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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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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当今世界影响最大、运用最广泛的有关国际货物贸易的统一实体法。对于我国法院和有关当事人来说,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应该明确以下问题:第一,公约只适用于当事人一方营业地在我国,另一方营业地在其他缔约国境内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第二,公约并非适用所有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第三,公约并非适用国际销售合同的所有方面;第四,公约的适用是任意性而非强制性的。  相似文献   

2.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当今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关系的重要公约。到目前为止,该公约的缔约国已有70多个国家。该公约的可适用性(applicability)问题,即一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适用该公约,一直是人们所关注的问题。本文试图就某些相关问题做些澄清。  相似文献   

3.
预期违约是《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规定的违反合同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合同法上,建立预期违约制度以防范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前发生在合同履行上的风险对双方当事人及社会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在同相关制度比较的基础上结合《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对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预期违约问题做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4.
在涉外合同中,我方当事人一般可与对方协商以《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或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为准据法。而如果选择我国合同法或对方当事人所属国法律,则必须慎重考虑。特殊情况下,我们不应该坚持订立法律选择条款。  相似文献   

5.
电子商务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冲击及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电子商务方式与传统国际贸易模式迥然不同。作为调整传统国际货物买卖最具影响力的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文中简称《公约》)势必受到电子商务方式的巨大挑战。本文分析了电子商务给公约的适用范围、合同的成立、货物风险的转移等规定带来的新问题,并就可能的对策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6.
黄文 《国际市场》2010,(8):51-52
在国际贸易法领域,中国缔约参加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销售合同公约》)已成为解决中国企业与另一缔约国企业进出口贸易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之一。贸仲上海分会近三年来裁决结案的统计数据表明,适用《销售合同公约》的案件占国际贸易案件的34-36%,  相似文献   

7.
《商》2015,(14)
构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标准下的合同根本违约成立与否不仅要视违约造成的损害程度而定,还要视损害是否可预知。各缔约国在实践中,对合同是否"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均有很多案例汇编和裁判文书值得研究。  相似文献   

8.
在国际贸易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就惯例及习惯做法的适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国际贸易实践提供了指引。本文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惯例及习惯做法的规定为切入点,从国际惯例和习惯做法的定义性质着手,分析惯例及习惯做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的适用,并在此基础上与国内相关的贸易规定进行比较。  相似文献   

9.
叶小燕 《中国市场》2010,(32):42-43
在涉外经济贸易合同中,我方当事人一般可与对方协商以《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或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为准据法。而如果选择我国合同法或对方当事人所属国法律,则必须慎重考虑。特殊情况下,我们不应该坚持订立法律选择条款。  相似文献   

10.
由于合同规定不明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空白,在国际货物销售实践中,买卖双方对于一些具体的权利义务尤其是责任如何分配的问题经常会产生分歧。当事人到底该如何做,是每一个贸易商在从事每一笔交易前希望弄清楚的问题,但这无疑会增加交易的成本。因此这个问题也应引起学者的关注。本文从第11届Willem C.Vis国际商事仲裁辩论赛中的虚拟案例谈起,就一些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讨论,发表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1.
<正>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截止1989年底,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26国参加。根据《公约》的有关规定和我国政府对《公约》的核准书,《公约》自1988年1月1日起自动适用于我国当事人与营业地处于另一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熟悉和研究《公约》的有关规及定其适用,是我国法律和外贸工作者的一项任务。本文拟对《公约》有关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怎样请求实际履行的规定作一些分析探讨。实际履行,亦称依约履行,即债权人据  相似文献   

12.
概念与分类 在贸易纠纷中,“瑕疵”是最常用的字眼。瑕疵可作不同的分类:从瑕疵是否存在于货物的物理状况本身,可分为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前者是指标的物本身与合同不符或不具备标的物所应有的品质;后者则指标的物的权利不完整,存在着被追索的可能。在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的,便构成瑕疵给付。《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CISG.以下简称《公约》)对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所进行的国际贸易中的瑕疵给付的认定,作出了规定。  相似文献   

13.
张科 《商场现代化》2005,(11):191-191
一,前言 买卖合同是贸易活动中各类协议的主要类型.一般指一方(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于另一方(买受人).对方(买受人)受领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合同有效成立后.常因各种原因导致履行不能或履行不必要.当事人唯有通过解除自己的合同义务才能达到救济之目的,致使合同的解除成为必要。本文试通过对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之比较.探讨如下问题。  相似文献   

14.
在当代各国的合同法和买卖法中,对于如何确定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即采取过错责任原则抑或无过铅责任原则,是一个重大问题。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在于它不仅是理论问题,而且是直接关系到在具体事件中评判标准的实际问题。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为涉外经济合同的成立、履行、违约责任等一系列问题提供了我国的法律准则。另外,我国已成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该公约今年1月1日开始生效。因此。  相似文献   

15.
2008年底通过的《鹿特丹规则》的创新之一是在统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的基础上部分统一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法。《鹿特丹规则》的"上岸"扩大了国际货物运输法公约间的冲突,具体表现为加剧了海运公约间的冲突和引发了单一运输方式公约间的冲突。《鹿特丹规则》与相关货物运输公约间的冲突表面为条约冲突,其实质是不同运输方式承运人责任制度的互不妥协和国际统一私法运动的超前发展。  相似文献   

16.
随着EDI和电子邮件的迅速发展与普及,跨国当事人间通过电子商务形式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状况越来越多。为此需要相应的法律对这一新事物予以规范和调整。作为调整国际货物买卖领域最为广泛适用的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未明确规定可以对使用电子商务,诸如EDI和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予以适用,有必要对公约的适用范围重新解释。  相似文献   

17.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如何认定预期违约?其法律后果怎样?本文拟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简称《公约》)以及中国《合同法》关于这一制度的规定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8.
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风险”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活动增多,国际贸易中的风险转移逐渐成为买卖双方关注的焦点。我国参与国际货物贸易主要依据的INCOTERMS 2000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分别对风险转移的前提和条件以及风险转移的时间和地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国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国际货物贸易中对风险进行有效转移。  相似文献   

19.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共计101条,分为四部分:适用范围;合同的成立;货物买卖;最后条款。该公约于1980年3月在维也纳召开的外交会议上获得通过,1988年1月1日起生效。截止到2005年上半年,核准和参加该公约的国家已有65个。该公约成员国  相似文献   

20.
在国际货物贸易中,《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因其只依据“营业地”标准而被广泛适用,往往存在着与冲突规范优先适用的问题,故为了在实践中妥善处理二者关系,有必要对该《公约》的直接适用问题予以明确。本文以一个案子为例,进而讨论公约的直接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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