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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商标起源于财产标记和生产标记.从商标的形成过程可以看出,商标是将标记应用到商品或服务的结果,离开了商业使用,商标权就不存在.商标有利于记忆商品,是商誉的可见代表,它的主要功能是区别商品或服务.  相似文献   

2.
刘金燕 《商业科技》2014,(18):44-44
商标权保护的实质是商标标识、商品或服务和权利人立体的三方关系,既是商标权保护对象的重申,也是商标权保护范围的自我限定,更是商标权与其他知识产权相互区别的重要标准。严格区分商标标识的知名和商标的知名,防止商标权人不正当的占有商标标识的知名,是商标权得以存在的正当性基础,也是正确把握商标权保护对象和范围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商标权的取得并不以商标使用为要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发现获取商标的专用权需要注册登记,核准注册后获得。以此为前提继续进行推论,商标专用权人自核准注册商标之后,就享有商标专用权。任何法律权利自形成之时即受保护,天然地对抗侵权行为,所以无论该商标是否被商标专用权人使用,不影响商标侵权行为的成立。但是,这一论证却忽视了商标功能与商标使用之间的联系,商标使用是商标具有识别功能的前提,没有经过商标使用的商标不具备商标的核心功能——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由此产生了一个问题:不具备识别功能的商标,其商标专用权会否因他人的使用行为而受到侵害?  相似文献   

4.
传统商标保护主要是针对商标的区别功能设计的,商标作为一个符号本身并不具备任何保护意义,只有当这一符号被某人首先用来指定某一特定商品的时侯,为了避免其他人再在同样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符号可能造成的混淆,法律才赋予在先使用人或注册人一种独占权。因此,传统的商标权本质上是一种先占权,这也是由商标的自然属性所决定的。从历史上看,商标权的确立最早是以使用为基础,目前普遍是以注册为基础,同时为了避免特殊情况下出现不公平的后果,以驰名为基础也成为商标确权的一个重要原则。商标权基于使用在先产生商标,顾…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难点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未注册商标又称非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的核准注册而自行使用的商标。作为商标的一种,与注册商标一样,都是商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在其商品或服务上的,由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具有显特征,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由于未注册商标背后同样凝结着其使用人为维护其声誉,扩大产  相似文献   

6.
张超 《中国电子商务》2012,(15):113-114
商标权保护是以防止商标混淆为基础的;驰名商标不仅有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更是承载着企业的商誉,驰名商标权的保护不仅要防止商标混淆,还要防止驰名商标的淡化。我国尚未形成健全的保护驰名商标的法律体系,明确对商标淡化行为的界定、尊用范县、损害赔偿等等显得尤为迫切。  相似文献   

7.
商标产品平行进口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商标产品平行进口(parallelimport),它涉及到两个国家跨越国界的商品买卖行为,当某一国进口商未经本国商标权人的授权,进口了该国的商标权人在其他国家授权生产或销售的同样品牌的商品到了该国并出售,而且价格又低于商标权人在该国规定的价格,商标的法律原则称之为“平行进口”。由于平行进口的商品虽然与国内商标权人的  相似文献   

8.
现存的商标法理论认为,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专用权,而未注册商标是不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如果仅因为商标未注册而阻却了未注册商标的商标权,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均无依据,也有悖于商标使用中公平诚实原则。本文认为商标权是未注册商标取得法律保护的依据,而商标权的取得是商标权人使用商标的结果。  相似文献   

9.
商标权取得     
商标权取得即商标使用人通过一定的方式获得商标权的过程。就商标权取得的方式而言 ,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通过注册取得 ,即注册原则 ,另一种是通过使用取得 ,即使用原则。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依照法定程序向一国商标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并经该商标主管部门依法核准而获取商标权的原则。注册原则的特点主要有 :商标使用人能按部就班地依照法定程序获取商标权 ,便于国家商标管理部门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国的商标注册和使用情况 ,提高商标管理效率。所谓使用原则是指商标权按使用时间的先后确定其归属的原则 ,最先使用该商标的使用人也就是…  相似文献   

10.
立体商标功能性问题的提出过去,由于商品与平面商标可以彼此分离,同样的商标同不同的商品有多种结合的可能,所谓的商标专用权,只及于其中的一种或若干种可能,而不可能在所有商品上阻止他人使用,也就是说,商标保护虽然可以通过无限次续展得以延续,但本质上仍是一种弱保护,商标权也只是一种有限的权利。这种有限的权利具体体现在:一方面,人人都要使用的商品通用图形和通用名称不可以被用作商标;另一方面,根据商标保护的专属性原则,即使一个明显属于公有领域的词汇或图形可以被选作商标,例如“长城”葡萄酒,对该商标的保护也只…  相似文献   

