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 毫秒
1.
我国 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设定了动产抵押登记制度 ,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实施过程来看 ,我国动产抵押登记制度仍存在问题。表现在抵押人恶意处分抵押物时 ,抵押权人的救济手段不足 ,以及对第三人的交易安全保护不足 ,即当低押人恶意处分抵押物时 ,第三人不能根据善意取得规则获得保护。因此 ,有必要采用特定动产抵押登记和公示补强制度完善我国动产抵押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2.
胡丹  张宇 《商》2015,(4):206-207
在抵押期间,抵押人有权处分抵押财产,但其在转让抵押物时应通知抵押权人,双方应就抵押财产转让所得的价款与抵押权人自行约定处置方式(不限于将其用于提前清偿或提存这两种方式)或就抵押关系的变动达成一致,但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无论就上述问题是否达成一致,均不影响抵押物转让合同的效力和抵押物所有权变动。抵押权人在抵押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有权行使抵押权,而不论抵押物归何人所有,同时受让人有权代为清偿抵押人的债务。  相似文献   

3.
什么叫房地产抵押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包括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即债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地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房地产抵押是一种财产担保,由于这种担保形式比人的担保更加可靠,因此在经济活动中被广泛使用。哪些房地产可以进行抵押根据我国《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可以办理抵押的房地产包括:(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  相似文献   

4.
浮动抵押制度允许抵押人在设押后继续经营抵押财产,这种制度设计在发挥物的担保价值的同时充分利用抵押物的经营价值,但却为银行等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带来风险。我国《物权法》虽然引进了浮动抵押制度,但由于对抵押人设押后处分抵押物的权利限制较少,未对债权人的利益予以充分关注,导致债权人与抵押人之间的利益失衡,这也是浮动抵押制度在实践中无法得到广泛应用的重要原因之一。为在我国真正发挥浮动抵押的制度功能,有必要借鉴国外浮动抵押制度立法的经验,在便于抵押人融资的同时,完善浮动抵押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5.
侯雪梅 《现代商业》2011,(29):286-288
动产浮动抵押制度在农业生产经营领域的适用遭遇困境。影响该制度顺利实施的因素主要有:农业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不明;可抵押财产范围过窄,内涵模糊;抵押人的处分权与抵押权人的限制权力量对比失衡;抵押权实现方式单一;农业生产经营浮动抵押信用和监管制度缺漏等。针对上述问题,文章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  相似文献   

6.
黄刚 《市场论坛》2014,(6):9-10
从我国建立不动产抵押制度以来,土地使用权抵押一直是房地产市场融资的重要手段。随着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愈发频繁,不断涌现新情况、新问题,同时也伴随着许多抵押风险,而土地使用权部分抵押是其中抵押风险较大的一类。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土地使用权部分抵押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土地使用权价值与实际债务不对应的问题,但从法律角度来说,土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的不可分割性,而部分抵押的实质上却是一种权利权能的拆分,这种矛盾导致土地使用权部分抵押行为更容易产生纠纷,不利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利益平衡,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文章通过对土地使用权部分抵押行为的法律分析,结合实际,归纳出土地使用权部分抵押的法律风险,为抵押权人防范土地使用权部分抵押风险提供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7.
船舶抵押权制度起源于古代航海冒险事业筹措资金的需要,是船舶所有人取得贷款的一种手段.我国<海商法>第11条规定:"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抵押贷款存在着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管理风险、项目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但本文仅就船舶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作一分析,并就该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相似文献   

8.
物权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动产浮动抵押制度,这不仅完善了担保物权体系,也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特别有利于企业融资和简化抵押手续,但因它对抵押权人有一定的风险,故抵押权人在开展此担保方式时会谨慎从之。因此,中小企业要适用该制度解决融资难,应从树立自身的诚信度、注重技术创新、不断提升企业效益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郑峰 《现代商贸工业》2009,21(15):236-237
抵押物转让涉及抵押权人、抵押人以及受让人三方,不同的制度设计会导致三者之间利益分配的差异。在评析《物权法》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抵押物转让制度应遵循的理念,并针对《物权法》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郑峰 《中国商办工业》2009,(15):236-237
抵押物转让涉及抵押权人、抵押人以及受让人三方,不同的制度设计会导致三者之间利益分配的差异.在评析<物权法>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抵押物转让制度应遵循的理念,并针对<物权法>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实行有三种方法:以抵押物折价、拍卖和变卖抵押物.鉴于在抵押权实行中存在处置、变现抵押房产的负担较重,抵押权实行的方式单一,抵押权人承担的社会责任过大等问题,本文提出引入"保付代理"处置抵押房产、放宽"法定孳息"的清偿条件以及完善廉租房制度建设等对策,以期完善抵押权的实行.  相似文献   

