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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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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公司法》已经确立了股东资格自由继承的规定。但是对该规定的合理性依然存在广泛争议,从股权继承与股东资格继承的区别、股权继承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股权继承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光彩》2004,(8)
编辑同志:我丈夫季某于2001年初与姚某、柳某、张某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公司,姚某担任公司董事长。今年3月份,我丈夫乘车外出,不幸遭遇交通事故而去世。关于股权继承的事情,我找到姚某,要求由我代替丈夫担任公司股东。但姚某不同意,表示只能将当初季某出资的12万元退回作为遗产继承。请问:股东死亡,其生前在公司中享有的股权如何继承?丁霞丁女士:股权是股东基于其在公司中所持有股份或者出资份额而享有的法定权利。股东死亡后,股权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但其继承不同于具体的有形财产,既要依照《继承法》规定的分配原则,同时还要遵守《公司…  相似文献   

3.
股权转让又称股份转让,是指股东将其对公司所有之股权转移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继受取得股权而成为公司新股东的法律行为。股权转让不单是股权转让人与股权受让人之间的合同行为,同时又涉及到公司、其他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而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我国立法对此规制不健全,故有必要对股权转让的限制规定问题加强研究并尽快完善立法。  相似文献   

4.
张锋 《商场现代化》2007,(20):367-368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公司其他股东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当股东转让其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他人购买该股权的一项权利。优先购买权的立法依据是: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与人合的性质和对老胶东对公司贡献的承认。对股东部分优先购买权应针对股权整体转让和股权分割转让两种情况进行具体地分析。在股权整体转让的场合,其他股东不能行使部分优先购买权;在股权分割转让的场合,其他股东则可以行使部分优先购买权。我国公司法在未来修订时,应对股东的部分优先购买权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5.
杨静  吴洪锋 《商场现代化》2006,(16):268-269
当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专注于创业的同时,也非常关注自身财富的保护问题,尤其是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为了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新《公司法》第七十条第一次从立法上明确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原则上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该规定突破了以往立法中继承仅仅限于财产权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股东的身份资格也可以进行继承,有一定合理性和进步性。但对股东资格的范畴并没有作相应规定。在本文中,我首先对目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继承的立法进行介绍,在此基础上,分析股东的职务资格是股东的一种特殊资格,不同于股东的一般身份资格,最后对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生前的职务资格(如董事长、总经理等)能否被继承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和见解。  相似文献   

6.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及相关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越  王志生 《商场现代化》2006,(17):230-231
新《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但该条对股东退股权的规定并不完备。本文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权的合理性,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提出构建和完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权法律制度的一些见解。  相似文献   

7.
王晓阳  郑璐璐 《商业科技》2013,(11):190-190
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制度是一种在公司拟进行重大事项的决议可能影响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下,赋予其退出公司的权利的股东救济制度。2005年我国《公司法》确立了此项制度。但是股东异议股权回购请求权很可能被滥用而导致公司债权人利益受损,对此我国立法并没有相关规定。本文从保护债权人的角度对其进行探讨,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8.
浅谈股权转让中的涉税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陆银泉 《致富时代》2010,(3):117-118
所谓股权转让就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股权转让行为越来越普遍,形式也日益复杂。该文从税收角度出发去探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税问题。  相似文献   

9.
<正> 股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在公司中所持的股份或出资而享有的法定权利。《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现行法律在确认股东有权转让股权的同时,又对股权转让的程序、对象等诸多方面作出特别规定:一、转让程序上的法律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自由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但向第三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  相似文献   

10.
《商》2015,(5)
《公司法》第75条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股东资格的可继承性,并赋予公司章程作变通规定的权利,为股东资格继承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原则性方案,虽填补了法律空白,但过于简单、缺乏操作性的条文导致现实中法律适用困难与分歧。本文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股东资格和股权认识混同、继承权与股东权益协调不佳、"章程另有规定"方案设计缺乏可行性等问题进行分析,理清了资本认缴制下股东资格与股权间的区别与关系,为章程的变通规定提出了可行性方案,在充分尊重有限责任公司自治与人合性的基础上促进公司个性化章程的制定,使公司各方利益得到均衡,形成合力,促进公司经济主体作用的发挥。  相似文献   