11.
试论“平行进口”中的商标法律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正>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作为市场经济国家加入国际市场大循环将成为现实,因而探讨我国参与国际大市场“平行进口”的商标法律问题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一、“平行进口”的法律含义和类型 所谓平行进口,笔者以为应定义如下:在外国商标权人授权国内商标被许可人(以下简称代理商)使用其商标制造或经销其特定商品的情况下,其他未经授权使用其商标的国内经销商(以下简称非代理商)通过外国商标权人或第三人合法地进口外国商标权人或其授权厂商制造或销售的同牌名商品并在国内销售,从而形成代理商与非代理商在  相似文献   

12.
<正>商标是在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将不同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的符号标记。商标的基本功能就是这种区别功能,也可以称为识别功能,即在众多的同种商品或者服务中将特定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很便捷地识别出来。正是因为商标具有区别功能,也就决定了它同时也具有标示来源功能与质量保证功能。商标经过使用以后,不再是简单的符号标记,它表彰着  相似文献   

13.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商号”,通俗地讲即字号,是指企业名称中除行政区划、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外显著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标志性文字。商标权与商号的冲突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将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有意或无意地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或字号的一部分使用,形成在先商标权与在后企业名称权的冲突;二是将他人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尤其是企业名称中的显著部分——“字号”注册为商标加以使用,引发在先登记的企业名称与在后注册的商标权的冲突。  相似文献   

14.
贾小龙 《商业时代》2012,(21):104-106
混淆可能性理论在商标侵权认定中具有重要作用,但从我国商标权的产生依据、属性以及商标的基本功能出发,混淆可能性仅是部分商标侵权成立的判定依据,而对于在相同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的标识构成侵权的,无须适用混淆可能性标准。  相似文献   

15.
在驰名商标的创立和保护过程中,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为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较大作用。因此在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商标法即将修改之际,笔者在此谈谈对当前商标权保护中出现的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的有关问题的一些浅见。一、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的概念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目前在我国仍是学理概念,尚未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其产生于具有一定知名度商标的商标权人在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实践活动中,为制止不正当竞争而采取的一种商标策略。防御商标是指同一民事权利主体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若干相同商标。原主要使用的商…  相似文献   

16.
(一)商标的概念 在不同的国家,对商标的定义不完全一样,但对于商标实质的理解是一样的。一般认为: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其商品上使用的、供消费者辨别商品及商品来源的显著标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于商标的定义是:商标是用来区别某一工业企业或商业企业或这种企业集团的商品的标志。按照我国《商标法》的有关条款,商标的定义可以表述为:商标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和经销的商品上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消费者识别商品和商品来源的一种  相似文献   

17.
商标权的客体为相关公众所认知的商标与商标所标识的商品或服务之间的联系,以此为基础可以认定商标俗称的抢注构成对商标权的侵犯,同时,商标俗称可以被认定为近似商标的一种形式,从而适用《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此外,在商标俗称的问题上,不能适用法律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相似文献   

18.
一、企业名称与注册商标的联系与区别1、企业名称是企业的身份证明 ,是企业间区别性标志。企业名称由文字构成。企业自成立之日起 ,享有企业名称权。2、商标是区分企业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 ,商标也是企业间相互区别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商标经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 ,享有商标专用权。3、企业名称权 (亦称厂商名称 )和商标权同属于工业产权范畴。我国对这两项权利的取得均采取在先申请原则和注册原则 ,均由工商机关确立权利并保护权利。4、企业名称权和商标权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企业名称权是取得商标权的前提条件。企业名称中的…  相似文献   

19.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法条既涉及对除商标权之外的诸如商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其他在先权利的保护问题,也涉及对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保护问题。本案是适用《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制止侵犯他人在先商号权及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的典型案例之一。  相似文献   

20.
宋琳 《经贸世界》2004,(3):22-23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在我国贸易与服务中的作用日益彰显。在知识产权为企业创造巨大价值的同时,也发生着权利之间的冲突,其中较为常见的是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所谓商标权与商号权之冲突.是指商标中的字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近似,使他人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包括混淆的可能性).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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