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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苑雪梅 《中华商标》2004,(11):55-55
随着商标申请量逐年大幅增加,同一天申请的商标也渐渐增多。这里的“同一天申请”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商标注册。”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  相似文献   

2.
案情简介申请人A.T.克罗斯公司因“CROSS”商标(以下称被异议商标)异议一案,不服商标局异议裁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申请复审。商评委依法受理,并将申请书  相似文献   

3.
清源 《中华商标》2008,(4):75-77
近几年来,社会上有一股不良风气,即为数不少的自然人甚至企业法人故意将一些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容易产生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作为商标提出申请并大肆炒作,企图通过转让给他人牟取暴利。殊不知,商标申请能否获准注册,必须经过商标局的实质审查才能确定,拿到商标局出具的(俯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口,只能说明所提交的商标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相似文献   

4.
张冰  马君丽 《中华商标》2023,(12):42-43
<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商标评审案件的当事人享有提交补充证据材料的权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官网提供的商标评审申请书式中,不同评审案件的申请书首页均包含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是;否”项。填写须知里亦明确告知:申请人在提出评审申请后,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请在相应的方框内划“√”,并自首次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所以,提交商标评审申请材料时,申请人在首页“是否”选项后的方框内进行勾选即表明对权利的选择与确认。  相似文献   

5.
《中华商标》2010,(9):18-18
各商标代理组织.商标申请人: 近期,接连发生了几起因商标申请人擅自更改商标申请书式,导致申请不予受理、申请日无法保留的问题。为避免此类问题出现,更好地保障申请人权益,现就商标申请书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对注册商标争议日期,我国《商标法》第41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相似文献   

7.
案情简介 2010年11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杭州神州传媒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于2009年3月4日申请注册的申请号为第7232019号的"相约西湖"商标(争议商标),2011年6月13日杭州名人纪念馆(申请人)对该注册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申请。  相似文献   

8.
柴玲 《中华商标》2023,(9):21-22
<正>一、基本案情申请人:贝蒂巴特被申请人:上海欧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争议商标:PETIT BATEAU(一)申请人理由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申请注册的第15502805号“PETIT BATEAU”商标、第1281084号“PETIT BATEAU”商标、第G877079号“PETITBATEAU及图”商标(下称引证商标一、二、三)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的引证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和宣传,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争议商标系对申请人商标的恶意复制、摹仿。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综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称商标局)依据《商标法》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相似文献   

9.
《中华商标》2009,(4):9-9
商标局近日就试用阶段商标网上申请提出几点注意事项: 1、试用阶段商标网上申请仅对商标代理组织开放,商标申请人暂不能直接提交网上申请。 2、为了信息安全,网上申请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商标代理组织(需在商标局备案且无不良记录)向商标局申请、并使用“商标数字证书”后,才能够代理商标申请人提交商标网上申请。  相似文献   

10.
商标作为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是一种稀缺性资源。基于商标资源的稀缺性,为了实现这种资源的有效利用,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不使其闲置浪费,《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明。注册商标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被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之日起终止。”据此,社会公众可以在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情况下,向商标局要求注销该商标,使其进入公共领域,以便他人重新申请注册。  相似文献   

11.
何敏 《中华商标》2009,(2):21-23
“Haupt”商标(以下简称“争议商标”)由深圳市辉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于1996年11月18日申请注册,1997年11月14日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注册号:1127045。申请人金丰利超硬刃具(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以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原系申请人公司的报关员,争议商标是被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为由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申请。  相似文献   

12.
某公司研制出一种能在夜晚发亮的产品,于1994年5月14日就该产品的制作工艺申请发明专利,经过长达七年的时间,于2001年4月19日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专利权,并于2001年12月5日委托某商标事务所经事先查询后在该产品上向商标局提出“夜光”商标的注册申请。2002年3月13日商标局发给申请人《注册申请受理通知  相似文献   

13.
黎琳 《中华商标》2008,(12):55-56
案情 申请人于2004年在第5类“人用药;药用胶囊”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的“银丹”商标,2006年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查驳回,其驳回理由是:该商标与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银”商标近似。申请人认为驳回理由不能成立,申请复审。  相似文献   

14.
黎琳 《中华商标》2008,(5):72-73
商标局在受理新商标的注册申请后,将依据法律规定对新申请商标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依法驳回。根据法律规定,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拒绝注册的理由分为绝对理由和相对  相似文献   

15.
秦荧 《中华商标》2023,(7):36-39
<正>在我国现行商标法律制度中,“实际使用”并非商标申请或获准注册的前提条件,即不要求在提交注册申请或核准注册之时已对该商标进行了实际使用。但“不使用”对“注册”仍有消极影响。《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即在他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会被撤销注册。  相似文献   

16.
张康  汪霞 《中华商标》2012,(7):18-19
现行《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商标法》第三次征求意见草案对现行第四条原文没有改动。笔者认为,要进一步放宽申请人主体资格限制,一方面体现商标权作为财产权的基本属性,另一方面有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建议此条修改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取得商标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注册。"  相似文献   

17.
商标获得注册后,商标权人负有连续使用义务。这是多数国家商标法的共同要求。因为注册商标长期搁置不用,不但该商标不会产生价值,发挥不了商标应有的功能和作用,而且还会影响到他人注册登记或使用,即有碍于他人申请注册和使用与其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如此,商标制度设立的意义就无法实现。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注册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于上述情况,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  相似文献   

18.
为保护珍贵文化旅游资源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宗教圣地梵天禅寺在厦门市同安工商部门的指导下,对需要保护的以“梵天”、“梵天寺”为商标的七大类13件商标,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申请注册,近日,梵天寺已收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相似文献   

19.
史新章 《中华商标》2008,(11):24-25
商标异议复审案件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的主要案件类型之一,但关于商标异议复审程序的法律性质问题,人民法院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识上尚不统一,突出体现在对《商标评审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理解上,该条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异议裁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当事人复审申请和答辩的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评审”。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依据该条规定,  相似文献   

20.
《商标法》第28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也就是说,复审商标因为有在先权利的存在而被驳回,其中的在先权利包含的重要一款即是:中英文商标具有唯一对应关系的,应予驳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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