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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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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运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最主要的单据。一般认为,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物权凭证及货运合同的证明三项作用。在国际贸易往来过程中,由于对提单的使用不规范,常常导致提单风险及纠纷的发生。为了防止海运提单使用中的不确定性风险,促进国际贸易活动持续健康发展,应加强资信调查、严把合同签订关,谨慎对待倒签和预借提单,推广使用难以伪造的提单,谨慎使用FOB贸易术语等。  相似文献   

2.
海运提单是一种货权凭证,其决定着海上货物运输的成败,在国际贸易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然而由于海运提单的特殊性质,在其实际使用中面临着大量的风险,如伪造提单、无单放货等等,严重影响了国际贸易的发展。本文就海运提单中的主要风险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阐述了一系列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3.
在国际贸易运输中,海上货物运输始终占据主导地位,而提单则是海上货物运输中最重要的单证,已成为国际贸易和航运的主要方式之一.然而,随着国际贸易和航运的发展,提单欺诈已严重的危机到整个提单的正常运作机制,阻碍了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本文深入分析了提单欺诈的成因,以期更好的防范提单欺诈,使提单对国际贸易发挥更大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4.
封小琴 《消费导刊》2009,(6):209-209
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 or Ocean Bill of Lading),是国际结算中的一种最重要的单据。提单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它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订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另一方面,它又是货物收据和货物所有权凭证。但由于航运事业的发展变化,提单在使用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主要从无单放货和预借、倒签提单两个角度来关注海上货物运输中提单使用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高薇 《现代商贸工业》2007,19(6):137-138
提单,是承运人在接受所交托运的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用以证明双方已订立运输合同,并保证在目的港按照提单所载明的条款交付货物的一种书面凭证。提单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它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订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另一方面,它又是货物收据和货物所有权凭证。但由于航运事业的发展变化,提单在使用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从无单放货和预借倒签提单两个角度来关注海上货物运输中提单使用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侯洁  孟穗 《商场现代化》2008,(16):252-253
提单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国际贸易中都占居重要地位,是货物卖买、运输和结汇环节中不可缺少的主要单据之一。提单的相关问题一直是我国海商法研究的热点,本文主要是针对提单请求权的性质进行分析与说明。  相似文献   

7.
在国际贸易运输中,海上货物运输一直占据着最重要作用。提单是海上运输中最重要的单证。提单欺诈已经成为目前海事欺诈的最主要形式。本文以提单欺诈为主线,以解决提单欺诈问题为目标,分析引起提单欺诈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8.
在国际贸易运输中,海上货物运输一直占据着最重要作用。提单是海上运输中最重要的单证。提单欺诈已经成为目前海事欺诈的最主要形式。本文以提单欺诈为主线,以解决提单欺诈问题为目标,分析引起提单欺诈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9.
作为海上货物运输中最重要的单据,提单的出现极大的促进了国际贸易、国际结算和国际货物运输的发展。在提单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提单转让的效果问题一直饱受争议。由于对这一问题不同解释,直接影响到国际贸易有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划分,影响到提单纠纷的处理结果,所以笔者试图从提单的法律性质入手,对提单转让的效果进行分析和论证。  相似文献   

10.
作为海上货物运输中最重要的单据,提单的出现极大的促进了国际贸易、国际结算和国际货物运输的发展.在提单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提单转让的效果问题一直饱受争议.由于对这一问题不同解释,直接影响到国际贸易有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划分,影响到提单纠纷的处理结果,所以笔者试图从提单的法律性质入手,对提单转让的效果进行分析和论证.  相似文献   

11.
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由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具有国际性,在合同当事人发生争议时,往往涉及到适用何国法律来调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法律选择适用问题。法律选择适用的方式,因国家、时代的不同而不同,其中的依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做出法律选择的已被各个国家所承认,在提单上这一方式以法律选择条款的形式来体现。但提单的另一条款首要条款,由于其内容通常也规定提单受《海牙规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FCR作为一种新型的国际贸易单据,在中国对外贸易中逐渐开始使用。与提单相比较,FCR具有其独特的性质及功能,它只是接收货物的一种收据,不具备物权凭证的效力,不具有可转让性,货物只能交给FCR载明的记名收货人。但只要其符合一定条件,FCR可构成"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承运人须依FCR履行其运输合同义务。FCR签发人与出口商的关系可能表现为货运代理合同关系,也可能为货物运输合同关系,甚至无任何合同关系,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同,FCR签发人的责任就不同。信用证付款方式下使用FCR时,出口商接受FCR可能存在无法控制货款和货物运输权等风险,对此出口商须采取相应的因应策略来维护自身权益。  相似文献   

13.
<正> 提单作为一种典型的运输单据,不仅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法律地位,它的产生、发展也有力地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广泛开展,尤其为国际贸易的单证买卖提供了可能和便利,使货物的国际流通更为顺畅便捷。 一、提单是什么?  相似文献   

14.
<正>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主要有订舱运输合同和租船合同两种。由于执行运输合同过程中一般均签发提单以资证明,所以本讲将重点介绍提单。此外,根据业务实践的需要简要介绍租船合同、提单与租船合同的关系以及海上运输合同与贸易合同的关系等几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提单作为海上货物运输的重要单证,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在单证交易为主要交易方式的今天,提单欺诈已成为国际贸易的一大障碍,对各国商业、航运、保险等行业构成了严重威胁.中国是一个贸易大国,海运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本文对海运提单欺诈的成因进行了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16.
本通过考察国际货物贸易各环节中海运提单的流转过程,研究提单合同中提单持有人的法律地位以及其索赔权力,结合现行有关立法,试图解决海上货物运输中提单持有人对承运人的索赔请求权认定不确定问题。  相似文献   

17.
王剑 《对外经贸实务》2006,24(11):54-56
世界上货物贸易的90%以上依靠海运方式完成,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中使用最多、最为重要的单据,在国际货物买卖的其他环节中提单也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国际贸易的飞速发展,有关提单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本文拟就海运提单的法律性质及在实务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一、提单的  相似文献   

18.
我国《海商法》第71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管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既是重要的航运单证,又是重要的贸易单证。提单是托运人按事先与承运人达成的货物运输协议,将货  相似文献   

19.
在国际贸易物流中,海上货物运输一直占据着最重要的地位。提单是海上运输中最重要的单证,而提单欺诈已经成为目前海事欺诈最主要的形式。一项国际贸易涉及多个当事人——买方、卖方、船长、船员、保险人、银行经纪人等。当其中一人成功地利用不正当或 非法手段从表面上对其负有特定贸易运输和融资义务的他人获取金钱或其他物质时,海事欺诈就发生了。  相似文献   

20.
《鹿特丹规则》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统一法的本位回归。《鹿特丹规则》的背离规定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自由的最直接体现和合同自由空前扩大的标志。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当事人应对任何与背离有关的事项进行成本和利益的权衡分析。在《鹿特丹规则》背景下的批量合同和保险场合下对Incoterms 2000的贸易术语的选择显得更加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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