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股东负有按照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出资的义务,此种义务的充分履行能够保证公司在实践中正常运营,同时也能保障债权人取得债权。但现实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些股东在获得股东身份后并没有充分及时的履行已承诺的出资义务,这样便使得这些股东享有的股权存在瑕疵,而且他们又把这些瑕疵出资股权转让给其他主体,其中包括了公司、公司股东、公司外的主体,不仅如此,这种瑕疵出资股权的转让会涉及到转让人和受让人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承担问题,此问题的研究可以解决司法实践中的一些股权转让纠纷,因此,颇有研究的必要。  相似文献   

2.
浅谈股权转让中的涉税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陆银泉 《致富时代》2010,(3):117-118
所谓股权转让就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股权转让行为越来越普遍,形式也日益复杂。该文从税收角度出发去探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税问题。  相似文献   

3.
瑕疵出资在实践中反复出现,那有限责任公司瑕疵出资股转让后的出资义务应该由谁承担?本文通过分析,认为在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后出资填补义务承担问题上,我国现行法的基本立场应是由瑕疵股权出让人承担出资填补义务。一些学者主张由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在现行法上尚没有坚实的依据。在立法政策上,由出让人承担出资填补义务的立场应该坚持。至于是否要求受让人承担出资填补义务,则应区别受让人是否善意而定。如果受让人善意,其对权利外观之信任应该得到保护,其可取得无瑕疵之股权。若非善意而受让,则应就出资填补义务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4.
工商企字[2000]第262号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请示》(琼工商法字[2000]10号)收悉。经研究 ,现答复如下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后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 ;经股东会通过 ,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股东转让股权 ,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 ,受让人直接支付出让人已缴付公司的出资额 ,不必再向公司重新入资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后 ,成为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除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和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所…  相似文献   

5.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可进行外部转让,这是有限责任公司资合性的体现。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受让人必须尽最大努力排除交易风险。为了保证股权转让合同效力无瑕疵,双方必须从章程、股东优先购买权、股权质押等方面进行审查。适当的磋商交易程序是股权顺利移转的保障。股权转让除了公司法规定的一般法律后果之外,还是能实现诸如土地使用权转让等间接效果。  相似文献   

6.
《商》2015,(50)
新修订后的公司法确立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体现了国家在经济理念逐步转变的基础上对法律价值的选择取向,并对公司法律规制体系的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将通过分析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对股东资格认定、股权转让和债权人保护这三个法学理论研究和审判实务中的热点问题解决思路的影响,试探讨在新的公司法语境下如何处理隐名出资人和显名出资人、股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公司股东与债权人这三种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7.
<正> 股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在公司中所持的股份或出资而享有的法定权利。《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现行法律在确认股东有权转让股权的同时,又对股权转让的程序、对象等诸多方面作出特别规定:一、转让程序上的法律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自由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但向第三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  相似文献   

8.
刘卓妍 《商》2014,(9):186-187
我国《公司法》第72条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则,该条法律在允许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同时对其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主要体现在法律赋予其他股东同意权、异议股东购买权及优先购买权,由于司法实践中日趋复杂的案件仍有不少问题困扰着法律从业者。本文着眼于理论和实务中常见的问题,探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及股东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以期对我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在公司法领域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受到优先购买权的限制,我国《公司法》第72条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其股权有所规定,但在适用上仍存在不足。本文就《公司法》上限制股权外部转让规定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0.
在司法审判中,章程限制股权转让问题存在较为模糊的地带,判断章程限制股权转让规定的有效性缺乏相关的司法解释及依据。为此,法院需要在司法过程中确定相关标准。其一,区分限制条件和实质性禁止条件。若为限制条件,符合公司意思自治原则,章程规定有效;若为实质性禁止条件,违背了股权转让自由原则,章程规定无效。判断限制条件和实质性条件的标准在于其合理性。其二,区分初始章程和修订章程。若为初始章程,既有公司自治性质又有合同性质,对全体股东有效;若为修订章程,除股东一致同意外只有公司自治性质无合同性质,需进一步判断处分性规定是否符合股东预期。  相似文献   

11.
有限责任公司夫妻股权具有夫妻财产和公司股权的双重团体结构,二者的“嵌套”引起解释论矛盾,合理的解决路径是将股东身份和股权利益进行分离。信托结构是理解夫妻股权关系的一个可行的样本。夫妻股权结构基本符合财产独立性和信义义务等信托的形式要求,且二者均具有区隔财产管理与家庭生活、分离财产管理意志、提高财产利用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功能。根据与信托的类比解释,登记于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权,登记方的单方处分为有效处分,但处分结果受信义义务的制约。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夫妻双方可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达成信托式协议,并通过无表决权股或设立股权信托的方式处理股权。在股权继承中,在世配偶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若其他股东不同意,需在无表决股权、股权信托、股权收购中选择其一以保障在世配偶的权利。  相似文献   

