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殷甜甜 《上海保险》2013,(5):48-49,54
案情梗概:张某的丈夫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2012年4月13日19:30,张某丈夫在院中与儿子打乒乓球时突然昏厥,医院抢救无效确认死亡,医生诊断为猝死。张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猝死就是疾病死亡,不是意外伤害,不在保险保障的范围"为由拒赔。张某表示不能接受:  相似文献   

2.
一、不一样的保险公司,一样的拒赔案 2006年11月7日,张先生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附加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保险费168元,保险金额为10万元。2007年2月3日,张先生因琐事与别人发生激烈争吵,气得晕了过去,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不幸去世。第二天,市人民医院出具了张先生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推断死因为“猝死”。  相似文献   

3.
2004年10月12日,某区一私营小厂职工狄某骑摩托车上班途中与大货车相撞,经抢救无效死亡。尽管肇事车辆逃逸,但由于该企业为职工在保险公司办理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死者家属得到了保险公司赔付的两万元身故赔偿金和1万元医疗费。12月26 日,该死亡职工家属在劳动保障部门  相似文献   

4.
主持人: 某物流公司为司机及送货工人每人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份保险的保额为10万元人民币。2009年5月7日下午,司机张某在送贷过程中发生车祸,不幸死亡。交管部门认定,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很快,保险公司赔付了全部保险金。但张某的亲属又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物流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10万余元。物流公司认为,  相似文献   

5.
猝死属于死亡的一种特殊形式,猝死的发生近几年呈上升的趋势。香港大学内科学系心脏科1997年的调查结果表明,每10万人群中有1.8人猝死,美国年猝死发生率为18人/10万。猝死的最大特点是意外性,随着近几年公众保险意识的加强,在保险理赔中,猝死常引起死者家属的怀疑、误解,甚至导致一些纠纷。本文拟对猝死的有关保险责任认定作一些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纠纷的拙见,以期抛砖引玉。一、猝死的定义及其原因猝死是指自然发生的、出乎意料的、无明显外因的突然死亡。  相似文献   

6.
案例程某系某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2007年6月15日在外出开展业务时遭歹徒抢劫身亡。其父向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局经调查认定其死亡属于工伤。保险公司不服该认定,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人民政府维持了劳动保障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保险公司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劳动保障局的工伤认定决定。  相似文献   

7.
欲以意外掩旧疾2004年4月,关某为本人购买了一份某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涵盖意外医疗、疾病/意外住院医疗及住院津贴等保险责任。2004年7月,关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声称自己搬石头时将足趾砸伤,由于延误治疗,造成足趾感染,形成血栓,在医院共计发生医疗费用19000余元。  相似文献   

8.
案件审理的经过 《江海晚报》2012年10月9日A9版登载了一则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判决案例:驾驶人因交通违章被记满12分以后,继续开车而遭遇交通事故死亡,其家属在申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时,某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属于"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机动交通工具"为由而拒赔,因之导致了讼争.  相似文献   

9.
一、案情概述上诉人(原审原告):甲,自然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之被保险人乙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甲向一审法院起诉称,其为乙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乙在丙公司工作,丙公司为其员工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包括乙。在保险期间内,乙意外摔倒后死亡,甲向保险公司索赔后,保险公司拒绝给付保险金。甲认为,乙摔倒死亡属于意外伤害造成的结果。  相似文献   

10.
唐松青 《上海保险》2003,(10):29-31
一、案情简介 2000年10月28日王某与保险公司签订了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将自己拥有的小汽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2001年2月25日,王某驾驶一辆小汽车行使时由于天下大雨路滑,操作不当,将在路边行人李某撞伤,李某送至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01年7月19日,李某之妻孙某以车主王某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  相似文献   

11.
姓名出错惹麻烦案例王先生2003年4月为自己投保了6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2份人身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保险金额分别为3万元和1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王先生按户口本和身份证所记载的姓名,在保险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王军。半年后,王先生不慎扭伤了腰,家人将其送到当地医院诊治,花费医疗、医药费用500余元。同年11月20日,王先生通过保险业务员向承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相似文献   

