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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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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超 《商》2013,(14):220-221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CISG,以下称公约)是调整和规范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关系的国际公约。《公约》在联合国会议上获得通过后于1988年1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到2013年7月为止,已有79个缔约国批准参与了该公约,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力和适用范围。我国于1986年加入《公约》成为缔约国。按照《公约》规定,中国当事人与其它公约缔约国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  相似文献   

2.
电子商务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冲击及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电子商务方式与传统国际贸易模式迥然不同。作为调整传统国际货物买卖最具影响力的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文中简称《公约》)势必受到电子商务方式的巨大挑战。本文分析了电子商务给公约的适用范围、合同的成立、货物风险的转移等规定带来的新问题,并就可能的对策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3.
预期违约是《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规定的违反合同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合同法上,建立预期违约制度以防范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前发生在合同履行上的风险对双方当事人及社会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在同相关制度比较的基础上结合《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对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预期违约问题做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4.
随着世界政治、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国在经济上相互依赖的程度日益加深。我国积极利用全球化这一趋势,大力发展对外贸易。然而一部分企业在处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合同形式纠纷时,对法律适用感到无所适从,主要是因为我国在签署《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对合同形式所做的保留与新的统一《合同法》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不一致所引起的,就此一系列问题作一阐述,以供商榷。  相似文献   

5.
在涉外合同中,我方当事人一般可与对方协商以《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或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为准据法。而如果选择我国合同法或对方当事人所属国法律,则必须慎重考虑。特殊情况下,我们不应该坚持订立法律选择条款。  相似文献   

6.
张科 《商场现代化》2005,(11):191-191
一,前言 买卖合同是贸易活动中各类协议的主要类型.一般指一方(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于另一方(买受人).对方(买受人)受领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合同有效成立后.常因各种原因导致履行不能或履行不必要.当事人唯有通过解除自己的合同义务才能达到救济之目的,致使合同的解除成为必要。本文试通过对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之比较.探讨如下问题。  相似文献   

7.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当今世界影响最大、运用最广泛的有关国际货物贸易的统一实体法。对于我国法院和有关当事人来说,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应该明确以下问题:第一,公约只适用于当事人一方营业地在我国,另一方营业地在其他缔约国境内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第二,公约并非适用所有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第三,公约并非适用国际销售合同的所有方面;第四,公约的适用是任意性而非强制性的。  相似文献   

8.
由于合同规定不明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空白,在国际货物销售实践中,买卖双方对于一些具体的权利义务尤其是责任如何分配的问题经常会产生分歧。当事人到底该如何做,是每一个贸易商在从事每一笔交易前希望弄清楚的问题,但这无疑会增加交易的成本。因此这个问题也应引起学者的关注。本文从第11届Willem C.Vis国际商事仲裁辩论赛中的虚拟案例谈起,就一些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讨论,发表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9.
杨猛宗 《商业时代》2005,(23):74-75
我国是公约的缔约国,大量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能适用公约。本文结合有关国家的合同法律制度对《公约》中涉及的合同形式、货物特定化、根本违约等问题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10.
叶小燕 《中国市场》2010,(32):42-43
在涉外经济贸易合同中,我方当事人一般可与对方协商以《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或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为准据法。而如果选择我国合同法或对方当事人所属国法律,则必须慎重考虑。特殊情况下,我们不应该坚持订立法律选择条款。  相似文献   

11.
在国际贸易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就惯例及习惯做法的适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国际贸易实践提供了指引。本文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惯例及习惯做法的规定为切入点,从国际惯例和习惯做法的定义性质着手,分析惯例及习惯做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的适用,并在此基础上与国内相关的贸易规定进行比较。  相似文献   

1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营业地分别位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货物协议,是国际贸易交易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它不仅是确定买卖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还涉及有关国家的政策法律,因此对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慎重对待。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问题: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坚持书面形式一方的发盘或还盘被对方有效地接受后,合同即告成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合同在形式方面不受任何限制。我国《合同法》第十条也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我国进出口企业在进行国际货物买卖时…  相似文献   

13.
2008年底通过的《鹿特丹规则》的创新之一是在统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的基础上部分统一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法。《鹿特丹规则》的"上岸"扩大了国际货物运输法公约间的冲突,具体表现为加剧了海运公约间的冲突和引发了单一运输方式公约间的冲突。《鹿特丹规则》与相关货物运输公约间的冲突表面为条约冲突,其实质是不同运输方式承运人责任制度的互不妥协和国际统一私法运动的超前发展。  相似文献   

14.
概念与分类 在贸易纠纷中,“瑕疵”是最常用的字眼。瑕疵可作不同的分类:从瑕疵是否存在于货物的物理状况本身,可分为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前者是指标的物本身与合同不符或不具备标的物所应有的品质;后者则指标的物的权利不完整,存在着被追索的可能。在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的,便构成瑕疵给付。《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CISG.以下简称《公约》)对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所进行的国际贸易中的瑕疵给付的认定,作出了规定。  相似文献   

15.
随着EDI和电子邮件的迅速发展与普及,跨国当事人间通过电子商务形式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状况越来越多。为此需要相应的法律对这一新事物予以规范和调整。作为调整国际货物买卖领域最为广泛适用的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未明确规定可以对使用电子商务,诸如EDI和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予以适用,有必要对公约的适用范围重新解释。  相似文献   

16.
我国加入WTO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日益增多。而国际货物买卖的复杂性决定了它的高风险性,损失风险在货物买卖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发生。因此,风险转移直接关系着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是一个具有重要实践意义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程斌 《中国海关》2005,(6):70-71
在国际贸易中,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在合同中订立一项法律选择条款.明确规定该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另一种方式是,在双方当事人未就法律适用问题达成协议.合同中没有规定法律选择条款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争议,由有关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按照其认为适用的法律冲突规则来确定该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所以,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对于一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都可能导致适用某个国家的国内法或某项国际公约或某种国际惯例。  相似文献   

18.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共计101条,分为四部分:适用范围;合同的成立;货物买卖;最后条款。该公约于1980年3月在维也纳召开的外交会议上获得通过,1988年1月1日起生效。截止到2005年上半年,核准和参加该公约的国家已有65个。该公约成员国  相似文献   

19.
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风险”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活动增多,国际贸易中的风险转移逐渐成为买卖双方关注的焦点。我国参与国际货物贸易主要依据的INCOTERMS 2000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分别对风险转移的前提和条件以及风险转移的时间和地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国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国际货物贸易中对风险进行有效转移。  相似文献   

20.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制度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有着重要和不可忽视的地位.而其中预期违约问题更为觉和复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预期违约理论来源于英美法系,随着现代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英蔓法律中的预期违约制度时大陆法系的合同立法产生了巨大影响,并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预期违约的定义.构成要素,法律定位,产生后果和弥补方式对现代国际买卖合同的影响和现实评价的概述,来从宏观上了解该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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