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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89 毫秒
1.
胡丹  张宇 《商》2015,(4):206-207
在抵押期间,抵押人有权处分抵押财产,但其在转让抵押物时应通知抵押权人,双方应就抵押财产转让所得的价款与抵押权人自行约定处置方式(不限于将其用于提前清偿或提存这两种方式)或就抵押关系的变动达成一致,但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无论就上述问题是否达成一致,均不影响抵押物转让合同的效力和抵押物所有权变动。抵押权人在抵押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有权行使抵押权,而不论抵押物归何人所有,同时受让人有权代为清偿抵押人的债务。  相似文献   

2.
我国《物权法》第190条第2款规定了"先抵押后租赁"的情况下租赁关系不能对抗先登记的抵押。但并没有就抵押权实现时,如何处理租赁关系给出明确的规定。该条从文义上来看是处理抵押权人和承租人的关系。但是在实践中,牵扯抵押权人、抵押人、承租人三方关系以及法院如何依职权"除去"租赁权等问题,颇有争议。而问题的关键在于认定抵押物上存在的租赁关系是否影响了在先设立的抵押权的实现。如有影响,应该"除去"租赁后拍卖。有权"除去"租赁的主体是谁?具体程序如何?"除去"租赁后承租人利益如何保护?这些都是探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抵押是信用风险缓释的主要工具之一。受评估机构评估信息不充分,以及从抵押物评估、抵押到处置不同阶段市场的变化等因素影响。银行在操作抵押贷款过程中很容易发生抵押物在抵押时足值,而到处置时不足值的价值缩水现象。从抵押物风险缓释效用的角度出发,银行部门应完善抵押管理制度体系,设立抵押物管理岗,加强异地抵押物属地管理和评估机构管理,充分利用银行的渠道资源,提高抵押物处置率和处置额,以化解抵押不足值的风险。  相似文献   

4.
寇宁 《现代商贸工业》2011,23(20):62-63
抵押权能否顺利实现,关系到抵押权人的利益,也关系到抵押担保制度的正常运行。在我国的立法过程中,从民法通则到到物权法,抵押权的实现途径在立法上得到了完善,但是由于物权法规定的原则性,现行抵押权实现的途径仍缺乏效率与公平。为了更好的推动抵押制度的完善,在现行物权法的基础,建立抵押权实现的非讼制度将有利于抵押权实现成本的降低、效率的提高。  相似文献   

5.
现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试点分别以财产流转性收益和农村金融市场扩展为抵押主题,采取农民房屋所有权并附属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和宅基地使用权直接抵押两种模式及多种类型。试点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存在抵押权合法性、抵押物处置效力的法律风险。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应遵循合法性途径,完善抵押登记制度,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应市场化运作,其受让后的宅基地使用权期限可界定为30年为宜。  相似文献   

6.
一、房地产消费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概念及流程 金融机构在提供住房消费信贷时,其资金大多来源于居民储蓄存款,期限一般在6年以下;而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的时间较长,最长达20年,此种"短存长贷"的现象,使资金结构矛盾突出,给银行风险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除了资金结构矛盾,在我国,设定抵押权在实践中还遇到一些障碍:一是设定抵押手续繁杂,要负担高昂的手续费等各种评估费用;二是抵押权实现的手段相当繁琐,效率不高.因而在实际的分期付款交易中,设定抵押权的方法并没有被广泛采用,即使是不动产的分期付款销售也是如此.金融机构作为提供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抵押权人,视抵押权实行为畏途.西方发达国家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最后,创造了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来解决这一难题.  相似文献   

7.
随着抵押权标的物范围的扩大,原材料、产品或商品等流动资产也纳入抵押权标的物之中。由于其数量大,品种多,品名杂,保存期不等,难以锁定抵押物,目前有部分企业和银行认为商品或产品交易频繁,就根据购销合同,银行付款证明或发票,确定抵押物并申办抵押物登记,采用约定存货量来保障抵押权。但到清偿债务时,存货已不是登记时的抵押物,所列抵押物形态已发生变化,其他债权人以实际存货与抵押物清单及所有权凭证不符为由不承认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面对这个问题,正确认识抵押物是特定物尤其重要。一、抵押物特定化是抵押权成立的前…  相似文献   

8.
我国应实行租赁权登记与租赁权声明并存制度,以解决“租赁在先,抵押在后”时二者的冲突;对于“抵押在先,租赁在后”的情况,租赁应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否则,租赁权不得对抗抵押权。  相似文献   

