于此,在推进宅基地退出工作中将乡村产业发展纳入统一部署;推动乡村因地制宜发展产业,调动农户参与积极性,实现乡村产业发展惠及农户,从促进乡村经济转型升级、农户增收、就业机会扩展等方面提高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  相似文献   

19.
研究目的:探索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设置的内在逻辑与实现形式,为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提供理论支撑和路径参考。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综合分析法。研究结果:在当前农村建设用地规划空间和指标不足的情况下,宅基地资格权设置的内在逻辑是作为新增成员户兑换宅基地使用权“期权”,赋予农户资格权实现形式的多样化选择。宅基地资格权的实现形式除去规划批地的传统方式,还可以选择集中安置、宅地退出“类市场化”交易、村庄更新以旧换新、继承祖宅、城镇落户优先保障居住权利等多种形式保障“户有所居”。研究结论:农民权益的底线保障是宅基地资格权设置的初衷。资格权的“期权”逻辑可以指导实践中实现形式的多样化,让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拥有宅基地或农村住房保障,让城乡双栖人口盘活闲置宅基地的利用,让进城落户的新市民同步实现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  相似文献   

20.
研究目的:以计划行为理论为基础,基于成渝地区宅基地改革试点区调查数据,揭示感知利益对农户宅基地发展权转移行为意向的影响。研究方法:问卷调查法和结构方程模型。研究结果:(1)行为态度对农户宅基地发展权转移行为意向具有显著正向影响;(2)感知利益对农户宅基地发展权转移行为意向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农户对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盘活闲置宅基地与带动就业机会等利益的感知,是激发其行为意向的重要影响因素;(3)主观规范→感知利益→农户行为、知觉行为控制→感知利益→农户行为、行为态度→感知利益→农户行为三条传导路径驱动下,政策宣传、邻里示范、制度法规、收益分配均能更好地提升农户参与意愿,促使其感知利益而进行宅基地发展权转移行为意向。研究结论:应健全宅基地发展权转移制度法规,构建兼顾各利益主体的增值收益共享机制,发挥邻里示范作用,增强农户与政府间的信息对称,进而提升农户对感知利益的有效权衡,促使农户宅基地发展权转移行为意向,为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深化改革提供理论及政策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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