12.
企业动产抵押合同系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依法订立的,抵押人旨在用动产担保主合同的履行,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一种担保合同。这里所说的主合同是相对于作为其从合同的抵押合同而言的,具体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从现实经济生活的实际情况和(担保法)的立法本意和宗旨来看,这里讲的主合同主要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在经济活动中订立的经济合同。抵押合同法律关系既可以发生在主合同双方即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债权…  相似文献   

13.
抵押权的顺位,又称抵押权的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抵押权的顺序为抵押人相互之间的关系,为抵押权在实现上的排他效力的重要表现,也是抵押权制度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在介绍了抵押权顺位的一般理论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抵押权位次固定主义与升进主义各自的优劣之处,并建议我国采用次序升进主义。同时,为了使抵押权获得独立性和流通性,发挥其易于融资的优点,使抵押权在当代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更为了防止混同等特殊情况后次序抵押权人侵害先次序抵押权人的利益,可考虑设立狭义的所有人抵押制度。  相似文献   

14.
刘盈梅 《现代商贸工业》2009,21(18):260-261
抵押权的顺位,又称抵押权的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抵押权的顺序为抵押人相互之间的关系,为抵押权在实现上的排他效力的重要表现,也是抵押权制度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在介绍了抵押权顺位的一般理论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抵押权位次固定主义与升进主义各自的优劣之处,并建议我国采用次序升进主义。同时,为了使抵押权获得独立性和流通性,发挥其易于融资的优点,使抵押权在当代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更为了防止混同等特殊情况后次序抵押权人侵害先次序抵押权人的利益,可考虑设立狭义的所有人抵押制度。  相似文献   

15.
我国《物权法》第190条第2款规定了"先抵押后租赁"的情况下租赁关系不能对抗先登记的抵押。但并没有就抵押权实现时,如何处理租赁关系给出明确的规定。该条从文义上来看是处理抵押权人和承租人的关系。但是在实践中,牵扯抵押权人、抵押人、承租人三方关系以及法院如何依职权"除去"租赁权等问题,颇有争议。而问题的关键在于认定抵押物上存在的租赁关系是否影响了在先设立的抵押权的实现。如有影响,应该"除去"租赁后拍卖。有权"除去"租赁的主体是谁?具体程序如何?"除去"租赁后承租人利益如何保护?这些都是探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担保法律制度是否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利益,对债权的实现至关重要.<物权法>在担保物权方面对原有法律的完善和突破,特别是对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处理,可设定担保物权的财产范围变大,特殊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财产转让、抵押权人行使权利的期限,以及实现抵押物权的条件、途径等的规定,从不同方面体现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7.
工商市字[2001]第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确认抵押权人登记主体资格的请示》(京工商文字[2001]4号)收悉。经研究 ,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二条未对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中抵押权人的主体资格加以限定 ,因此 ,同意你局意见 ,抵押权人为自然人的 ,抵押人为企业、并以其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 ,应当事人的要求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二○○一年二月八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中抵押权人资格问题的答复  相似文献   

18.
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动产浮动抵押制度,这不仅完善了我国担保物权体系,也有利于企业融资和简化抵押手续,并且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但它对商业银行开展该制度则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商业银行要有效的适用该制度,应在抵押人的选择、监督、担保方式的并用等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  相似文献   

19.
寇宁 《现代商贸工业》2011,23(20):62-63
抵押权能否顺利实现,关系到抵押权人的利益,也关系到抵押担保制度的正常运行。在我国的立法过程中,从民法通则到到物权法,抵押权的实现途径在立法上得到了完善,但是由于物权法规定的原则性,现行抵押权实现的途径仍缺乏效率与公平。为了更好的推动抵押制度的完善,在现行物权法的基础,建立抵押权实现的非讼制度将有利于抵押权实现成本的降低、效率的提高。  相似文献   

20.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为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承办人出具书面委托书;2、主合同(借贷合同或购销合同等);3、抵押合同;4、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