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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商标主管部门在贯彻落实《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的工作中,制定了《商标审查准则》,并且自1993年底实行了商标审查书制度。商标审查意见书制度的实行,为商标审查部门与申请人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使申请人的申请商标在“准予注册”与“驳回申请”之间有了一个修正、解释、争辩的机会,使商标审查增了人文关怀的色彩,是保护商标申请人权利的又一举措。但是在执行原《商标审查意见书》的过程中,却存在一些不尽如人的地方,象在执行原《商标审查意见书》中关于放弃或删除商标的条款时,有的审查人员要求申请人删除违反《商标法》规定的部分,有的则要求放弃其专用权,有的要求申请人在两者之间选择,这些均是原《商标审查意见书》所允许的。这种选择实际造成了审查标准的不一致,客观效果则是商标确权中存在着一定的随意性,又如:由于与在先权冲突或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原《商标审查意见书》允许申请人对其申请商标的冲突部分予以修正。这样,实际限制了商标申请人的商标独创性,而“独创性”恰是商标“识别性”的重要体现。瑞有,对有些商标的修正,不仅改变了商标申请人垢最初愿望,改变了享有专用权的客体,还扩大了其保护范围,损害了其他人的利益。如:某厂在其商品上申报的“五果”商标,由于直接表示了其指定商品的原料,审查人员依据《商标审查意见书》的修正范围,要求申请人放弃其中“果”字的专用权。商标确权后,享有专用权的不仅是“五果及图形”的组合形式,更包括“五”字和图形。因此,该商标的专用权保护范围反而扩大了,并被作为引证商标驳回了申请在保护后的“小五”商标。依据《商标审查准则》的规定,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五”与“小五”属近似商标,这样,不仅改变了“五果”商标申请人的初衷,而且在客观效果上又影响了“小五”商标申请人的利益。2001年1月1日新的《商标审查意见书》的实行,对商标的修正进行了限定,原则上不允许对商标进行修正,仅允许对其指定商品予以删除,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商标审查这一执法行为的严肃性,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审查原则。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和英语知识的迅速普及,不少企业和个人都选择注册英文商标。在审查英文商标是否能够获得注册时,英文的含义是一个重要审查因素,因为它涉及商标可注册性的各种情况。比如:该商标在指定使用的商品上是否具  相似文献   

3.
张宇 《中华商标》2009,(11):26-28
一、主管局的审查与核准 收到国际局转发的国际注册申请书后,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将根据其域内法对申请进行审查。各国法律不同,审查程序也有差异。有的缔约方仅进行商标的可注册性审查和异议审查,有的不仅进行商标的可注册性审查和异议审查,还进行在先权审杏。  相似文献   

4.
《中华商标》2011,(1):80-80
近日,美国商标审查及上诉委员会支持了一项卡地亚手表的立体商标的注册。  相似文献   

5.
1.扩大了商标注册的客体。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适应商标注册的新需求,同时结合商标审查及注册的技术能力,新商标法取消了现行法对商标注册的可视性要求,明确规定声音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为我国受理新型商标的申请打开了法律之门。  相似文献   

6.
胡刚 《中华商标》2005,(4):54-56
同意书(letterofConsent)是为许多国外商标审查机构所接受,由在先商标所有人出具的同意他人在后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和使用的书面文件。按照我国的商标法和长期的审查实践,这种同意书并不被认可。申请人即使获得由在先引证商标所有人所出具的同意书对于申请商标的最终注册仍没有任何帮助。  相似文献   

7.
我国于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开始对立体商标予以注册和保护,在实践中,立体商标的注册量以及立体商标的侵权案件都比较少。下面,笔者通过最近查处的一起立体商标侵权案件,对立体商标的注册、立体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等方面谈谈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8.
商标异议制度是对商标核准制度的一种补充,为商标权利人维护商标权利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途径,为维护商标权利的稳定起到了保护作用。本文从中国和澳大利亚的商标异议制度在异议期限、异议理由、审查方式、救济措施和权利转移制度等方面展开论述,目的在于理论探讨,在立法时参考国外的先进经验,以促进中国异议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9.
亓蕾 《中华商标》2013,(5):33-38
正要旨:同意书是指在先商标权人向在后商标申请人作出的同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近似商标共存的意思表示。商标权作为私权,商标权人可依意思自治原则处分自己的权利,且同意书通常是排除混淆可能性的有力证据。因此,同意书是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二十八条审查判断申请商标可否获准注册时的重要考量因素。  相似文献   