11.
刘向林 《商业时代》2006,(31):46-47
人合性是有限责任公司不可或缺的信用基础和保持良性运营的基础。新公司法授权公司参与方缔结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的任何合约,以解决股权继承问题。但在现实生活中,股东很少通过章程安排股权继承问题。公司的人合性因一些不受公司欢迎的人的加入而遭到破坏。笔者认为解决的途径是:在公司未陷入僵局时,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恢复公司的人合性;而在公司陷入僵局时,强制解散公司。  相似文献   

12.
2006年新《公司法》施行以来,我们在企业登记实践中,既遇到过普通有限责任公司(2人以上股东,下同)申请转制为一人公司的情况,也遇到过一人公司申请转制为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问题。因为新《公司法》已经确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所以对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形式,将其公司股份集中到一名股东名下,而改变公司组织形态转制为一人公司,只要其股权转让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时有关条件达到了一人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  相似文献   

13.
关于股东资格继承问题,实践当中经常发生纠纷。公司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能否象处理私人财产那样简单地被其继承人继承?本文从公司本质属性的视角下讨论这个问题,即公司本质上是私人属性大还是公共属性大?本文认为当公司结构发生重大变动时首先应当考虑社会公共利益,对于股东资格继承问题不应当只着眼于少数股东的利益。  相似文献   

14.
刘向林 《商场现代化》2006,(15):237-238
股权属于私有财产权,自然可以继承。继承人的有无、多寡不仅会影响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也会影响到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关系到公司股东、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能仅由公司股东任意决定。为此,作者探讨了因股权继承导致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三种情形:一是因继承导致公司股东为一人时,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二是因继承导致公司股东超过50人时,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三是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时,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  相似文献   

15.
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在公司法领域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受到优先购买权的限制,我国《公司法》第72条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其股权有所规定,但在适用上仍存在不足。本文就《公司法》上限制股权外部转让规定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6.
史玲 《商场现代化》2007,(29):274-275
新公司法首次确认了股东的退股权,但制度本身的整体性和其与公司法规定的其他制度的整体协调性上存在不足,使我国的退股权制度在实践中难以操作。本文通过分析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权的现行规定及在借鉴和汲取国外相关立法规定精髓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权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温恬 《现代商贸工业》2009,21(17):177-178
新公司法第72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的股权优先购买权,但是,由于我国公司企业制度仍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还欠完善,公司法对于优先购买权规定尚欠详备,影响其实际可操作性,尤其是"同等条件"的确定标准及确定方法。"同等条件"是包括转让价格在内的一个综合衡量标准,其确定应当在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之前,由非股东买受人提出。而在股权的强制拍卖程序中,采取什么样的合理方案以确定"同等条件"及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方式,使其不与拍卖规则相冲突,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两权分离这本是公司治理中的一大问题,而股权激励是解决这种代理问题的一大方法。但随着实践,股权激励计划的问题也凸显出来了。股权激励既从某种程度上化解了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但却可能导致管理层权力过大,而使股东受到损害。并且在我国市场越来越开放的情况下,许多的非上市公司也在进行着改进的股权激励计划,这样对上市公司既有重大的意义,但也存在许多因此而产生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论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的股东代表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代公司体制中,控股股东往往为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行使权力,容易导致滥用权力从而损害到公司、少数股东利益的情形.我国公司方面的法律对股权司法救济方面的规定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新<公司法>第152条确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对股东代表诉讼中原告主体资格、被告的范围、前置程序等均作了相应的规定,却未对股东代表诉讼中隐名股东的权利问题加以明确.但政变隐名权益人所有权益的无保护状态,对其加强权益的合法保护是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20.
2005年2月,甲、乙两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未就股东死亡后其股权如何处理作出约定。2008年9月,甲车祸死亡,其子丙要求继承甲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股东乙坚决反对,并拒绝协助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丙向工商部门咨询如何申请继承股东资格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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