12.
股东代表诉讼判决既判力主观范围的扩张,包括向公司与其他股东二者的扩张。长期以来原告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存在诉讼代理与诉讼担当之争,综合立法现状、制度渊源与改革成本等因素的考量,原告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应定性为法定诉讼担当,从而为判决既判力向公司扩张提供正当理论支撑。但受制于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形骸化,对原告股东起诉的正当性审查无从实现,公司与其他股东对于诉讼的获悉存在信息壁垒,由此应当通过诉讼告知程序为公司或其他股东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进入诉讼开辟通路。同时借由不起诉理由书与统一案件受理费等程序构建,作为其他股东进入诉讼的激励机制,进而为既判力的扩张提供有理性基础。  相似文献   

13.
外部逆向法人人格否认指的是债务人滥用股东权利和公司独立法人地位,故意将财产无偿转移给公司法人,或者姐妹公司之间利益输送,’以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权利时.可以否定公司法人独立人格.使公司在受让财产限度内对债权人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从我国理论发展币口司法实践的需要来看,《公司法》第二十条所确立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范围过窄,有必要引入逆向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与传统的人格否认制度统一为整体,以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4.
破产管理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兼顾各方主体利益,明确破产管理人作为适格原告的诉讼主体地位有助于彰显其独立性和自主性。在破产债权总额小于未缴、抽逃出资数额的情形中,管理人以债权总额追收股东出资具有一定的正当性。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届出资期限即转让未缴足额出资的股权,应以受让人为追收出资的确定对象,以原股东为限定条件下承担出资担保责任的连带主体。同时参考有限责任公司的规范路径,认定符合违法性要件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与受让人的出资责任。相应地,需修订破产法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构建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5.
以我国A股上市公司2007~2009年的公司为样本,以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作为投资者保护水平的变量,对交叉上市、公司治理机构与投资者保护之间的关系的实证分析表明,交叉上市能够减少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投资者保护水平与控股股东较高的持股比例正相关,但与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负相关。国有性质的公司与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正相关,不利于投资者保护。  相似文献   

16.
邹海峰 《商业研究》2006,(6):151-156
以“桂林集琦”为案例,以此来了解一些公司的治理情况,以及其对企业经营的一些重大影响。与国外成熟资本市场不同的是,我国非流通股和国有股的特殊制度背景,恶化了大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大股东通过股权融资、占用资金、现金股利、资产交易、担保等多种方式攫取利益。  相似文献   

17.
Two obvious trends in corporate governance include broadening board accountability beyond shareholders’ interests and paying outside directors with equity compensation (stock and stock options). By integrating common agency and instrumental stakeholder theories, we examine the effect of stock compensation on secondary stakeholders and a firm’s participation in social issues, two areas where interests are less aligned with shareholder value. Consistent with our predictions, we found that while stock compensation may be an effective way to align directors’ goals to those of shareholders, it has adverse effects on important non-shareholder constituencies in the company’s operating environment.  相似文献   

18.
以46家辽宁上市公司为样本,对影响董事会报告透明度因素的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管理层持股比例、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与董事会报告透明度呈正相关关系;股权制衡度,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两职合一,审计意见类型与董事会报告透明度呈负相关关系。上市公司应该通过股票期权等方式提升管理人员的持股比例,激励他们积极治理公司,提高董事会报告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应适度提高持股比例,防止一股独大现象;同时减少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也会有助于提高董事会报告的透明度。  相似文献   

19.
文章以中国后股权分置改革时期为背景,借鉴西方多个大股东的相关理论,运用多案例研究方法,通过选取两组五家具有多个大股东结构的上市公司(第一组:西藏药业和锦州港;第二组:ST景谷、天科股份和中百集团)进行案例内纵向研究、组内跨案例对比和组间跨案例对比研究,探讨第二大股东进行制衡的路径。研究发现:第二大股东主要采取引入关系股东、争取董事会席位的制衡路径;无论第二大股东采取何种制衡路径,第二大股东自身会获得一定好处,但并不能保证公司整体效率;国有企业的民营参股股东进行制衡总体上没有违反效率原则。  相似文献   

20.
浙江省上市公司董事会组成与公司绩效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利用浙江省上市公司的数据,应用SPSS统计软件,选择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作为被解释变量,选择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董事长与总经理的两职是否分离和控股股东担任董事比例四个指标作为解释变量,建立回归模型,对浙江省上市公司董事会组成与公司绩效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控股股东成员担任的董事比例与浙江省上市公司业绩正相关,而且,董事长与总经理分设是现代公司治理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