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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指的是一个国家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对某些与国民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使用负面清单模式管理外资已越来越成为全球发展的新趋势,中国也已尝试在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和中澳自由贸易协定中使用负面清单模式来管理外资,今后在双边和多边区域贸易协定的谈判中使用负面清单也是不可避免的趋势。RCEP是当今国际投资和贸易规则的高级实践,RCEP包括我国在内一共有15个经济发展水平各不相同、发展模式迥异的国家,分析这些国家的投资负面清单能够增加我国负面清单的实践经验。本文具体分析了RCEP投资章节的部分内容以及附件三所列成员国负面清单的具体内容,并从负面清单保留不符措施的数量、行业分布和正面义务的违背情况等方面总结RCEP成员国负面清单的特点,然后结合中国近年来负面清单的实践,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加快外资管理理念的转变,熟练运用负面清单的管理方式,在负面清单领域进行更为科学的设计,为我国未来面对的负面清单谈判提供一些借鉴和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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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柏华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3,(6):23-33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上海自贸区)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外资管理模式是其亮点也是难点。"负面清单"模式是国际贸易或投资协定中做出义务承诺的一种方式。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模式是正在进行的中美双边投资协定"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谈判模式的先试先行。本文将探讨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相关的法律问题,如"负面清单"是否包括了未来出现的产业,"负面清单"内容是否可增加及这样做可能的理由,对"负面清单"内容发生理解纠纷的解决机制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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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投资自由化时代的到来,国民待遇条款重获关注。然而,在义务承担方式的选择问题上,各国意见不一。考虑到"否定清单"模式令缔约国所承担的条约义务过高,在未来缔结国际投资协定时,中国应区分外资准入阶段和营运阶段,分别采取"肯定清单"和"否定清单"的模式,以消除准入阶段国民待遇义务所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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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模式已逐渐成为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新趋势。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是其投资管理模式的重大变革。在我国外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实践中,需要对欧美日国家外资管理经验进行深刻总结,从而为我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进提供方向,为实现国内经济平稳过渡及与国际投资新规则的无缝衔接做准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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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双边或多边投资条约中对在外资准入阶段采取国民待遇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发达国家所主张的“负面清单”的做法,即仅仅对国家经济至关重要的特定产业或幼稚产业予以例外保护,在这个名单之外,“法无禁止即可为”;二是类似于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6条所采用的方法,即“肯定式清单”的方法,即除非经东道国特别同意,其产业和活动在准入前阶段不适用国民待遇。目前,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模式已逐渐成为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新趋势,世界上至少有77个国家采用了此种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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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投资条约中,投资准入是平衡国家经济监管权和开放投资义务之间最重要的工具。投资准入模式的选择,依赖于投资市场开放与国内利益保护之间的平衡。中美投资条约谈判中,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的实质性谈判即将开始,列出合理的负面清单,充分利用投资条约的“例外与保留”部分,是中国的利益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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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首次在我国境内试行外资管理上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是对我国原有外资准入制度的全面变革,被视为一大亮点。国际投资中的外资准入制度通常被视为一个国家国内法的管辖范畴,由各国自行在国内法中规定,中国一直以来对外资准入都按照正面清单进行严格审查,实行审批制。负面清单审查模式对于外资进入采取了更为宽松的态度,这对上海自贸区乃至中国在吸引和利用外资方面有利,也是对我国长期以来在国际投资制度上的突破,对我国外资准入自由化进程更有不可估量的影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