12.
姓名出错惹麻烦 案例 王先生2003年4月为自己投保了6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2份人身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保险金额分别为3万元和1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王先生按户口本和身份证所记载的姓名,在保险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王军.半年后,王先生不慎扭伤了腰,家人将其送到当地医院诊治,花费医疗、医药费用500余元.同年11月20日,王先生通过保险业务员向承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相似文献   

13.
张演亮 《保险研究》2011,(5):157-159
一、借意险保险合同当事人及相关法律关系 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借意险)是指,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订立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当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或残疾时,保险公司向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  相似文献   

14.
主持人:我单位一退休人员,从1950年代开始从事采煤工作。2002年诊断为(?)期矽肺.同年认定为工伤。2006年5月死亡,来鉴定伤残等级。现其家属要求对其按因工死亡处理,支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可否?新疆克拉玛依油田—社保工作人员同行:该人员系2002年认定工伤,死亡事实发生在2006年,确定其死亡  相似文献   

15.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中寄与度理论的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被保险人俞某于2003年7月5日在某市一公园游园时遭雷击,当即昏迷倒地,被送附近甲医院急救。入院后在给予胸外心脏按压、电击复律等抢救措施后苏醒,于2003年8月4日好转出院。出院时被保险人神志清,一般情况可,除四肢肌力三级外,无其他明显异常。由于被保险人购买了该公园的游园月卡,而在购月卡时同时投保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旅游景点游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此,被保险人在出院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在接到该理赔申请后,经调查研究,认为暂时不符合理赔条件,请被保险人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日起满180天后作伤残鉴定。  相似文献   

16.
程鑫 《中国保险》2013,(10):19-21
案例 贺某是一个高二学生。2011年,他通过学校向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主险保额4000元,附加险保额10000元。同年12月,贺某在上学途中被小汽车撞伤,经过治疗后恢复健康并花医疗费用4219元。经交警部门认定,  相似文献   

17.
偶见 《上海保险》2024,(2):61-64
<正>一、案情概述宋某为某医院医生,其轻型封闭货车以非营运性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保险。2022年1月某日,宋某驾驶该货车沿东来大街行驶时与王某所驾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王某当场死亡。交警队认定,王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宋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王某遗属将宋某及其车辆承保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492056.60元。保险公司辩称,宋某驾驶车辆在登记和投保时的使用性质均为非营运货车,但是该车曾从事营运,故保险公司对商业险部分不予承担。  相似文献   

18.
案例刘成林生前是广州市某钢业公司的员工。2006年12月9日上午8时许,刘成林在办公室突然晕倒,后被同事送往医院抢救,当晚因心脏衰竭引起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死亡。2007年5月22日,刘成林妻子王星如向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在工伤认定调查中,钢业公司提交了《关于刘成林不构成工伤的意见》,认为刘成林有长期高血压病史,且患有冠心病多年,死亡前已出现持续性胸闷等冠心病症状,病发至死亡已超过48小时,刘成林死亡原因之一急性左心衰竭是在入院后8小时突然发生的,  相似文献   

19.
了解保险合同免责条款 [案例] 杨女士为了让人到中年、四处奔波的丈夫洪先生有一个终身保障,于2002年6月为洪先生投保了2份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作为主险,同时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作为附加险.投保3个月后的一天,洪先生骑车外出联系业务,路上为躲避高速行驶的大货车,连人带车摔倒在地,经好心的路人送附近的医院诊断为"右髂骨骨折,左膝前皮挫伤".洪先生住院治疗6天后出院,随即向承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人身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的条款约定赔付其住院期间所花费的各种医疗费用共计1912.60元.  相似文献   

20.
杨忠雨  雷添乐 《上海保险》2012,(2):30-31,40
王伟是某县建设局的退休职工,在退休后又投资开办了一家采石场。2009年11月29日,王伟以该县建设局之名为其本人及采石场的雇员黄川等共12人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险期限自2009年11月30日零时起至2011年11月29日24时止,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