10.
环球资讯     
《中华商标》2013,(7):79-79
美国商标审查及上诉委员会驳回了德国保时佳药厂薄荷味道商标及气味商标申请2013年2月25日,美国商标审查与上诉委员会作出裁定,驳回了德国保时佳大药厂申请注册在"药品,也即硝酸甘油药物制剂"上的第85007428号"独特薄荷味道"和85008626号"薄荷气味"商标申请。  相似文献   

11.
英国商标审查制度面临变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年2月,英国专利商标局[1]提出对其商标注册审查制度进行改革的设想,即今后(计划2007年10月后实行),英国商标主管机关对1994年商标法案规定的驳回注册的相对理由将不再进行审查,即使发现新的商标注册申请与在先  相似文献   

12.
在商标审查实务中,商标局有时会将处于驳回或者驳回复审状态中的商标作为引证商标,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以相关申请商标与该引证商标近似为理由,驳回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相似文献   

13.
一、外观是构成商标识别性的重要因素——“少大庄shaodazhuang”商标 驳回复审案 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于2000年8月22日在第33类酒(饮料)等商品上向商标局提出“少大庄shaodazhuang”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商标局经审查认为,申请商标  相似文献   

14.
相对理由审查取舍之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汪泽 《中华商标》2007,(9):15-21
商标不得注册的理由分为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商标申请的实质审查分为全面审查和部分审查,部分审查只审查绝对理由。我国《商标法》第28条规定,  相似文献   

15.
正从对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实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商标会因为种种原因,不能顺利获得注册,在这类情况下就会出现一些需要申请人应对的情况。本文从申请人的角度出发,选取了几种比较典型的情况,结合修订后的《商标法》,对商标申请注册过程中驳回、同日申请及异议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办法,希望能对广大申请人有所裨益。一、商标申请被驳回的应对商标申请被驳回(包括全部驳回和部分驳回)在商标申请注  相似文献   

16.
倪晔 《中华商标》2014,(6):56-59
《商标法》关于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商标不得注册的规定,在商标异议和争议案中一直被广泛地引用,而其中以著作权作为在先权利主张他人商标不得注册的情况尤为普遍。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是:在先权利人拥有一图案商标或包含图案的商标,试图阻止另一项申请注册于非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图形商标的注册,由于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认定采用相当严格的标准,在先商标可能因为不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而无法获得在非类似商品上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在先权利人常常会主张其对在先商标图案的著作权,并以此反对在后商标的注册。  相似文献   

17.
段晓梅 《中华商标》2010,(12):23-27
日本三维标志审查与一般商标可注册性审查相似之处以及与我国三维标志审查标准相近之处兹不重复,现仅将不同之处或我国审查标准中未尽之处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18.
张乔 《中华商标》2004,(11):20-24
商标的混淆误认问题是商标执法中最常见也是最不容易把握的问题,因为由商标的近似而产生的混淆误认,通常是针对部分消费者而言,就执法者来说,对混淆误认的判断也难免带有主观色彩。在商标申请审查阶段,主管机关做出申请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易造成混淆的结论,多是基于一种可能性,这种可能性的推定,是审查人员依据商标审查的基本准则,结合多年的专业经验,以及模拟相关消费者在认购商品或选择服务时,对商标的识别能力而得出的。然而因审查人员自身条件的差别、商标的多样性以及审查标准的笼统性,又较难避免审查上的不一致和矛盾现象,其后果不仅影响到审查机关的权威性,同时也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科学地制定和把握审查标准,是商标主管机关目前首要的工作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19.
钟鸣 《中华商标》2003,(2):35-36
一、案情 成都市雅绅精细化工公司(简称雅绅公司)于1998年11月4日申请在商品国际分类第3类上注册“威白”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经审查,以雅绅公司申请注册的“威白”商标与德国HENKEL KGAA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国际注册的“WIPP EXPRESS威白”商标近似为由,于1999年4月26日驳回了雅绅公司的申请。1999年5月8日,雅绅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  相似文献   

20.
黄淳 《中华商标》2012,(7):51-54
2010年最高法院以不构成"混淆性近似"为由判决确认法国和新加坡两个大"鳄"合法共存[1],从而终结了两者在中国大陆十多年的纠葛。这是中国大陆商标司法的重大突破,否认了30年来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的"近似即侵权"理念,是中国商标司法的一个里程碑。一、大陆商标共存的多样性与法律的自我矫正(一)现实中的商标共存多样性一是数量多。从商标局公布的统计数据可间接反映这种情况。截至2010年,国内商标注册申请共829.47万件,有效注册460.4万件,这表明:商标申请数量非常大,而有效注册却缩水44.5%;注册审查失误在所难免,仅2010年审查错误数约1.3万件;有效注册周期长,平均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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