9.
抵押权的顺位,又称抵押权的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抵押权的顺序为抵押人相互之间的关系,为抵押权在实现上的排他效力的重要表现,也是抵押权制度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在介绍了抵押权顺位的一般理论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抵押权位次固定主义与升进主义各自的优劣之处,并建议我国采用次序升进主义。同时,为了使抵押权获得独立性和流通性,发挥其易于融资的优点,使抵押权在当代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更为了防止混同等特殊情况后次序抵押权人侵害先次序抵押权人的利益,可考虑设立狭义的所有人抵押制度。  相似文献   

10.
一、金融经济中抵押物的流转问题在我国立法发展概况在我国的金融经济中,抵押贷款是最为常见的一类金融业务,其中往往涉及到抵押物的流转问题。所谓抵押物的流转是指在抵押权的有效期间内,抵押人将抵押财产再行转让的问题,属于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财产的处分权问题。  相似文献   

11.
我国 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设定了动产抵押登记制度 ,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实施过程来看 ,我国动产抵押登记制度仍存在问题。表现在抵押人恶意处分抵押物时 ,抵押权人的救济手段不足 ,以及对第三人的交易安全保护不足 ,即当低押人恶意处分抵押物时 ,第三人不能根据善意取得规则获得保护。因此 ,有必要采用特定动产抵押登记和公示补强制度完善我国动产抵押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2.
刘盈梅 《现代商贸工业》2009,21(18):260-261
抵押权的顺位,又称抵押权的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抵押权的顺序为抵押人相互之间的关系,为抵押权在实现上的排他效力的重要表现,也是抵押权制度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在介绍了抵押权顺位的一般理论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抵押权位次固定主义与升进主义各自的优劣之处,并建议我国采用次序升进主义。同时,为了使抵押权获得独立性和流通性,发挥其易于融资的优点,使抵押权在当代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更为了防止混同等特殊情况后次序抵押权人侵害先次序抵押权人的利益,可考虑设立狭义的所有人抵押制度。  相似文献   

13.
船舶抵押权制度起源于古代航海冒险事业筹措资金的需要,是船舶所有人取得贷款的一种手段.我国<海商法>第11条规定:"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抵押贷款存在着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管理风险、项目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但本文仅就船舶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作一分析,并就该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作为房地产的一种利用方式和融资风险的一种防范措施,房地产抵押权作为债权担保的形式已为越来越多的债权人所运用.本文从抵押权人、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等角度分析了房地产抵押存在的风险,并简要的提出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15.
《商》2015,(27):247-248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已被设定抵押的财产被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对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的顺利实现等造成了一定影响。本文旨在分析这些措施对抵押权人的影响,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工商市字[2001]第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确认抵押权人登记主体资格的请示》(京工商文字[2001]4号)收悉。经研究 ,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二条未对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中抵押权人的主体资格加以限定 ,因此 ,同意你局意见 ,抵押权人为自然人的 ,抵押人为企业、并以其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 ,应当事人的要求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二○○一年二月八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中抵押权人资格问题的答复  相似文献   

17.
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一种形式。也就是说抵押权是一种物权 ,是对物的属性给以规定和限制 ,抵押人对抵押物必须享有完全的、肯定的、明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用所有权或使用权不明确甚至有争议的财产去抵押 ,不仅会侵犯真正的财产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而且还会影响抵押权的实现 ,使法律关系更加混乱。因此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不得抵押。市场发展、企业改制等都给财产的确权增加了难度 ,抵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变得更加尖锐和突出。那么 ,究竟应该如何明确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  相似文献   

18.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为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承办人出具书面委托书;2、主合同(借贷合同或购销合同等);3、抵押合同;4、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颁行以来的实践表明,现行的担保法存在着诸多缺陷。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原有的担保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担保物权制度做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其中增加了担保债权的实现情形、适用范围、第三人担保责任免除情形,增加了代为物的范围和提存代为物的规定,以及物保和人保的行使顺序;在抵押权方面扩大了抵押物的范围,新增"浮动抵押"的规定及不动产抵押权效力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
一、如何对待法院对抵押物的查封一是首先要协助抵押权人向查封该抵押物的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阐明该财产已经办理抵押登记,要求法院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撤销其执行裁定,或在处理、拍卖该财产时优先考虑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二是当法院不采纳执行异议,继续我行我素,并强制转移该财产时,应协助抵押权人到当地法院起诉,采取保全措施,或向上一级法院反映,要求停止执行。三是登记中应注意掌握三点,1.当发现债务人在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时,应立即制止,不予办理登记,因为这种抵押登记使债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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